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最新13篇》是潇洒范文网小编专门为您精选的一篇实用范文类型文章,助力您的范文写作,希望有所帮助。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本文是敬业的小编沧海红颜给大伙儿找到的13篇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一、负责机房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负责机房设备台帐登记工作。
三、负责收发电子邮件,及时交财政所长及相关人员批阅。
四、负责本镇信息设备及信息网络管理,及时杀毒或重装操作系统,保证信息网络畅通。收集整理有关系统使用中的新问题、新需求。
五、负责相关软件的升级工作,确保系统为最新版本。
六、负责相关文档备份。
七、负责财政补贴系统相关业务操作。核对好惠农补贴发放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八、负责惠农补贴新开户存折及时发放到位。
九、负责惠农补贴发放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对生产和经营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核算、分析和评价工作,管好用好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公司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人员应当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除法律规定或总经理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2.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必须与公司指定的接替人员进行财务移交,且要一切手续完备,财务清楚后,方可调职。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的,须编制移交清单,交接完备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3.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会计凭证,合理设置会计账簿,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2.公司必须使用财务局统一监制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保持统一和规范。
3.财务人员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必须严肃认真、正确及时,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正确,摘要简明,字迹整洁,不得潦草、模糊;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并按规定进行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更换销毁凭证账册。
4.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账簿,必须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画线、改错、冲账时可用红墨水笔。
5.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和子细目,以及往来账户名称,必须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用代号。
6.制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对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7.各种空白支票、发票、收据,都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立登记簿,登记领用日期、数量及起讫号码,并由领用人合适签收,防止丢失。
8.公司必须设置总账、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并根据业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备种辅助或备查簿。
9.启用会计账簿要在会计账簿行上写明公司名称和账簿所属年度,账簿内的“账簿起用表”要填写齐全。
10.登账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登记,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码和经济事项的摘要。登记账簿应按日期和编号的顺序记账,不能前后颠倒、不得跳行、隔行。
11.各种账簿在记账完毕后,必须结出余额,按月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12.记账凭证及账簿,都必须定期按日期及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上封面,记账凭证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讫、号数、分册号数及财务主管人员,逐册编号,交由专人登记会计档案目录簿。
13.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做到完整无缺、便于调阅,无关人员未经财务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准任意查阅会计档案。未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不准擅自复印或外借。
流动资金的核算
1.经管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账目的财务人员经常清理各账户款项,定期与有关单位核对余额,经常向部门主管汇报债权清理情况,督促经办人员及时结清和收回债权。
2.公司应按当年未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纳入管理费用。
3.公司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即: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和担保人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部分。其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账款。
4.严格坏账损失的控制及审批程序。公司若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先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初审、财务部经理复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冲账。如因个人责任造成坏账的责任者要视情节分别给予经理、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存货的计价方法规定执行。
收入、成本费用
1.按下述规定收入的实现:
⑴商品或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⑵在交款提供方式的情况下,如货款已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买方,无论商品、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⑶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商品和产品,在商品、产品发出时作为收入的买现。
⑷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⑸在采用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应当在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委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⑹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
⑺公司出口销售的商品、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实行办理出口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2.实现的销售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账,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冲减当期的收入和成本。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折扣)支出,应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3.当月实现的收入应全部记入当月账内,并按配比原则计算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这些成本、税金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财务报表上单独反映,不得低减销售收入。
4.公司应按会计核算的规定设生产成本,工程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对成本和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
5.公司应根据产品种类建立产品成本明细台账,做到记录完整、核算准确、资料齐全。同时,要分析成本、费用的升降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定额管理,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1.月报、季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管理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
2.年报:企业除报送月报、季报所列表式外,还需加报:现金流量表。
