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17篇)

时间:2024-08-22 15:10 编辑:潇洒范文网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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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总结是在一定时期内对司法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深入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在下面,我们将为大家呈现一些精选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根本目标,以市场经济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发展××经济、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一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努力抓好各种培训,增强劳动力素质。

培训工作是成人教育中心校的重点工作,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成教培训工作的核心部分,是农民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班22期,培训2332人次,就业指导培训71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效转移劳动力1270人。

在培训中根据我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还专门深入到各村举办了生猪饲养技术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我乡的养殖户的技术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加大转移就业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我们已经向省内外很多单位输送了不少合格的员工。一年来,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实现转移输出人数达521余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成教工作力度,继续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我乡实际,继续做好下列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抓好充分就业工作宣传,利用劳务简报、宣传标语、宣传单、咨询服务、墙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城镇统筹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创业成功经验和外出务工典型事迹。同时还宣传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

2、积极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培训,使更多自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获得一技之长,加强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质量。

3、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力度。首先依托本镇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其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拓宽劳动力输出的渠道;第三,依托创业人士和务工领头人,巩固建立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量,促进劳动力就业。

总之,我乡成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远远不够,我们将继续努力,使我乡成教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xx、平安xx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xx滨海名城,和谐xx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xx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xx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xx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xx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二、多措并举,普遍好评,打造xx司法行政新形象。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如20xx年我所负责人蔡xx同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我县仅一名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该同志不仅是人民调解战线的一名“老兵”,更是镇领导和xx人民信得过的“谈判专家”。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xx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字锦旗;20xx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xx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xx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xx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通过率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xx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4、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20xx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xx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4、多层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

20xx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xx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xx中学、xx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xx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xx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xx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xx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当法治参谋,全力排忧解难。

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xx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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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

总结。

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xx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xx年和20xx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xx”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xx”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xx﹞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xx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

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xx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xx”、构建“法治xx”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xx”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xx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xx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xx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法律服务始终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八条禁令》,围绕“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充分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共受聘签约担任法律顾问3家,办理各类案件72件,其中民事类53件,刑事类19件。同时,为大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努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全县企业改革、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诚信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93件,其中:民事类76件,经济类17件。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切实遵守《办证程序规则》,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件114人次。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共办理诉讼代理业务36件,代书41份,解答法律咨询3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法律业务咨询。

二、队伍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系统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在集中学习方面,严格坚持无特殊情况的周五(党员还包括周二)半天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方面,始终要求做到时间足、效果明显、学用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学习过程中,立足职能,特别注重学习成效;学习内容上,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及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认真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具体学习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县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学习活动领导机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工作与学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努力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实用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具体要求,努力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切实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学习列入首位,为全局职工学习作出榜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三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加强团结协助,较好的保持了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质。

(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加强队伍教育和队伍管理,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基层司法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促进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根本好转;二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四是扎实有效地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干警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有了明显创新。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乡镇司法局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约占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70%左右,尤其近三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内司委3-4月采取听取市、县区法院汇报、分别召开法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认真研究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便民渠道,规范审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建议。9-10月,内司委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工作,提出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机关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等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6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访了3个县区的15个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与居(村)民代表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市综治办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常委会审议,对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提升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部分国有大企业、县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共计22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开展座谈,查看了卷宗,进行了暗访,针对现存大量占压油田管线隐患、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深入排查各类油气管网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等意见,有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2月,内司委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调研,针对“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观念仍然较重;县区承接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法制机构趋于弱化,配备与职责不相适应;执法行为亟待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等建议意见,为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四、积极开展专委会活动,努力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内司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法院执行工作和监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阅。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审议形式,对常委会做出的五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督办。其中法院基层建设方面,已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11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公开平台正在积极建设中;检察机关基层建设方面,20末增加了40名政法专项编,20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形式,充实了54人,有效缓解了检察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增至38.8万人,公安机关为33.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较下降了30.7%。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年初以来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729678例,建设信号灯岗11座,安装安全岛41个,施划街路时段性停车泊位个,驾驶人考试场11月正式投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新建、改建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在内的社区服务综合体45个,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98个,其中14个能够提供就餐服务。我们还对完善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39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积极推进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上级人大转办、领导交办和群众申诉案件18件,重点监督1件,目前正在走再审程序。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全年接待省人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执法检查、调研4次,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代表建议15条。

