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 员工考勤规章制度优秀10篇

时间:2024-09-02 15:22 编辑:潇洒范文网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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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细致的小编为大家整编的员工考勤规章制度优秀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加强劳动纪律,保障教育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切实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xxxx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学校特推出指纹考勤制度,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考勤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上、下班考勤时间的规定:

(1)行政、各科室、后勤工作人员: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0:30-12:00

第三次(按指纹)13:00-13:45

第四次(按指纹)16:00-18:00

(2)一线教师(兼课的行政、各科室、后勤工作人员参上):

第一次(按指纹)8:2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0:30-12:00

第三次(按指纹)13:00-13:45

第四次(按指纹)16:00-18:00

(2)图书馆、阅览室人员

第一次(按指纹)8:2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0:30-12:00

第三次(按指纹)16:30-18:00

(3)食堂管理人员(邱金明)

第一次(按指纹)7: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0:00-10:30

第三次(按指纹)14:00-15:00

(4)食堂管理人员(姜武)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0:00-10:30

第三次(按指纹)15:00-16:00

(二)关于考勤统计、考勤费发放的规定:

1、以周为单位,进行统计:

①教师(除技能组教师、科室人员外)一周缺勤次数不超过3次算全勤;技能组教师一周缺勤次数不超过4次算全勤;行政、各科室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一周缺勤不超过2次算全勤。

②周全勤考勤费为30元,如超过规定的次数扣除考勤费,每超一次扣5元(即超出1次扣5元,超出2次扣10元,超出3次扣15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

(三)公出人员需及时填写考勤请假单(须相关校级领导签字)向校长办公室请假。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

(四)本考勤管理制度于本日起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请教师们多提意见,以便我们的考勤制度更加完善。

(五)本考勤管理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建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员工能严格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责任

公司所有员工。

四、正文

1. 员工考勤包括了员工请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日常上班的时间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不允许无故旷工,有紧急的事应该要按请假程序进行请假。迟到早退者进行如下处罚:

1.1.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罚款××元;

1.1.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元以上;

1.1.3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罚款××元以上;

1.1.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除扣减工资外,罚款××元,依次类推。

2.请假:

2.1请假程序:

2.1.1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1.2假期若较长,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1.3假满须回公司销假,通报综合办。

2.1.4请假规定:

2.1.5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按审批权限以电话直接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1.6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加班:

3.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3.2公司鼓励员工每天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应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员工,应该服从上级的安排,但怀孕期间的女员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经部门主管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毕后,加班记录单经部门主管验审后送综合办留存;

3.4.3综合办每月20日统计月度加班情况,报财务部,在发放员工工资的同时支付加班工资。

3.4.4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3.4.5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申请和综合办同意审批。调休时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制订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努力维护好物业辖区内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服从领导,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负责做好对辖区内的巡逻、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5、负责做好综合管理费收取工作;

6、熟悉楼宇情况、以动态、巡查等方式预防、发现、制止各类事故如: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按规定着装,文明值勤,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讲究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说服、教育住户遵守物业辖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值班管理规定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分3个班,3个班分为早、中、晚三班;

早班为:8:00-16:00;

中班为:16:00-0:00;

晚班为:00:00-8:00;

3、各班保安员必须按照编排的值班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巡逻人员要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当值班人员发现情况时,应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报告当班班长、队长或部门负责人;

①报告时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和特征等;

②及时劝阻和处理在物业区域违法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件;

③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报告相关领导;

④在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在《值班记录》做好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保安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3、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4、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保安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5、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员要协助完成;

6、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值班中的问题、物品、器械交接清楚,令接班人员签字,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7、上下班时的交班动作严格按规定执行,以规定的队列和敬礼交接,动作要整齐、协调、给人感观效果好;

8、特别注意在交接班过程中不得影响各岗位的正常工作,严禁在门卫处扎堆,保持良好的队形、形象;

9、上下班人员要以规定的队形和步伐进行,严禁嬉笑打闹;