3.公司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时,应附送财务分析报告。
主要说明: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利润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及周转情况;
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各类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主要税项交纳情况;
成本、费用升降情况;
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
总结和评价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认真分析影响财务指标变动的各个因素。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天数、次数等。
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表格、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分析、预算调整管理方法、预算编制管理制度、零基准预算制度等,同事还包括生物科技、钢铁、石油、房地产、贸易、教育等集团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第一条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
第四条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
第五条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条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
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
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
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
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
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
第九条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条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一条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如下:
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整车采购预算、配件采购预算、精品采购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广告市场预算、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招聘预算、培训预算、装修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及特殊事项预算。损益预算、商品采购支出预算和广告市场预算等属于常规性预算,由总部财务部设定统一预算格式和内容;特殊事项预算是指重大事项或非常规事项预算,由预算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如装修、搬迁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应对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预算应分项目实行明细预算。由于预算信息提供不全导致预算审核不能通过,及因此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报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部门申报→归控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月度预算会议审定→预算审批反馈。
1、各部门应于20日下班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如果20日为节假日,则部门应于节假日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
2、归控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将审核后预算提交给财务部。
3、财务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预算会议应在月底或月初召开,以保证月度预算及时下发并执行。
5、总部财务部应在预算最终审批后1日内将预算审批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后一审核环节有权增删、修改前面环节提交的预算,但应与前一环节先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后一环节将双方意见共同提交给下一环节裁决。
归控部门由总部财务部指定,通常是对该事项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对该事项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的部门。各部门应将主管领导审核后的预算,依据不同申报事项提交给不同的归控部门审核。目前归控部门的设置如下: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训、招聘事项--行政人事部,广告市场--市场部。
第十四条各环节的总监或部门经理是该环节的预算责任人。各环节预算必须经预算责任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预算责任人如需授权他人代行其预算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通知总部财务部,但其授权并不能免除预算责任人所应承担的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预算责任人应指定1人作为本环节的预算管理专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预算管理专员负责本环节日常预算事务,包括预算资料收集、预算时间控制、预算沟通协调、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结果反馈等等。
第十六条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某一环节不能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必须由该环节预算责任人或其指定的预算管理专员在该环节截止日前向下一环节预算管理专员和财务部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提出申请,并由财务书面确认或邮件确认后,方可延迟。
如果财务部确认可以延迟,则由财务部重新确认预算流程时间,并通知所有环节预算责任人。通常按原定时间顺序后延。
第十七条各环节应严格遵循预算流程时间,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未经许可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后续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责任人自行承担。并由该预算责任人承担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各环节在审核预算时,如果认为前面环节的编制或审核存在重大失误,应报总部财务部备案。总部财务部确定后,应追究其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月度预算会议由财务部定期提议召开,通常在每月(财务结帐月)月底或月初,参加人员包括总经办及总经办指定其他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本月预算审批、上月预算分析、预算违规通报等等。总部财务部应于会议前将会议内容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参会人员,如有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于会议召开前将审核意见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发给总部财务部,由总部财务部提交会议讨论。各分公司应参照总部规定,形成月度预算会议制度,由财务部门定期召集分公司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经理(主管),一起召开预算审核会议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审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篇六
审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审计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经济活动的监督,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县卫生局《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审计组织
医院审计联络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对本单位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审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四)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五)《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六)其他政策、法规条款 第三条:审计范围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着重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三)医院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着重审查(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违反开支标准、审批手续不全等。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药房、器械、行政库房等一系列购销活动。
