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10篇】》是潇洒范文网小编专门为您精选的一篇申请协议类型文章,助力您的范文写作,希望有所帮助。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页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10篇取保候审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xx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x因xx一案,于xx月xx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该犯罪嫌疑人生于xx年xx月xx日,系未成年人,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次数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南京市xx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 身份证号:系犯罪嫌疑人XX之X,手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年 月日 市 区XX以涉嫌XX对XX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区XX看守所。申请人及XX本人均向贵X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其在XX有固定的住处(XX市××区××街区X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X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说囊逦瘛
此致
XXXX
年 月 申请人: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三
合同编号: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xxx,女,35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36岁,xx省xx市人,住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区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身体不好,且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系从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父亲):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________________,现被羁押在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__________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请求贵院对__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
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案中_______________系初犯;
(2)_______________的家属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3)本案中_______________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__________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了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判决生效之前,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改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
(一)监督被申请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申请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六
申请人:曾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城南二路306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七
申请人:xx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指派本人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律师,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询问委托人,会见犯罪嫌疑人xxx,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北京市近期颁布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人认为,犯罪嫌疑人xxx所涉案件性质轻微,又是从犯,且系在《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所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因此,恳请贵局详细审查上述情节,对xxx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xxx在《通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根据《通告》精神应当从宽处理。20xx年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布了20xx年第4号《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第一条限令各类犯罪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本案犯罪嫌疑人xxx于20xx年7月18日向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符合《通告》关于投案期限的要求。《通告》也第3条明确规定,在期限内自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恳请贵局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由于本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本人没有查阅案件,因此,不便于对本案实体问题发表观点。但,本人作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提请贵局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1、xx即便被认定共同犯罪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是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假如xx被定罪的话,羁押状态将严重制约法院对其从犯和自首两大法定从宽量刑情节的适用,使得xxx承受本不应当承受的刑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种种原因,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会对法院判决结果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恳请贵院对xxx采取非羁押的强制措施,以使得其从犯和自首的量刑情节在定罪的情况下能够得以充分体现。综上所述,xxx主动投案自首,一方面是其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诉犯罪的客观表现,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他迫切希望侦查机关查明案件真相、分清责任的主观愿望。xxx所涉案件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就本案具体情况,xxx符合《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因此,贵局变更强制措施,对xxx采取取保候审,既是对法律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恪守,又是对本市刑事司法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xx公安局。
申请律师:xx
申请日期:x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八
申请人: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身份证号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身份证号______)因涉嫌诈骗一案,已于侦查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但自__月__日移送到贵院审判后,已由贵院采取强制措施,现关押于北京市____区看守所。受犯罪嫌疑人____丈夫的委托,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为其辩护,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____丈夫的授权委托,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____变更强制措施,请求改为取保候审,具体理由如下: 通过了解案情,申请人得知,____尚在哺乳期,孩子现在刚过百天(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及____的住院记录等),且案发后,____认罪态度好,其亲属一直在积极联系受害人,并已经退回受害人的钱款,并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所受的损失,现已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鉴于以上事实,因____尚在哺乳期,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为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同时也为维护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本案的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因此,本律师应____亲属的要求,为犯罪嫌疑人高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亲属自愿提供保证金或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保证____能够及时配合贵院的审判工作。
特此申请,请审查后准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九
申请人:上海x律师事务所胡启栋律师
通信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于x月x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该犯罪嫌疑人妻子xx的委托,本所胡启栋担任xx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xx的保证人是xx,系嫌疑人xx的妻子,或按贵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且本案的涉及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答应积极退赔。
二、犯罪嫌疑人xx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的交代犯罪事实。
三、犯罪嫌疑人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四、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
五、犯罪嫌疑人xx家庭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xx是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支柱。现犯罪嫌疑人xx被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人须照顾两个小孩的生活起居,两个小孩其中一个不满三周岁,更有一个是不满一周岁的待哺乳婴儿。生活极其困难。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xx区分局
x律师事务所(章)
年x月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十
申请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1xx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张三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张三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西宁市公安局
申请人:张一
20xx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