10、交接完后,下班人员由班长整队,讲评当天的工作,按要求带回。

四、保安各级人员职责

直接上级:行政主管

直接下级:保安班长

保安队长是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保安队的管理、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维护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带领全队人员认真做好公司的保全保卫工作,正确理解上级意图、指示精神并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2、负责保安队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安排工作、岗位设置人员布置以及处理当班队员和班长未能解决的琐事;

3、负责保安队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的学习、专业技能培训、业务素质训练、要周密计划、科学实施、严格等级评定制度;

4、身先士卒、作好表率、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监督全队人员的行为规范,认真按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处理事情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考勤及休假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负责;

(二)核准和审批员工出差、因公外出、请假等。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为考勤休假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负责统计每月员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负责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补贴等。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标准上班时间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

(二)若员工因机器故障或无法识别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时亲自到考勤管理人员处登记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下班时间。

(三)因出差或公务外出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考勤核算均以钉钉中备案的《出差审批表》、《因公外出审批表》为准。未登记或未经签批,按旷工处理。

(四)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五)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早退。

(二)员工每月有三次10分钟(含)以内缓冲时间的机会,其不计为迟到,但不包括开会等情况。因恶劣天气(台风、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时以内到岗者不计为迟到。

(三)迟到10分钟(含)以内者(当月迟到次数≥4次时,3次缓冲次数不计入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迟到/早退每1次折算为1小时事假处理。

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2次视作半天事假处理。

(四)每月迟到早退情况,是当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手续尚未获批而休假,视作旷工处理。

(二)上班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且超过30分钟到岗,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超过30分钟,或休假期满后仍未出勤等情况均视为旷工。

(三)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0.5天)。凡旷工者,按照2倍工资扣款作为处罚,即:旷工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2。另外矿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四)员工累计旷工时间3天(含)以上,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内活动。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补助。

(二)员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经核准私自外出,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及外出时间,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进行审批,并在《因公外出审批单》中明确每天具体的因公外出时间。

第十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动。员工出差时间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加班。

(二)员工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一天。员工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两天。

(三)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须抄送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预先签批《出差审批单》者,需电话向分管领导报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员,同时填写《出差审批单》。

(四)如无特殊情况,出差前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过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则扣除一天出差补助(出差补助相关规定详见《差旅费管理细则》)。

第四章请休假管理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本制度所涉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病假(医疗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事假

(一)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

(二)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补贴等各项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款计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8×事假时数。

(四)员工单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年累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进行分数酌减。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员工在上班或下班时产生未出勤打卡的情况,一律按照半天事假处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一)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请假证明单资料,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无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则按事假处理。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

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二)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员工累计休病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律医疗期规定的时间,病假扣款计算方式:

1、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3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30%×病假时数;

2、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且≤10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5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50%×病假时数;

3、当月累计病假天数>10个工作日,则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可按照《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四)病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

(五)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公司认为员工提供虚假病情信息或假资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补休

(一)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员工须在当月补休有效期内,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申请补休,未按规定事先办理补休手续而自行补休的,视为旷工处理。补休时长每月安排补休天数不超过一天,当月有效,逾期作废。补休时间须根据工作情况统筹考虑。

第十五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二)职工带薪年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折算。即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属上述1~3所列情形而当年已休过年休假的,则应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需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五)原则上年休假在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将不再另行安排补休。

(六)员工可使用当年年休假同等天数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申请人须在《请假审批表》中注明折抵情况。

第十六条婚假

(一)转正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劳动合同期内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员工需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婚假自劳动合同期内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条产假

(一)产检假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凭借产前检查建档可享受带薪产检假。超过以下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产假128天;

2、难产的增加带薪产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带薪产假15天。

4、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三)陪产假

男员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陪产假7天。男员工陪产假,应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休产假证明或孩子的出生证明。

(四)流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42天。

3、流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五)保胎假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如员工身体虚弱且工作许可,经公司同意,由医院提供证明,可请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条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一周岁时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

第十九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证明员工可给予3天丧假;员工的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证明可给予一天丧假。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审批流程

员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应按不同考勤类别填写审批单(须提供证明资料的须附证明资料),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参见下表。

第二十一条请假核实

员工请假时,应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同时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纪律