五、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级调委会依法依规调解各类纠纷,要求各村调委会调解纠纷实行“三三制”的调解原则,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每月25日前矛盾纠纷排查0报告制度,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对于个别疑难和重大的纠纷,只要是村调委会要求我协助调解的,我从不推诿,做到了有求必应,并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上对村调委会干部进行指导。尽管有的纠纷需要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有的纠纷反反复复,但是我们从没有推诿过,不管有多难,自己总要想尽千方百计让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道华村一组的‘小西湖’的问题,因村干部出现问题,遗留的问题很多,因从新发包、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土地租金、土地补偿问题等,村民也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处理。又如鱼窝村5组的集体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和村民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协调了近6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曾找过省级相关的媒体和很多的相关部门进行曝光,也多次到各级上访,经过乡村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0月16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一年来,我乡共发生和受理各类纠纷和矛盾70多起(包括村调委会在内),村调委会和乡司法所受理和调解了70多起,成功率98%以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9个村普法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一是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指导村委会利用法制讲座、标语、专栏、板报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二是近年来我乡的重点工程较多,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也较多,利用各种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社干部、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向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调解各类纠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讲解所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与此同时,做好各类普法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学法记录,接受了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为了加强我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到学校集中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再根据这些问题选择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让青少年懂得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才开始做的一项以前没有的新工作,20到现在,我们共接收了这几类罪犯19人,解除矫正14人,其中一人因变更居住地迁走,现在有矫正对象5人。这些矫正对象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4岁,男的18人,女的1人,矫正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两个月。在矫正期间,让矫正对象做到随叫随到,我们随时掌握他们的一切行踪。平安解矫了14人,现在监管的5人无一人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比较繁杂,归根到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所以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怠慢,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平时指导各村加强治安防范,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每年的两会和国庆元旦以及今年的旅博会期间,在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我乡8023部队人员、夏安文等)稳控工作方案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积极参与遣送上访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按时回复上级部门转来所有的上访案件函。一年来,司法所共接待来访70多人次,回复各类信函20余件。三是防邪工作,我乡现有已解脱的原“法轮神功”人员39人,两年来无一人反弹,也无一人从新参与习练。有其他邪教(门徒1会)人员7人,对于门1徒会的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比如今年7月份,一个外地的门1徒会人员串至道华村,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我立即与派出所联系,配合他们一同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后嫌疑人被拘留。同时也教育了当地的群众以及个别邪教人员。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工作。

认真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展站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和干部,对够条件需要进行法律援助人员,按照程序报批,对不够条件的引导他们采用其他的法律渠道。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比如道华村村民黄xx,爱人离家出走10多年了,到了外区县与另外一男的非婚生了孩子,自己快到领取国家优待金的时候,由于没有与爱人办理离婚,计生部门无法上报,由他本人申请,我们随同他本人配合计生部门找到了他的爱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他工作,配合好政府开展所有的中心工作,联系村的工作做到上传下达,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普法宣传工作对村上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还不到位,须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悦来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级调委会依法依规调解各类纠纷,要求各村调委会调解纠纷实行“三三制”的调解原则,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每月25日前矛盾纠纷排查0报告制度,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对于个别疑难和重大的纠纷,只要是村调委会要求我协助调解的,我从不推诿,做到了有求必应,并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上对村调委会干部进行指导。尽管有的纠纷需要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有的纠纷反反复复,但是我们从没有推诿过,不管有多难,自己总要想尽千方百计让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道华村一组的‘小西湖’的问题,因村干部出现问题,遗留的问题很多,因从新发包、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土地租金、土地补偿问题等,村民也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处理。又如鱼窝村5组的集体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和村民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协调了近6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曾找过省级相关的媒体和很多的相关部门进行曝光,也多次到各级上访,经过乡村的共同努力,终于在月16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一年来,我乡共发生和受理各类纠纷和矛盾70多起(包括村调委会在内),村调委会和乡司法所受理和调解了70多起,成功率98%以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9个村普法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一是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指导村委会利用法制讲座、标语、专栏、板报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二是近年来我乡的重点工程较多,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也较多,利用各种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社干部、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向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调解各类纠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讲解所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与此同时,做好各类普法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学法记录,接受了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为了加强我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到学校集中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再根据这些问题选择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让青少年懂得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年才开始做的一项以前没有的新工作,2012年到现在,我们共接收了这几类罪犯19人,解除矫正14人,其中一人因变更居住地迁走,现在有矫正对象5人。这些矫正对象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4岁,男的18人,女的1人,矫正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两个月。在矫正期间,让矫正对象做到随叫随到,我们随时掌握他们的一切行踪。平安解矫了14人,现在监管的5人无一人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比较繁杂,归根到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所以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怠慢,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平时指导各村加强治安防范,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每年的两会和国庆元旦以及今年的旅博会期间,在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我乡8023部队人员、夏安文等)稳控工作方案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积极参与遣送上访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按时回复上级部门转来所有的上访案件函。一年来,司法所共接待来访70多人次,回复各类信函20余件。三是防邪工作,我乡现有已解脱的原“法轮神功”人员39人,两年来无一人反弹,也无一人从新参与习练。有其他邪教(门1徒会)人员7人,对于门1徒会的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比如今年7月份,一个外地的门1徒会人员串至道华村,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我立即与派出所联系,配合他们一同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后嫌疑人被拘留。同时也教育了当地的群众以及个别邪教人员。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工作。