(五)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10万元以上设备和购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并进行预测、分析、评价,对投资决策提出意见。
(六)基本建设项目,对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修缮项目的预算、决算进行审计。(对5万元以上修缮项目、基建项目,选择审计事务所代理审计。)(七)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八)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条:审计人员权限
(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策、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参加与经济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的意见。
(六)对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内审机构或审计机关反映。
(七)对涉及金额较大、审计难度较大的项目,经院领导同意有权选择审计事务所代理审计。
(八)院领导授予的其他权限。第五条:审计程序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审计前,应当通知被审计部门。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终结,写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部门意见,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和被审部门书面意见一并送领导审批。
(五)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五)对一些特殊的急需项目,经院长同意后,可先办理,后审计,但应通报审计部门。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二、财务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会计法》为准绳,严以律己,依法办事,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2.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合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预算),并按照预算严格执行。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对外开支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并填列支出审批单方能开支。支出审批单由经手人、分管部门负责人或验收人、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财产物资进行清查,对盈亏及时处理,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8.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事故隐患,杜绝责任性事故发生。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资料,均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三、医疗收费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收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分解收费项目。
2.收集整理上级物价部门下发的各类收费标准文件,对有关变更内容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3.建立和健全由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物价员及临床收费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收费管理网络,指导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收费标准。
4.对本单位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协助临床根据成本测算方法,计算收费标准,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物价部门。
5.积极与临床沟通,加强对收费部门的管理,对临床不合理收费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整改,确保无乱收费行为,并不定期清理收费项目。
6.定期对各部门医疗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科室联系,季度收费检查情况作为科室考核考绩内容。
7.建立收费管理登记簿,分别将检查、调价、整改等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财务监督制度
1.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对本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2.审查现金收付及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3.审核财务计划,审查各项计划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指标之间是 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对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会计凭证、报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等进行认真准确的复核,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更正和处理。
6.经常了解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由财务科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医院发展的一般规律,提出预算建议数。
2.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项目,由主管科室编制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的详细计划,由财务科编制完整的财务收支预算。
3.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及修缮还需经医院领导讨论同意。4.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5.财务部门将审议通过后的财务收支预算上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并以此作为当年度财务收支的依据。
6.财务收支预算一经批准平时不予调整,应严格执行,但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出台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以及上半年度财务收支出现较大波动,财务科在下半年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六、重大项目报批制度
1.下列特殊项目必须向卫生局办理报批手续:①所有基本建设项目;②办公和娱乐场所的装璜装饰;③购置各类机动车辆;④对外投资和外来投资等经济合作项目;⑤融资租人固定资产;⑥购置专项控制商品;⑦坏帐处理;⑧10万元以上的设备;⑨3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
2.购置50万元以上的设备,根据省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分别报省卫生厅或卫生部审批。
3.单位价值在50000元以下或总金额在5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有偿调拨或变卖,由主管局审批,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超过上述标准的,本单位应提出申请,经主管局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
4.经批准有偿处置的资产,单位原值在3万元以上的要进行评估,资产的成交价原则上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
七、财产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报销制度
1.凡属政府采购规定项目须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报批、招投标等手续。未经政府采购办同意,本院不能自行购买以上物品。
2.固定资产购置应列入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因特殊原因办理计划外急购手续后置的,应纳人年度预算调整。凡列人预算的项目,采购部门办理采购时,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方能办理,其中万元以上的设备,应同时进行设备购置论证,并经院长审 批,1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须附卫生局审批表,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须附卫生厅审批表。