第二十二条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记录者、提供虚假休假信息或证明资料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在当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升职、加薪。情节较为严重者给予降薪、降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为了避开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仔细工作,特制定本考勤治理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头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托付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视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需先办理打卡手续。特别状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觉,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赐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赐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赐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赐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治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状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准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需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开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状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别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勤管理 ,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 增强员工的 劳动纪律性 , 并为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1.2 明确各项考勤规定与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出勤有秩序运作 ,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如实打考勤卡。

3.2 公司值班保安人员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要求打考勤卡。

3.3 有关请、休假审批责任人须按《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审批假期。

3.4 各部门或车间指派专人(兼职)负责日常考勤事务,包括各类请假表的报批报送、月度考勤统计、月度排班计划维护及更新。

3.5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考勤事务,包括刷卡数据管理、日常考勤检查、请假、调休、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及审核。

3.6 人力资源部每月 5 日前将各部门上月考勤违纪情况汇总,并发送给所属部门经理,此记录将作为部门考核员工当月工作绩效的内容之一。

4. 上班工作制 , 本公司上班考勤分为两种情况 , 即 :

4.1 常白班 , 出勤时间为 8:00—12:00 ; 13:30—17:30 。

4.2 倒班(轮换的班次) , 出勤时间为 8:00—16:00 ; 16:00—24:00 ; 0:00—8:00 。

5. 考勤定义:

5.1 考勤 , 指考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实际出勤情况。

5.2 迟到:上班时间五分钟至十五分钟内才打卡上班者,为迟到。

5.3 早退:下班时间前五分钟内即行打卡,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者为早退。

5.4 旷工:以下行为被视为旷工:

5.4.1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出勤的。

5.4.2 因工作需要不服从岗位调整,经教育后仍不到岗的。

5.4.3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请 / 休假证明的。

5.4.4 员工假期结束后,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5.4.5 迟到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或早退超过五分钟者视为旷工时间。

6. 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

6.1 考勤采用感应式电脑考勤为主,手工考勤为辅的方式。常白班员工正常每日考勤次数为四次 ( 特殊工种经批准为两次 ) ,倒班员工每日考勤两次。

6.2 考勤卡使用要求

6.2.1 员工在上下班刷卡时,考勤机将显示本人姓名,同时发出提示音,则刷卡有效。否则无效,需重新刷卡。当考勤卡无法正常使用时,请立即前往食堂财务处进行无偿更换。

6.2.2 有效刷卡的时间间隔要求为 10 分钟以上,短于 10 分钟的多次刷卡视为同一次刷卡。

6.2.3 正常刷卡时间为:上班卡必须在上班前 1 小时内刷为有效,下班卡在下班后 1 小时内刷为有效。

6.2.4 常白班班次人员加班必须另刷加班卡;倒班班次及其它直落班次人员无需另刷加班卡,在最终下班时间刷卡即可。

6.2.5 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在所属部门考勤员处登记,在次日 10 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未打卡记录。

6.2.6 员工忘记刷卡,应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经直接主管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次日 10 时前报送人力资源部;一个月内只允许二次申请,否则按迟到处理。

6.3 员工请假需按以下规定执行

6.3.1 各类假期应在当月内报批报送,员工应提前申请请假,考勤员保证当月假单当月送达人力资源部。

6.3.2 病假与工伤休假应附上相应的有效医院证明,各类请假申请必须经上级批准才生效。

6.3.3 员工在填写《请假申请表》时,必须明确各种假期休假的时间与正常休息日的时间(两类休息时间分别填写) , 以便人力资源部更改考勤信息,确保轮班人员的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6.4 电脑考勤管理规定

6.4.1 因工作需要,需调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填写《调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修改记录及备案。

6.4.2 经常外出办理业务或执行公务的员工,因其工作特殊性,不能在上班 / 下班时间到公司打卡的,需在《员工未打卡记录表》中记录好自己欠打卡的日期和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每月结束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调整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记录修改及备案。

6.4.3 员工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调整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记录修改及备案。(经理级请假单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其它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

6.4.4 各部门或车间考勤员应在当月 25 号前完成部门下个月的《排班计划表》,并于当月结束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6.4.5 生产一、二部,设备管理部,供应部,销售部的考勤系统权限将开通,部门自行维护排班计划,及时更新数据;其他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系统操作。