认真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展站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和干部,对够条件需要进行法律援助人员,按照程序报批,对不够条件的引导他们采用其他的法律渠道。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比如道华村村民黄xx,爱人离家出走10多年了,到了外区县与另外一男的非婚生了孩子,自己快到领取国家优待金的时候,由于没有与爱人办理离婚,计生部门无法上报,由他本人申请,我们随同他本人配合计生部门找到了他的爱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他工作,配合好政府开展所有的中心工作,联系村的工作做到上传下达,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普法宣传工作对村上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还不到位,须进一步加强。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省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为目标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进程,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新要求,我局在4月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调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法治统计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专职法治统计工作人员,制定了各科室法治统计建设目标任务,做到法治统计建设工作有领导机构,有责任科室,有经办人员,有目标措施。同时,坚持将法治统计建设纳入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把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作为一项常规任务,在开展的各类培训中把对《统计法》的学习作为一项必备内容,不断扩大统计法制工作的影响,使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成为各级统计工作的自觉行为,积极推动法制统计向法治统计的转变。

二、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大力营造依法统计工作氛围。

20,继续坚持以法制宣传为重点,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一是结合县“两会”开展送资料宣传统计法规活动。在年初召开的“两会”期间,我局以提供统计服务为契机,向与会代表发放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统计视窗》手册,以及印有统计知识和统计法规的专用笔记本,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二是结合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制一堂课活动。继续坚持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中将统计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专人精心筹备、充分备稿,先后在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培训会上开展了统计法制一堂课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结合联镇驻村扶贫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所联系的镇村,通过召开干部会进行统计法制宣传,发放统计资料,面对面深入讲解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制宣传面和知晓面。四是结合法制宣传月、“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载体,持续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参加xx县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部门和城关镇干群100余人参加了仪式,展出统计法、普查条例、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展板6面,发放宣传画300余份(张),接受咨询62余人次,大力营造“关注统计数据、配合统计工作,知晓统计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在xx县统计信息网上开办统计法制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法制工作动态。

三、突出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针对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全面完成统计执法工作任务为目标,突出统计执法检查,从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入手,做好各专业间的参与配合,积极开展全员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对各镇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检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体系,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了领导分片包抓工作机制,4月份开始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4个镇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提高镇统计工作站办公阵地、人员队伍,提升各镇信息化、制度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检查。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企业依法完善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规范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突出重点,专项统计执法办案有序推进。先后多次召开统计法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统计执法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全员参与、惩防并举”的原则,开展多渠道、有重点的全员执法工作。以劳动工资报送、企业一套表执行和统计台账建立为重点,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截至8月底,已对全县12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反统计法单位4个,全面完成了年度统计执法办案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统计法制培训。抓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10月中旬完成乡镇统计员和农村辅调员统计知识培训,并把《统计法》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镇统计干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坚持多渠道、多途径继续加大《统计法》相关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

(二)认真开展违法单位回访工作。认真做好案卷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案卷内容完善,装订规范。继续坚持组织人员对历年来检查的统计违法单位进行回访,通过检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巩固执法成果。

(三)加强统计法制日常工作管理。积极探索动态执法管理,建立专业统计与统计执法协调机制,互通情况,灵通信息,将依法统计与统计执法紧密结合,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发现一起统计违法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办结,促进统计法制化工作进程。

(四)积极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按照市县要求,组织力量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回头望,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完善的“六五”普法档案资料,为迎接各级“六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xx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xx〕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xx-d-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闽侯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身作则、服务大局,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上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20xx年福州市文明单位”,全系统在省、市共荣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表彰先进集体10次,有23人次评为先进个人。

