计划生育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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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而根据宪法制定的。本文是爱岗的小编给大伙儿收集的10篇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一

按照县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围绕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

xx年全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指标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98.5%以上。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1、努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强大动力,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结合贯彻河南省综合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今年要选好载体,选准突破口,把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落实到实处。

2、以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为重点,促进新机制的建立。

一是,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建章立制、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治章程,落实村务公开,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

二是,突出抓好典型。全村要抓1-2个典型自然村,每个自然村要抓10-20个示范户,并做好培植工作,通过抓样板,树典型,推动全村村民自治工作开展。

三是,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保证村民组织,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村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以�

四是,全面提高村一级计划生育水平和质量。对工作基础比较弱的村民小组,实行单列,责任到人。同时,要找准差距,创造条件,进一步强化村支部、村委会的责任,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乡指导、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村活动。

1、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村活动。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村活动,是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化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加速实现“两个转变”,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争创优质服务活动,各自然村、村民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

2、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我村条件,邀请县乡技术人员,在全村范围内深入开展“三查一服务”活动。三查:查环、查孕、查体;一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常见病治疗服务。年内,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专门人员为群众开展孕情保健和妇女常见病检查与治疗服务。与群众交知心朋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技术服务行为和工作秩序。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完善生殖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避孕药具工作,认真总结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药具管理和发放的经验和做法,以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两条例”和全面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努力改进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在创新和提高宣传效果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面向家庭,在宣传内容创新上下功夫。

2、在宣传载体创新上下功夫。除了继续利用好广播、电视等宣传载体外,还要以农村党员活动日开展活动,把婚育新风渗透到人们的心灵,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

3、在宣传方法依法管理是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重要保障。

四、强化利益向导机制,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1、加强与乡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突破,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尤为重要。年内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坚持相关部门协调会制度,加强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年内,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房管等部门的协调,特别是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重点解决计划生育执法难的问题,提高计划生育案件的审结率,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是,继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年内,按照与乡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把“一法三规两条例”规定和要求,特别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携手奔小康,创建新家庭”活动,帮助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机制,逐步解决老有所养,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

进一步加强村级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网络和人才优势,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办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母子平安保险,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立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注意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2024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二

人口计划目标:20xx年全县出生人数控制在456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2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61%以内。

一、以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为核心,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综合改革工作的调研与指导力度,推动建立工作新机制。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抓好优质服务。

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乡镇)创建活动和县级服务站建设项目的实施,科学制定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加大服务机构基础建设投入和设备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育龄群众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的建设力度,今年重点加强xx镇、xx镇服务站建设(两个服务站总投资40万元),使这两个服务站实现独立办公、服务,并达到自治区乡镇甲级服务站标准。

三、以政策推动为依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继续搞好对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基础性调查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户不漏”;加大对独生子女户的奖扶力度,完善农牧区、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力度,协调推进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的兑现;发挥相关部门工作优势,从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推行能够反映民族地区特点的奖励优惠政策,提高对计划生育户的帮扶力度。

四、推进依法行政和综合改革的进程。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在各乡镇村组级健全政务公开栏;进一步加强对县直相关部门、驻县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导,落实责任制,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实行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开通电视、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我县发展民族特色旅游的优势,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品味;结合我县新建居住小区的现状,大力发展社区生育文化,扩大宣传范围。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服务能力。

从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充实知识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全县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公开竞争、考核奖惩制度,引导和加强全县各级计生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七、进一步加强对工矿企业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服务水平。

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条块、条条”管理模式,推行流动人口市民化管理与服务,在维护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八、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改进工作服务环境。

借助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少、边、穷地区的帮扶力度,有意识的加强跑项目、跑资金力度,全面改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环境。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三

地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企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的检查,特别是对各乡(镇、街道)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准确性进行了抽查,作为衡量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民办实事的依据之一。

三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监督检查。我们重点围绕“两个纪律”、“三个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考核。5月份,由委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对全市35个乡镇的基层人口计生xxxx情况进行了电话暗访,暗访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7月份,我们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三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市县复查,建立了全市乡镇计生服务站政务公开图库,10月份,结合省、市“十一五”人口计生责任制目标终期评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县乡自查和市级复查。县(区)对辖区乡镇进行全面检查。在市级复核中,我委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共召开县(区)级座谈会8场,乡(镇)级座谈会63场,实地考察67个样本点,组织对27个乡(镇、街道)43个样本村(居)的调查。该项工作受到了省政府“十一五”人口计生考评组的充分肯定。