6.5 手工考勤管理规定

6.5.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每天记录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未出勤的员工按要求记录休假类型,月底统计出全月出勤、休假、加班及倒班总天数,并填写在《考勤表》汇总栏中。

6.5.2 各部门《月考勤表》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每月 2 号前将上月《公司考勤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6.5.3 加班与补休以手工考勤为主,详情请另见《加班管理制度》。

6.6 外出管理规定:

6.6.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经常性乘车外出办事的员工和前往生活区维修的员工除外)应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并在出门时作为出门凭证交保安员。

6.6.2 出车去市区办事的司机在经过门卫时,应停车让保安员进行检查,确认离厂的员工是否有经过批准的《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

6.6.3 外出人员已提交《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或《出差申请单》的,无须再审批《员工未打卡记录表》。

6.7 工作地点变动的考勤管理

6.7.1 工作地点变动相对固定的员工,由所属部门提交名单与明细,审批后将采用相应的考勤规则,以工作所在地的考勤时间为准。

6.7.2 工作地点变动频繁且无规律的员工,每月度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表》进行补签卡,当月月底提交。

7. 处罚规定

7.1 迟到或早退,每一次扣罚绩效工资 10 元。

7.2 对打卡后进入厂区,又无故离开厂区的员工,办公室安保人员须详细记录该员工离开厂区具体时间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视为旷工。

7.3 员工忘记打卡并未提交《未打卡记录表》的,当月给予一次补签卡的机会;每欠打卡两次按半天事假处理,如此类推。由人力资源部在计发工资时扣除。

7.4 每代打卡一次 , 双方当事人各记警告处分一次;并且每人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7.5 以下三类行为,由公司值班保安员进行记录,报送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部门。每违犯一次,记警告处分一次,并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7.5.1 工作时间离厂未出示《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径直从大门出厂的。

7.5.2 工作时间内提前到食堂就餐的。

7.5.3 未经领导批准,工作时间带亲友、子女进入厂区和办公地点的。

7.6 旷工

7.6.1 旷工执行一罚三的事假工资政策。

7.6.2 一年内累计旷工 3 次将被书面警告并通报,公司将考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7.6.3 连续旷工 15 天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并通报。

8.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相关规定条款同时失效。

9.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九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权限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考勤规定

第六条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 篇十

考勤管理制度的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考勤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总则、作息时间制度、节假日制度、考勤办法、请假制度、加班制度、奖惩制度、附则等部分。但是,当企业规模较小时,考勤管理制度就相对简单,不一定进行总则、附则等大类的划分,而仅以一个层次的条项式来编排内容。

1.总则

总则的内容主要是交代制定本制度的依据、目的和意义等。

2.作息时间制度

作息时间制度主要规定企业正常的周工作时间、日工作时间,以及季节工作时间的变化情况等。

3.节假日制度

节假日制度具体规定员工节假日如何休息的具体安排。企业一般应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执行,如有变通及其补偿情况应该在制度中详细加以说明。

4.考勤办法

考勤办法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考勤办法主要明确考勤范围、考勤种类设置及其标识符号、考勤具体记录方法等方面内容的规定。

5.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也是考勤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假制度主要规定请假的条件、程序、批准人及假期待遇等内容。6.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主要是预先规定需要加班的条件、要求,以及加班的补偿待遇等内容。

7.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考勤管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考勤制度贯彻执行的必要保证。奖惩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对于在考勤中表现良好人员和表现不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奖励与惩处。8.附则附则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对制度的补充解释,制度的执行时间、执行部门等。

考勤管理制度拟写的。注意事项

有关人员拟写考勤管理制度,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管理制度都是组织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拟写管理制度的态度要严肃认真,语言表述要郑重、正式,避免口语化,以免降低制度的权威性。

(2)考勤制度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执行性管理制度,内容一定要切实可执行,否则就会造成制度形同虚设,不能执行。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是制度制定的最基本前提,如加班待遇问题、法定节假日的安排问题等。

(4)制度的内容要符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

(5)制度设计要合理、周延,既不能引起多数人不满或抵制,更不能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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