一、抓重点,求实效,普治并举促提升。

建成上街、青口、南通“法治宣传一条街”,尚干镇、竹岐乡、甘蔗三福小区等“法治文化公园”,加快筹建县级“法治廉政文化公园”,选址闽侯县江滨湿地公园(荆溪段),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力打造特色工程和精品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并通过财审进入招投标程序。开展“法律六进”、“两违”专项治理等宣传活动10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领导干部、农民法制讲座96场次。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广角》专题栏目,共播出24期。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今年我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信息2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2篇,在市级报纸和网络媒体采用478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升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新开通“法治闽侯”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立足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全县投入资金967万元完成15个司法所(含南屿所)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司法所面积都达到180平方米以上,均获“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全覆盖。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面完成,购置县滨江商务中心公共服务e楼第四、五层(合计约2380㎡)作为县司法局业务用房。

2、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与15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58件,调解成功1653件,调解成功率99、7%。县政府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深入开展“检调、诉调、公调、医调”四大对接工作。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1件,立案16件,结案15件,终止1件,结案率93、75%,参与现场处置35次,赔付金额83、18万元,所有已调处的医患纠纷,均未发生投诉及协议反弹现象。

三、抓监管,重规范,矫正安帮上台阶。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5名,累计解除矫正168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01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6%以内,接受法院监狱委托出具评估函155件,采信数145件,采信率94%。共有安置帮教对象3550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同时,建立了重点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237人,成立了12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抓亮点,提效率,法律服务树形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348”公众平台,创新实行“设置一个窗口对外、组建两个服务团队、优化三项服务措施、建立四个服务阵地、健全八项工作制度”的“12348”模式。共受理了699件群众诉求,县中心“一站式”司法服务便利群众成效显著,分别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公证人员及律师深入乡镇(街道)、村(区)开展证据保全105场次,承办各类公证4910件,收费103、6万元,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5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859件,解答法律咨询124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955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素质,定规矩,队伍形象展新姿。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新招收4名司法助理员和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从外县区调入1名基层司法助理员,新招聘20名安置帮教社工,干部队伍不断更替,战斗力显著增强。

六、抓作风,讲廉政,“一岗双责”得落实。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重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等方面抓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6、48%,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缩减了70、33%。强化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放《廉政准则》《条例》系列读物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4)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委编办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乡镇司法局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乡镇工作总结

现将20**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

1、司法所工作职责。

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3、司法所工作制度。

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

5、例会制度。

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

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

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2)衔接制度

(3)重点帮教制度

(4)例会制度

(5)汇报制度

(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

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

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

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

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乡镇年度工作总结

二〇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一区两带三基地,打造生态旅游乡”这一奋斗目标,迎难而上搞基建、因地制宜调产业、全力以赴促民生,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各项任务,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较快发展。现将2xxx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我乡结合自身实际,抢抓政策机遇,在全乡铺开了一系列工程项目,在改善农村面貌、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村级阵地建设

在20xx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标准化村委会办公场所、文体健身场所普及率,全面完善村级阵地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高标准新建西行彰村委会阵地,并配备办公器材;完成叶峪、后庄、西沟3个村的文体健身场所建设,并配备健身器材;完成后庄、海眼、东形彰3个村的路灯亮化工程;重点实施了村府前广场建设工程,现已完成第一阶段垫土工程。

2、乡政府办公场所建设

通过对乡级站所办公场所的新建、改建以及设施配套,全面提升乡政府行政办公条件。完成乡财政示范所建设、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并配套相应的办公器材;为解决吃水问题,在院内新打一眼深井,并配套相关设施,极大地改善了乡政府形象。

3、海眼小流域治理

继续完善海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附属工程建设,提高海眼水土流失治理度,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在工程措施方面,新建谷坊50座,新增沟坝地100亩,修建田间道路3.5公里,修建排洪渠道1000余米;生物措施方面,营造以乔木为主的水土保持林20xx亩,发展以核桃、酥梨、杏为主的经济林100余亩。

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始终将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紧围绕我乡干水果、小杂粮、畜牧业的产业优势,扩规模、强管理,逐步培育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土特农产品产业结构。

1、核桃干果经济林产业

乡党委、政府确立了保证完成3700亩,力争发展规模达到420xx的总体目标。从3月初启动实施,历经摸底、动员、培训、整地、调苗、栽植等阶段的攻坚奋战,目前共完成栽植4326亩,共调苗、栽植10万余株,完成总任务的105%。其中设计规模1034亩,涉及河窊、岩良、圪坨、苍竹沟4村、213户的河窊千亩优种核桃连片精品工程已于今年4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栽植。核桃成活率在90%以上,目前全乡核桃树长势良好。再接再厉今秋明春已落实栽植核桃树1800余亩,涉及3个村。