三、多措并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20xx年,我委创新信息互通载体,坚持三项工作制度,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建立电话访谈工作制度。每季度在育龄妇女中随机抽取500名,由市人口计生委处室所站工作人员开展电话问卷调查,重点询问基层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规范收费、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由发展规划与信息处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向委党组汇报,由委纪检组、监察室进行重点交办。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重点工作考核制度。市人口计生委不定期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区)人口计生委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工作进行考核。清河区实行人口计生工作千分考核制,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淮阴区、楚州区对乡(镇)计生服务站、“世代服务”中心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各县(区)全年开展行风建设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市人口计生委年终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和评分。

三是建立“双评”工作制度。每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 动人口评计生”双评活动。20xx年,共发出问卷13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2989份,农民和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分别达到96.73%和98.4%。

20xx年,我委在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考核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xx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办法,将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政风行风考核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推动全市人口计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期初全区总人口为87241人,据不完全统计期末人数为87144人。育龄妇女25289人,已婚育龄妇女20109人。XX年年度出生人口为773人(其中一孩出生人数769人,一孩率为%,二孩出生人数为4人,二孩率为%),死亡人数为277人。今年违法生育4人,计划生育率达%,违法生育处理率为100%,违法生育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10 %以上。今年女性初婚208人,其中23岁以上人数为134人,晚婚率为%。全区育龄群众采取各种节育措施共19867人,(其中女扎2761人、上环16939人、药具167人)。当年落实女性绝育4例,安置宫内节育器413例。

二、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1、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年初我区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纪检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专职抓计生工作。今年,按照区党委、办事处的安排布置,抓好了“四个落实”,

一是领导精力落了实。

二是工作措施落了实。做到了发现情况早,信息反应快,提供情况及时,敢于攻克难关,全心全意为育龄妇女排忧解了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了处理严格,不徇私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目标考核落了实,实行了一票否决制。

四是工作经费落了实。

2、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区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优质服务工作,召开了各种会议,对创优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优生优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并结合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新《决定》、《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群众更新了男女平等的婚育观念,女孩在社会各界得到了广泛关注。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增强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同时组织计生办和区属相关部门为育龄群众送去了各种计划生育宣传品,使群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知识和咨询服务。今年在健康查体中,共计查处有问题有328人,其中囊肿3人,心脏病变1人,乳腺增生14人,子宫肌瘤2人,妇科炎症192人,乳腺肿物待查6人,环下移5人,高血脂2人。对经检测患有妇科炎症的192人,我们实行了跟踪服务,积极为她们提供治疗办法,定期组织她们到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复查,现基本治愈的150人,42人在治疗之中。免费向育龄妇女发放药具,积极向广大育龄妇女介绍长期避孕方法对他们的好处。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引导下,有27名已婚育龄妇女采取了放环措施。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今年我区的宣传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服务先行。在计生工作中,计生宣传着力体现服务性,由过去的重视法规宣传,转变为融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新型的生育文化为一体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方式上体现针对性,结合我区实际,因人施教,分层培训。特别是在人口清理过程中,全区共召开各种会议58次,接待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宣传内容主要是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放松了,而是比以前更严了;宣传多生一个子女给国家增加的负担要比个人承担的那点要多得多;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开展优质服务等等。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区办事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市人口计生局在全市开展了学习中央《决定》的知识竞赛。各社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由区计生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了由成员单位参加的“关爱女孩行动、便民维权、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世界人口日一条街宣传活动,活动采取宣传车、展板、政策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发放避孕药具等形式开展。全年共组织6次上街宣传,书写标语100多幅,办专栏4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学习和宣传,计划生育干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群众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自觉地监督我们的工作,对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计生优质服务环境

1、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我们利用每月的计生专干例会,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同时要求各社区每季度必须对政策照顾生育、违法生育、违法抚养处理情况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而增强全区计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规范收费程序,社会抚养费由计生办统一收取,同时在社区干部会上强调,以后违法生育对象交款一律到计生办交款,不得由社区干部或机关干部代交。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其成为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使行政执法规范化。

3、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罚力度。今年区党委、办事处对历年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按规定给予处罚并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严格按照“七不准”省的“六不准”规定,严格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完善举报制度,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现象。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五

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

第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

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

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

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四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人民代表:

我代表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向大会述职,请各位代表评议。

自乡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工作,我们取得了几个方面的成绩。

1、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计划生育红旗单位,市里的排名比以前也有较大的。提高,特别在今年的全省大洗牌中,我乡是全市少数几个没有问题的乡、镇,为全市、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作出了贡献,彻底扭转了我乡在市、区领导心目中的印象。