3.办公用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物品的采购,各科室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请领数上报物资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请领数,结合去年同期和上月用量以及库存情况,于25日前编制“库存物资采购计划明细表”,并报分管院长审核,月底前由院长批准后分别送物资采购部门及财务部。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是财务部门支付款项的依据,凡未列入采购计划的或单价、数量大于采购计划的财务部门不予报支。
4.凡因急需或特殊需要未列入采购计划的开支,应办理急需物品特批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同意,院长批准后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支。
5.所有涉及当月入库的物品,应在当月末办理完毕,报财务部门及时入帐。
八、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1.所有开支须由经办人、及项目分管科室领导、分管院领导签字。2.财务部门对开支凭证予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3.项目分管院领导对开支凭证签注意见。4.分管财务领导对所有开支予以审批。
5.消费基金(包括福利基金)以及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还须同时由院长审批。
九、经济活动定期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要做好经济活动定期分析工作,会计月度结束后进行月度财务收支简要分析,报告月度财务收支简要情况。
2.季度结束后,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并上报主管局。
3.半年度结束后,进行半年度财务收支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提交职代会审议,同时上报主管局。
4.年度终了后对全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年度分析报告提交职代会审议,同时上报主管局。
5.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经济参谋。
十、收入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收入统一核算制度。医院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纳入行政总帐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医院各项正常收入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能划转食堂、工会、经营部等帐户或列入往来帐户核算。凡体现政府卫生管理职能的各项收入,必须按县政府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新设医疗项目必须办理收费报批手续,同时按申请收费标准暂时收费,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按批准标准收费。
3.医院取得的收入,必须使用国家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财务部门印刷专用收费票据,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其票据只能用于医 疗业务的收费。属于政府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使用县财政局印刷的服务性收据并交财政局审验。
4.医院的收入原则上应当及时入帐,以便及时理清医院收入,使收入的资金置于安全管理之下。社会组织、个人向医院的捐赠、赞助费,应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在规定的科目中核算。
5.医院药品收入应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一、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自求平衡原则,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2.严格划分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界限,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界限。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范围,按规定正确计提人员经费、折旧基金和坏帐准备金。
4.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
十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
(1)医院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其他部门非授权一律不得收取现金,收取现金后应随即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住出院处收取的现金,须当日解缴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财务部出纳的库存现金应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或坐支。
(3)加强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不定期进行现金库存检查。
(4)严格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使用现金。2.银行存款:
(1)按国家规定开立账户,据以办理存款、取款、转帐结算。遵守银行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严禁将账户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2)按支票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办理支票领用、核销。印鉴章实行分开保管。
(3)月底记帐完毕,及时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帐项。
(4)严禁公款私存,严禁挪用和公款私借,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
十三、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按项目分类核算医院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并做到每季清理及时催交,对超过规定期限尚未归还的应收帐款,按院内规定,从经办人的工资中扣除,特殊原因,需经院长同意。
2.对“医疗应收款”项目要做好清理核对工作,并指定专人从事医疗欠费的催收工作,对期限超过3年,确实无法追回的医疗欠费,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坏帐准备”中冲销。3.其他确实无法追回的呆帐,要视具体情况,经县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十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按照固定资产计价标准和管理办法,核算和管理医院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设置总帐,财产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设置明细帐,使用部门设置卡片帐。
2.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核算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3.定期清点存量资产,每年要对固定资产作全面盘点。
4.盘盈、盘亏数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作帐务处理,凡盘盈盘亏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需报送清点报告。
5.对已交付使用但未办妥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以及已经投入使用但未付款或尚未全部付款的设备投资,都应在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暂估价计人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基金。
6.做好国有资产年检工作,单位土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变动的,必须分别到土地管理局和房产监理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年检时带好变更凭证作单位资产总量调整。
7.逐步做好固定资产利用效果、效益的分析工作,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须进行单项设备效益分析。
十五、消费基金管理制度
1.医院的消费基金应按县人事、财政和卫生局核定数和有关规定计 提。
2.医院办“三产”所获利润可在扣除应交资产占用费之后按40%的比例计提。
3.店面租金收入在扣除各税费后按20%计提。
4.医院因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正常业务工作需要,可以在成本中开支或按规定标准计提一定额度以内的招待费用(院长基金)。
5.医院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应严格操作和审批程序。工资性支出由人事部门办理,分管财务院长、院长审批;奖励性支出由院办公会讨论决定,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分管财务院长、院长审批。
6.款项发放时必须编造详细清单并由收款人签收。
十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年度终了后,财务部门应将本单位在单位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齐全,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号盖章,立卷归档。