2、畜牧产业

在笨鸡养殖上,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新增笨鸡6万余只,并培育西沟、西河底、管石崖3个专业村,周村、寄子2个重点村,1个孵化合作社,发展笨鸡围栏规模养殖基地4个,现全乡笨鸡存栏量稳定在11万只左右;西行彰投资1000万元的肉鸡养殖基地一期工程现以竣工;叶峪村投资500万元的生态养猪基地已经开始运转;府青生态养殖园已完成建设,前期投放的1万笨鸡苗已经开始产蛋;肉牛养殖上,现存栏20xx头,西沟、辉教肉牛繁殖基地已基本建成。

3、设施蔬菜产业

在设施蔬菜上,目前在村已建成10个高标准的蔬菜大棚,实现设施蔬菜大棚零的突破,起到以典型示范带动全乡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的作用。青阳坪省政府后勤基地正在建设中,成功引进山东寿光蔬菜管理技术,建成高标准蔬菜大棚6个。

4、酥梨产业

全乡新发展酥梨300亩,全乡优质酥梨达到3800亩,年产优质酥梨20xx万斤。在前庄村投资47万元,实施了千亩酥梨灌溉配套工程。基本形成以前庄、岩良为重点辐射带动全乡的酥梨产业带。今年为提高经济效益,破解种植干果头几年无经济收益的难题,积极引进万寿菊、参地药材在梨树下间作套种试验,效果明显。

5、小杂粮产业

现全乡共发展小杂粮1.36万亩,基本形成以东形彰、青阳坪为重点辐射带动全乡的杂粮产业带。同时依托小米专业合作社,选用“晋谷21号”优质品种,走品牌化道路,现已形成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小杂粮产业体系。

6、休闲观光农业

现岩良村已基本形成集休闲、观光、体验于一体的产业框架,且对云竹湖周边村旅游开发带动作用明显;占地约20xx亩的果老村旅游庄园,现二期工程已基本完工,庄园投入运营后将对平顶、叶峪、西沟等周边村旅游开发形成强势带动。

1、村级组织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在村民中广泛宣传十七、十八大相关政策精神,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二是深入摸底排查,有效消除矛盾隐患,保证平安的建设;三是加强组织培训,开展农村领头雁工程培训、双千人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村两委干部队伍。

2、学习型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我乡提出了打造学习型机关”的工作思路,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一是每周例会定期组织全体乡级机关干部学习;二是在7.1建党节、10.1国庆节组织两次团队建设专题学习活动。三、每月组织党员进行党员一日奉献活动,学雷锋活动,在实践中锻炼乡村两级干部。四、积极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凝聚了全乡干部职工奋力赶超的合力,在全乡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发展局面。

3、行政效能建设成效显著

今年,我乡始终将干部教育、团队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机关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以学习“文建明3+2工作法”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活动,并参照“文建明工作法”中的“三制”,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明确职责为重点,以干部教育为抓手,制定出台了值班制度、例会制度、考核制度等常规工作制度,并针对各项具体工作、重点工作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推进,乡级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

圆满完成了新农保参保资金的筹集工作。全乡符合参保条件的有7238人,实际参保为7180人,共累计筹集参保资金798400元,参保率达到99%。

2、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圆满完成了合作医疗参合资金筹集工作,全乡符合参合条件的共有11748人,实参合人数为11654人,参合率达到99.2%。其中需缴纳参合资金的有11654人,享受民政救助的有332人。

3、计生工作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开展计划生育“六清理六落实”服务月活动中上环共完成343例,社会抚养费征收35.96万元,全县排名名列前茅。寄子村在今年5月28日代表全县接受了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观摩,受到了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举办了七期大规模的技能培训,共培训协会会员和育龄妇女2595人次,并为参加培训的育龄妇女免费发放11060只鸡苗,价值33180元;继续开展“三查两补一治疗”工作。

4、低收入农户“爱心煤”发放工作

通过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乡政府审核后,全乡共确定享受本次“爱心煤”政策的低收入农户4563户,共计发煤4563吨,现已全部送至农户手中,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贫困户家中。

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是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xx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