2、驻村工作,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效益,涌现出了全乡最大的养殖专业户,招商引资,引进的两个大型煤矿,一个已经基本建成投产,另一个前期准备工作也在紧张的进行之中,将给全村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国家和集体任务。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乡党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全力支持,同时也是颐羌粕?烊?逋?拘燎谂?慕峁饧改辏?颐侵饕?隽艘韵录父龇矫娴墓鳌。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生育政策也相应的作了一些调整,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及时的掌握生育政策,调节自己的生育行为,我们书写标语一百多条,出动宣传车六次,组织文艺宣传队二个演出二十多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九千多份,举办各类培训班十多期,出计生简报和宣传栏二十多期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使计划生育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较大的转变。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证的申报、审批发放,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审批,全年共计发放一孩生育证92个,申报二孩生育50个,没有出现过错发、滥发生育证的现象。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工作,全乡十六个村已全部落实了村为主,部分基础比较好的村实施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为稳定我乡的低生育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勤政、廉政,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了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到每家每户,工作量非常大,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办事方便,计生办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双休日休息,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们至少有三百二十天上班,我敢肯定的说,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在乡机关各站所中是名列前茅的,但我们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由于受多子多福等旧的生育观念的影响,少数观念落后的育龄群众想尽千方百计要达到违法超生的目的,有的明目张胆的拉拢腐蚀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被糖衣炮弹击倒,基本做到请客不到、红包礼金不要,全年共计拒收红包礼金万余元,打击了歪风,树立了正气。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稳步发展之路。

对那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和家属,我们放弃了不符合政策,但比较行之有效的对违法人员或家属举办法制学习班的工作方法,而是严格的按程序依法依规办事,做到一碗水端平,没有办过一例人情案。全年共计处理违法对象十二人,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大小恶性案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要想稳定低生育水平,单靠行政手段强力推行计划生育工作是行不通了的,只能以人为本,全面改变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让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此我们取消所有的收费项目,让利于人民,仅此一项计生办每年要减少收入三万元以上,免费为育龄期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定期上门查访、解除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计生办每年投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经费达二万余元。计生技术服务所每年要聘请专家对全乡妇女免费进行妇科病的查治,全年共计查治三千余人次,查出患病妇女12人,并积极协助医疗部门进行了治疗。

为了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我们利用每年的5月29日,全国计生协会活动日对计生贫困户进行慰问走访,共计走访32户,送去慰问金六千多元,并积极动员协会会员中的优秀分子创办“三结合”项目点,安排贫困家庭成员就业。

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要求,我们积极向乡党委、政府建议,制定了有关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和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等相关制度,并且逐项得以落实,特别是我乡在全市率先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在群众中反响较好,也得到市、区领导的肯定。

以上是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所做的工作,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对外出流动人口的违法超生缺乏有效的手段。由于机构改革长期不到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得不到落实,造成队伍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低生育水平不够稳定,任何政策的偏差和工作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低生育水平的反弹。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上是我代表计划生育办公室向各位的述职,对这次测评,我们也将会正确对待,如果测评结果好,对我们今后工作是一种激励,如果测评结果不好,对我们工作是一种鞭策,促使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找出差距,奋发赶超。

2024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七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

一 、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

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 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xx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况表》和《清理户籍情况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七、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八、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2024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八

根据计生委和教育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做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水平,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档升级,特制定如下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责任指标,对于计划外出生,将积极协同计生委完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2、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知晓率。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婚育新风家庭、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制作喷绘画、设立“人口”栏目等多种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促进生育文化建设。

3、逐步建立健全计生系统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学习青春期卫生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活动。

4、加强艾滋病的宣传报道工作。面对新形势下艾滋病工作的新情况,着重加强对艾滋病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如何预防艾滋病。并

5、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适应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需要,进一步组织培训班,定期对计生工作者进行电脑培训,提高计生工作者应用信息管理的能力

6、按时参加3、9月22号的孕检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篇九

围绕镇党、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xx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住“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镇人民政府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 同时,镇里还出台了、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和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5月13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责任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梳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 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在工作过程中,本人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二是太注重完美,对干部关心不够,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要求太过苛刻,从而导致内部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够。三是太注重结果,对过程管理不够,不能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考核时不能充分考虑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计生办与少数单位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现党、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2024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篇十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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