2.归档后的会计档案,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不属档案部门保管但需保存的其他会计资料由财务部门保管。
3.财务部门在移交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面进行清点,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4.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案卷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同财务部门共同拆封整理。5.会计档案应按规定进行保管,未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不得任意销毁;对到期的会计档案,应由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组织审定后,提出处理意见,确需销毁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和县档案局批准后,方可销毁。
十七、会计电算化操作制度
为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加强操作管理和计算机软硬件管理,明确操作责任,严明牵制关系,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据本单位财会人员情况及会计电算岗位设置原则,会计电算岗位设系统管理、数据录入、数据复核、帐簿登记、系统维护等岗位。
2.严格职责分工,对不相容的职责进行分隔。系统维护、日常操作、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岗位之间,相互不兼任;系统操作人员中录入和凭证的审核由不同人员担任。
3.严格控制和监督,每个操作人员必须设置自己的口令密码,并应经常更换和对他人保密,定期打印工作人员上机操作登记记录,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4.对会计软件某些工作模块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必须报经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财务主管的组织监督下实施,若遇重要模块修整或版本升级,还必须将过程形成文档存档保管。
5.会计软件源程序的文档资料严格保管。建立借阅登记制度,并严格控制借阅范围,一般情况下,系统操作人员无权借阅。6.对每日备份的机内数据资料的软磁盘实行专人保管,并建立必要的登记,对于记录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定期将其翻刻成只读光盘进行保存。
7.加强机房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严禁在网络及有站点上进行游戏操作,严禁未经允许将外来盘片在站点上运行,保持机房整洁,严禁吸烟和丢弃杂物。
8.系统维护人员要定期对软硬件进行检测,确保硬件完好和软件的正常安全运行。
十八、会计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点交,必须与帐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清查处理。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对帐单核对相符。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换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十九、挂号收费处、住出院处工作制度
1.严禁本部门工作人员以外人员进入收款重地。
2.每天所收现金、支票与日报表应收金额核对无误后各自解交收款人员,双方方签字。
3.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同时确认交接款项金额、票据起止号码等 并签名确认。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妥善保管现金、支票标据及有价凭据下班前现金余额存放保险箱内严禁保险箱存放私款或私自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别处存放。
5.各种票据、凭证未经同意不得外借或转让使用,各种票据、凭证应按顺序使用,每天电脑开机前应核对票据号码,不得错位跳号。作废发票,应整联与存根号核对相符交财务科保存,废票丢失,个人按票据存根金额赔偿。电脑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员,不得擅自操作,因不规范操作产生的后果由具体操作人员负责制。
6.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分解收费项目,若发现收费结果与标准不符而产生后果者由本操作人员负责。
7.不得私自随意调换班次,如有特殊原因需调班者应提前通过班长进行调换。
8.挂号时处方、门诊病历上的日期要加盖清晰、正确的印章,同时完整注明要求注明的其他内容。
二十、支票管理和使用制度
1.支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按序购入、领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应妥善保存。3.支票须经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领用时需填明用途、金额、领用人。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报账 核销。
4.支票管理人员应定期做好领用支票的核销、催交工作,对催交无果的取消其领用资格。
5.支票印鉴应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
二十一、票据管理制度
1.对于各类票据应按其使用范围正确使用(1)(2)(3)门诊收据:限用于门诊医疗、药品费用的结算。住院收据:限用于住院医疗、药品费用的结算。财政收据:
①结算凭证限用于单位结算暂存、暂付、分摊费用、冲减经费支出等。
②收费收据:限用于收取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基金等收入。
(4)内部收据:除上述用途外的费用结算(5)处方及定额收据:限用于就医患者 2.票据的购入、领用、回收、核销及保管
(1)购入:财务部门根据票据的使用情况及时购入票据保证业务需要,同时做好购入票据登记工作。
(2)领用:各各使用人根据各自业务量做好票据领用。
(3)回收:各票据使用人应按照领用时间和编号依次使用,严禁跳号使用,如有作废票据中联应保存齐全,使用完毕应随同现金一并上交。(4)核销:票据核销人员应及时做好票据的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5)保管:票据应由专人保管,平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确保票据的安全、完整。经核销后的票据应按档案管理制度归档。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1、财经审批:根据新修订《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切实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结合我局实际,全局上下财经审批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收支分线、单位负责人分别予以委托。对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一律由财务部门首先审核,然后由主管行政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出纳一律杜绝报销。对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和开支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财务部门的权责:负责财务预算和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度并及时修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挥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参与单位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财务人员的分工。出纳员负责掌握财经政策,搞好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收、付凭证并予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保管好相关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必须分开保管,会计或主管领导分别保管)。会计员具体负责编制转帐凭证,审核出纳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做好财务分析和其它会计事务。
1、现金管理:局属各单位库存现金必须实行限额管理,一般库存现金不超过三至五天的开支。收入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随意坐支,超过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存款管理。
(1)遵守银行各项结算规定,保证银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2)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保证帐实相符。
(3)健全银行存款控制系统,对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核对、清查等,严格按照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3、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局属各单位必须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动情况,月底对各往来户款项的余额列出清单。
4、往来户结算定期核对与清理。各单位每月、季终对往来款项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必要时并及时函证核对,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加快资金周转。