活动方案。

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乡镇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优化农业结构,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加大新型农民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xx县2014年“三农”工作目标责任书》、《xx县20xx年助农增收专项目标责任书》、《新村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对照考核要求,现将我乡20xx年“三农”工作总结如下: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12.85%,达到12025元,农业增加值增长3.6%,达14577万元。

2、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认真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3、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全年粮食总产量879万斤。其中完成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648亩,产量52万斤,大春粮食面积11016亩,粮食产量827万斤,超额完成了下达任务。新发展茶叶500亩,改造茶叶300亩,茶叶标准化建设面积达1000余亩。新种植蔬菜100亩,巩固和完善1830亩油菜标准化基地,油菜产量39.2万斤。新种植石斛1000亩。

4、现代畜牧业发展:开展了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强制免疫率100%,确保了我乡没有发生重大疫病。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全年无重特大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全年出栏生猪9766头,增长3.5%。巩固和完善规模生猪养殖场9个。小家禽出栏15.9万只,增长2%,兔出栏15.7万只,增长2.5%,禽蛋6万公斤,增长2.5%。

5、现代林业基地建设:新发展林竹8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210.2亩,完成四旁植树6万株。完成了400亩茶园套种香樟项目。完成成片种植核桃树500亩。新种植200亩脆红李。确保了5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堰渠维修10000米,整治山坪塘4个,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修建村社道路5公里,道路通畅率达98%。开展了农村电信、移动宽带网络建设。完成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达标工作,建立了乡村气象信息员。

7、特色产业发展:我乡大力发展石斛特色产业。今年新发展石斛1000亩。我乡在新林村沙坝沟新型石斛规范种植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新林、杨山铁皮石斛新品种种植和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成活率达80%。新打造杨村300亩石斛种植基地一个。全乡石斛种植达9000亩,产值8000万元。

8、农业产业化发展:。

进一步完善了茶叶和石斛产业经济专合组织2个;新成立1个石斛合作社和1个林下养鸡合作社。壮大了寿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乡石斛发展规模,种植石斛120亩。新建和改建各1个茶叶加工作坊,为茶叶产业扩大生产打下了基础。

9、民生工程: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6500余人次。扶持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47人。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10口。认真落实种粮补贴91万余元和退耕还林补助27万余元。

10、农村政策性保险:完成农村“小额保险”5900人。完成水稻参保7932亩,玉米参保1582亩,油菜参保1400亩。完成能繁母猪保险388头。

11、完xx县委、县政府及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2、助农增收工作:成立了党委书记和乡长为组长的助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安排乡统计站人员,认真抓好农民收入调查点农户记账工作。坚持每季度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开展业务培训一次,每个月下村指导一次。确保调查点农户收入记账科学、真实、完整。大力发展传统茶叶和林业产业,新发展和改造茶叶800亩,进行茶元间种香樟、核桃1000亩。积极发展特色石斛种植,新发展石斛1000亩。大力转移农村劳动力,全乡外出务工4000余人。全年务工收入上亿元。20xx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025元,增长12.85%,人均增收1370元。

13、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广泛发动群众,在余湾村规划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集中新建25户群众聚集点。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服务“三农”。乡党委、政府把“三农”工作的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2、明确职责,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年初将全年工作任务以目标管理的方式下达各村,并按季度进行督察,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3、积极引导,增加投入。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过程中,采取政府资金引导,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解决。村组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上级补助和村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进行建设。

4、推进山区特色农业发展。为充分发挥和利用我乡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山区农业资源优势,不断坚持山区特色农业的发展道路。在石斛发展方面,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今年争取了上级石斛扶持发展资金100余万元,新建杨山村石斛基地一个,进一步打造秧花石斛合作社,带动全乡农户新发展石斛1000亩,全乡石斛栽培面积达9000余亩。石斛在我乡的良好发展前景不断显现,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我乡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各项扶持政策,结合我乡纯农业山区乡镇的特点,进一步壮大农业农村经济,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收达13%以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维修一批堰渠、山坪塘、蓄水池。修建10公里茶山便道。2、新建茶园300亩,改造茶园200亩。进一步完善新林、杨山、尖峰石斛基地,新发展石斛1000亩。3、新建1个林下养鸡场和1个养兔场。4、进行残次林改造300亩,种植李子树400亩,种植藤椒100亩,茶叶套种珍贵名木500亩,茶叶套种核桃300亩。5、再启动一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继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要求,通过全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实现全乡经济社会新一轮再发展,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现代农业水平整体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变化、公共服务群众满意、生态环境文明和谐”的总体目标,我镇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提升全镇总体发展环境、调整传统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的有利契机,现总结如下:

