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优秀7篇》是潇洒范文网小编专门为您精选的一篇实用范文类型文章,助力您的范文写作,希望有所帮助。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下面是潇洒范文细心的小编为家人们找到的项目部管理制度优秀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为规范项目材料采购行为,使材料采购行为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资采购前,由技术室提前15天做好备料计划,备料计划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用料时间。
2)备料计划应由项目总工根据施工方案审批,并报预算室审核后方可生效。
3)材料室按审核后的备料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及时调查供货商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要有三家以上书面报价;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采购,由招标采购小组(项目经理、成本经理、技术专业负责人、材料室)共同开标。
4)合同在没有审批前,材料室不准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a)凡因未能及时报备料计划而影响合同签定的'由技术室承担相关责任;
b)凡因有备料计划而材料室未能及时组织招投标和签定合同的由材料室承担相关责任;
c)签定合同由于未能及时做成本分析而延误合同评审的,由预算室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
3.定义:
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监管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
5.管理要求
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
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
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
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实施目标
鼓励农民转变理念,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二、申报对象
本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大户等。
三、资金扶持额度
(1)一年生景观作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2)在非永久性基本农田上连片种植多年生景观作物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四、申报材料
(1)《美丽田园示范项目申报表》;
(2)土地流转合同;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申报时间。项目原则上一年申报一次,每年8月底完成申报,建设期限为当年10月1日至下一年9月30日。
(3)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及乡镇(街道)出具的审核推荐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审核。审核意见报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同意后,在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下达建设计划。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美丽田园示范项目验收表》(附件3)、创建前后对比照片、标明四至范围的卫星图、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乡镇(街道)验收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及备案。
(5)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在项目验收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六、管理与监督
(1)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美丽田园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责美丽田园建设的申请受理、初审、建设过程监督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田园建设审核、计划下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乡镇(街道)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对建设质量严格把关、实施进度时时跟进,确保顺利完成。
(3)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资金补助、办事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对外公开,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为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强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项目供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核定后,于企业缴款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直接分解或划入开发区财政分局,用于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县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本着先急后缓、适度超前的原则,用于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县直相关部门要将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积极向上争取,捆绑项目资金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对工业项目建设应缴纳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件1所列项目),一律免收或由征管部门办理全额返还手续。工业项目建设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可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选定的机构提供,其中介服务收费按附件2载明的标准执行。
四、实行供电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电设施,由供电单位负责至项目红线的供电系统建设并承担费用;对用电等级在10千伏以上的专线用户,红线内的电力设施由用电企业和供电企业联合招标建设。
五、实行供水优惠。工业项目或企业新增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主管网和主管网至项目红线的管网建设并承担费用;红线内的管网建设,按成本价收取建设费用。
六、建立融资激励制度。县政府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工业项目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对机构负责人实施奖励。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工业项目建设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实行“一表制”和并联审批;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必须按附件3载明的承诺时限办结。
八、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组建专班对项目建设手续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专班所需工作经费由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予以安排。
九、建立工业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制度。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审批、验收事项不予办理或延迟办理的,或者对项目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事前将依据和理由书面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加大监察力度,对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漏报、瞒报或迟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区域内新建工业项目及现有企业的技改扩建再投资工业项目。县人民政府原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