5、坏帐损失的确认、审批、财务处理。对于坏帐损失的确认条件按制度规定运行,严格审批程序,特别是逾期两个以上的应收帐款,对于坏帐的处理方法,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按3-5‰的比例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办公室应做好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定期与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遗失、毁坏固定资产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和变卖,按有关规定执行。
1、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应由业务工程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申报、转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请示、报告,由申报或转报单位、业务科室负责拟稿,报分管领导签发。上报市、区政府的专项资金请示、报告,报局长签发。
2、项目专项资金安排。
(1)项目专项资金下达后,按下达的实际金额和使用范围,由工程业务部门会同相关科室研究提出该专项的预算安排方案,包括支出细项、支出金额、执行单位。报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
(2)项目资金安排经审定后,由市财政拨付资金的,由财务科负责向市财政局报送方案;由局转拨或直接支付资金的,在项目执行前,分管项目的科室须向财务科衔接用款计划,并按项目进度填报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经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查后,交财务科审核支出内容、金额与审批的方案一致,报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予以拨款。
(3)专项项目资金有管理办法的,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分管该项目工作的领导牵头,分管项目的科室负责,财务、监察、审计配合,对项目专项资金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单位整改。项目执行完毕后由执行单位负责对专项资金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报送局长和分管项目、财务的领导。
1、财政拨款预算包干经费:根据市、区拨经费计划和拨款进度,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按年度计划和逐月考核、验收的结果,对各单位进行拨款。
2、工程管理:(指计划内所有的工程)
(1)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由局统一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并下发任务书。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工程预算和施工图纸报局审批。
(2)开工后,根据上级预拨进度款,结合施工单位实际进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拨款。拨款前由施工单位填好进度表,由工程部门签字、财务部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付款,手续不全者,出纳一律杜绝支付。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提交竣工资料,由局验收合格方能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并同时办理有关管理费,工程结余等上缴手续。
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按一定标准和比例计提,然后专款专用,以收抵支,略有节余的原则。
1、职工福利基金:根据财政统一规定,按每月工资总额的2.5%计提。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费、慰问病号等。慰问病号一次不超过200元,上级部门控制在300元以内,由单位领导带队,党群具体组织看望,不得多次看望,重复报销。
2、工会经费:按照上级要求,各单位的工会经费要设专帐,单独核算。计提比例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上交局40%,单位留用60%,由各级工会组织控制使用。
3、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技术,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控制使用。
经费开支必须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经费,优先安排好水、电、通讯和交通等各项开支,对专项经费实行专项专用。具体规定如下:
1、公务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按局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待费、旅游费:按局纪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差旅费:(因公出差:含住宿费、长途补助、交通补贴)按照东财[1996]40号文件规定执行。
4、一次性抚恤费:按武人[20xx]42号文件执行。
5、丧葬费:按武人[20xx]2号文件执行。
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武人[20xx]17号文件执行。
7、探亲路费:按鄂人[1994]50号文件执行。
8、独生子女费、书抄费: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按报销发票中书抄费的全额父母双方各报一半;计划内二胎,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按报销发票中书抄费全额的80%父母双方各报一半。
9、独生子女托幼费:独生子女托幼费按每月50元标准,凭发票父母双方各报一半;计划内二胎按每月50元标准的80%父母双方各报一半。
以上管理办法,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如该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 篇九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投资及资金管理
1、权益的`管理
a.实收资本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管理。
b.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储备基金等股东权益应按政府相关法规和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处置和分配。
2、投资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按批准权限、申报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融资管理
融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担保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严禁对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5、债权、债务的管理
对各项应收款、预付款、存出存入保证金要及时入帐,明确责任人,按季核对,及时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属经办人责任,则由经办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6、资金管理
a.基本原则:根据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有关管理酬金提取规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处)盈余应属全体业主,各分公司(管理处)往来帐户要及时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特殊情况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处)资金。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实行资金计划管理。
b.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将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银行帐号。
c.银行贷款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d.加强对外币资金的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法规办理外币业务。
f.开设银行帐户应书面报告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备案,银行帐户档案资料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帐户管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审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篇十
财务审计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包括公司财务收支的全过程。
三、职责
1. 审计部门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周期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
2. 审计小组负责人负责项目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现场工作的组织安排及审计报告的撰写。