一、建设成效。

(一)村容村貌显著变化。

1、新建龙门、盐坪聚居点和完善提升和平村聚居点。龙门村聚居点,位于龙门村2组,规划占地25亩,拟新建农房50户,现已完成前期场地平整工作,进入基础修建。盐坪村聚居点位于盐坪村2组,规划占地面积37亩,拟新建农房50户,将在年内动工建设。和平村聚居点位于和平村2组,属于改造提升聚居点,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及完善,目前完成了1.3公里组道公路加宽,200米便民路,8个宣传橱窗的制作。

2、继续抓好新农村示范片的风貌塑造工作。洛江村实施以“五改三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房风貌改造53户,上级新农村专项资金共补助53万元;踏水村贫困危旧农房改造工程3户,上级新农村专项资金共补助6万元。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坚持“农民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一点、涉农资金倾斜一点、帮扶单位资助一点”的原则,积极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手段筹措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路、水渠、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本年,和平村加宽水泥路1.3公里,灌引村新建607米组道公路,灌引村新建2.3千米排污沟。今年计划新建村道路3条3.8公里(目前洛阳村已完成0.8公里道路修建,待上级部门验收,另外两条路将在年内动工)。

(三)公共设施日趋完善。

和平、踏水公共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三山村“6+1”公共服务中心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内动工修建,上游村“6+1”公共服务中心完成财政评审,也将在年内动工修建。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今年我镇新农村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我们深感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问题和矛盾。

(一)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业抗灾能力不强,需进一步建立完善。沟渠、道路、水井等设施没有到位,致使农业抗灾能力不强,且严重制约着主导产业的快速形成和发展壮大。

(二)农业“三化”程度不高。产业优势不明显。我镇的茉莉花种植虽然发展了一定面积,但规模还远远不够,且花期短、产量低、价格高,不能吸引更多的业主来加工,本地的企业多属于来料加工,没有自己的品牌,不能更多的占领市场,竞争力较弱,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也不多。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需完善,示范区还有个别村还没有标准的“1+6”公共服务场所,没有文化体育设施,从而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沟渠、道路等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灾及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继续大力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乡风文明。推进现代化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采取推行新建聚居点、农房风貌改建、农村饮水改造、发展沼气、实行人畜分离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意识。继承与发扬并重,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省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xx县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我县绿化造林工作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县林业“十二五”规划xx县委、县政府对林业工作的安排部署,经过全县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营林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营造林面积3.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1万亩(木质林8000亩,竹质林3000亩),中幼林抚育0.4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2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0%。

2、完成育苗面积200亩,育苗300万株,占年度计划140亩的143%。

3、完成四旁植树60万株,占年度计划50万株的120%。

4、完成义务植树75万株,占年度计划60万株的125%。

5、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70%。积极申报“苦竹笋优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与应用”林业科技创新成果1项。

6、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和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二、城乡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在“3.12”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和全县各部门、学校、驻夹部队1000多人,在三洞镇周冲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5000株(1-1.5米大叶香樟大苗),施肥1吨,面积50亩。同时也组织各乡镇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期间,全县20余万人次在22个乡镇分别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植树75万株,建立义务植树点22个,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义务植树尽责率95%,掀起了全县绿化造林的高潮。

(二)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工作。

要求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把城乡绿化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年终目标考核,抓好辖区内道路、河边、沟边、各企事业单位园区绿化美化。全年重点打造了黄土镇凤桥村、中兴镇龚沟村和顺河乡上游村等3个幸福美丽新村和全县20.2公里乡村道路绿化美化。

三、林业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一)退耕还林工程。

1、切实做好全县3.7万亩退耕还林计划成果巩固,确保退耕还林地面积和质量,组织各乡镇开展了自查工作,完成了20xx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兑现补助资金460万元。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营造短周期工业原料林121亩,品种改造225亩,丰产措施16783亩,兑现国家专项建设资金172.5万元,涉及13个乡镇65个村。二是启动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市局评审和批复工作,正在组织实施中,预计20xx年6月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协调农业、水务等部门开展基本口粮田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二)芦山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项目。

建设内容和规模为xx县大旗山林场林区3.5公里防火作业道路恢复重建和50亩苗圃地恢复重建。总投资128万元,其中防火作业道路恢复重建投资53万元;苗圃地恢复重建投资75万元,全部为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实施方式为防火作业道路恢复重建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苗圃地恢复重建根据建设内容不同分别为土地整理由林场直接实施,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种苗、种子、化肥、农药、育苗和办公设备,基建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县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资金拨付情况为:总投资12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24.5115万元,财评审定资金124.5115万元,结余资金3.4885万元。

(三)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总投资168万元,建设面积3000亩(其中人工造林2400亩,封山育林600亩)。目前已完成基本栽植任务,正在开展县级检查验收。待20xx年完xx县级全面检查验收和附属工程完工后后兑现补助资金。

(四)2013年省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城乡绿化生态景观示范林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面积1200亩。目前项目已全部竣工,完成了县级竣工检查验收并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资金拨付,共拨付资金96万元。

(五)大旗山林场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项目总投资60万元(中央投资50万元,地方投资10万元),建设规模1000亩。目前已基本完成造林栽植任务,待20xx年完xx县级全面检查验收后兑现补助资金。

四、珍稀名贵树种培育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加大珍稀树木培育的要求,我局大力加强珍稀名贵树木培育力度,并作为我县今后林业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一是结合全县巨桉林和低产低效林品种改造,积极引导农户种植珍稀名贵树木。二是充分利用我县茶叶资源,鼓励、组织广大林农在现有茶园上开展珍稀名贵树木培育。全年完成珍稀名贵树种种植面积3000亩,主要培育树种有香樟、桢楠、银杏、红豆杉等。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情况。

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编制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松材线虫预防实施方案》。一是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森林方针,我局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机制体系。二是开展森林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工作。对全县育苗专业户所产苗木进行了产地调查,截止20xx年11月底,产地检疫苗木300万株,检疫率为100%,无检疫对象。办理调运检疫证750份,检疫木材13500立方米,检疫率为100%,无检疫对象。三是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检疫工作。对全县马尾松林区进行了疫情监测调查工作,加强了木材检查站对疫区来的木材和包装箱的检疫指导,并xx县境内的三个火车站进行衔接,凡从疫区来的松木和包装箱,复检后方可放行。未发现疫情。四是针对我县赤腹松鼠危害情况,编制了《xx县20xx年赤腹松鼠防治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厅争取项目支持。五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乡镇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xx乡财政所在县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县财政局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县财政工作会议、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财政工作新思路,大力发挥财政新职能,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收支结构,强化财政监督,坚持依法科学理财,保证了工资按时发放和专款及时拨付到位,顺利实现了全年目标任务,促进了乡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xxxx年我乡财政收入计划xxxx万元,其中地税xxx万元,国税xxx万元。当年实际实现财政收入xxxx万元,占任务xx%,其中地税完成xxx万元,国税完成xxx万元。比上年(xxxx年地税完成xxx万元,国税完成xxx万元,合计完成xxx万元)实绩增长xx%。

(二)20xx年,我乡财政支出坚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要求。全年实现财政支出xxx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xxx万元增长xx%。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全年纳入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达xxxx万元,主要是“三线三边”拆迁安置县拨入专款。

(四)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全年累计入库非税收入xxx万元,主要是水费xx%结余部分及县卫计委社会抚育费返还。

(五)加强票据审核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累计三公经费支出xx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xx%。

(六)做好民生工程宣传、协调工作,加强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检查督促工作。

(七)加强涉农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全年累计打卡发放各项涉农资金xxx万元。

(八)切实做好全乡xx个(村组道路xx个,水渠x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全年累计投入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xxx万元。其中自筹资金xx万元,村集体投入xx,上年结余x万元,财政奖补xxx万元。

(九)优化财政资金监管程序,加大涉农资金检查力度。

(十)村种粮大户补贴项目。

(十一)继续完善档案管理、归档、利用工作。

(十二)配合县审计局对我乡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力配合县委巡查组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

(十三)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及争创省服务型示范所建设为抓手搞好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工作。20xx年xx月xx日县财政局财农村xx号文件《关于全县乡镇财政财务互审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我乡财政内部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xx年xx月xx日省财政厅财农村xx号文件《x省财政厅关于创建服务型乡镇财政所情况通报》中我乡财政所被表彰为创建省示范所。

(十四)努力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全年共收取生产性水费xxx万元,筹集20xx年新农合资金xxx万元。

(一)完善日常学习制度,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素质。

(二)加大工作调研力度,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

(三)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制度执行。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五)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完成xxxx年各项财政收支工作任务。

(六)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关心乡镇财政干部,努力争取解决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及职级并行等相关待遇问题。

(二)关心财政所业务工作,努力协调好中心工作与财政本身业务工作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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