3. 审计小组成员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写、审计建议的提出。
4. 审计部门经理负责审计决定的初步审核。5. 总经理负责审计决定的最终审批。
6. 财务助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管控。7.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的审核执行及对财务勾稽管理。8.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内容
1. 审计部门根据周期审计工作计划和董事会临时决定成立审计小组。
2. 审计小组负责人根据具体审计目的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重点、人员分工、审计时间、需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做出规划后报审计部门经理审批。
3. 审计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通知被审计单位;如审批不通过则重新编制审计工作方案。4. 现场审计
(1)货币资金的审计
盘点库存现金,核实现金余额是否在核准范围,检查是否有白条抵库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
审阅现金日记帐及银行日记帐,同时与收付款凭证相核对,检查货币资金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索取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日记账核对,检查是否有异常进出,逐笔核实长期未达帐款。(2)存货审计
核对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
抽盘存货,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对呆滞存货作重点关注。
检查存货的内部流转是否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作业制度的规定。核实长期在途存货。(3)固定资产审计
核对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
抽盘固定资产,检查帐物是否相符。
检查固定资产折旧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政策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检查固定资产的增减是否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正确履行审批手续。(4)往来帐审计
核对总帐、明细帐是否相符。
检查是否和对方单位定期对帐、业务经办人是否对对帐结果做出确认。检查帐龄分析是否准确。(5)长期投资的审计
索取被投资单位最近期会计报表,分析长期投资是否有潜亏风险。检查长期投资的增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银行贷款的审计。
索取贷款合同,检查贷款的增减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检查贷款的条件、贷款利率是否适当。
(6)损益的审计 ① 收入的审计
检查业务部门是否按规定对销售业务建立合同制度,并设专人对合同进行登记和控制。检查是否严格遵守销售发货、销售退回、订单变更折扣与折让等作业管理制度。检查销售折扣、折让、退回的原因及条件是否真实合规。
检查财务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收入凭证并入帐,对于到期货款是否及时通知业务部门催收。
② 成本费用审计
检查厂部是否建立先进合理的消耗定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修正。检查行政后勤费用是否按照预算执行。
抽查若干期间(季/月/周)发票或付款凭证,审核有关费用的标准、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抽查部分产品或成本项目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无误。5. 拟定审计报告、形成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1)审计小组负责人审核各成员审计工作底稿,审核通过则结束现场审计工作,编写审计报告,审核不通过则扩大审计范围。
(2)审计小组负责人将审计报告送审计部门经理审核。
(3)审计部门经理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核不通过转审计小组负责人重新编写审计报告或者扩大审计范围。
(4)审计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呈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6.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后,应当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及意见,并将整改结果一周内报审计小组。
7. 审计小组如认为整改结果符合审计要求则审计工作结束,整理审计档案;不可行则转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
财务人员年终总结 篇十一
20xx年过去了,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得到了公司各位领导和诸多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使我顺利完成了工作,学习到了很多的新知识和技能,在能力上有很大的提高。同时在工作中我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下是我工作方面的一些认识和总结:
1、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审批和签字制度。在工作中,作为财务人员,我坚持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都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制度,执行审批与签字流程。
2、做好现金核对,将财务工作落实到每日、每月。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3、票据管理及收付业务。票据,是公司财务运营的重要资料,因此我坚持责任到人的要求,严格管理相关票据,从而保证了公司收付业务的及时开展。
4、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原始凭证,不能用来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因此,在走账方面,我坚持做到原始凭证不丢失,务必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5、银行转账无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以及财务往来的流畅性。
6、协助财务经理做好财务工作。
7、完成与东华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回款等工作。
20xx年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二
1、本会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事项记录和反映本会的各项业务活动。
2、本会资金由理事会集中管理,归口使用。
3、本会资金使用实行年度预算制度。每年的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的资金收支预算,经理事会审议综合平衡,报民政局、区红会批准后由基金会理事会按预算实施,次年第一季度进行决算。
本会应严格按照预算专款专用,使用预算外的资金须报理事会议讨论并经理事会、区民政局批准追加资金后方能使用。
4、本会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任职资格证书,并根据会计的。有关规定依法建账,保证本会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信息质量。
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的职责应严格实行分离,并按本会实际工作情况,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轮换。
6、每月10日前须编报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季度需另报基金收支统计报表、半年度编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年终编报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并报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幼儿园财产的安全。
2、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3、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幼儿园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园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5、编制和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幼儿园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7、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幼儿园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幼儿园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8、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9、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幼儿园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