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值宿制度心得体会(最新19篇)

时间:2024-02-13 15:25 编辑:潇洒范文网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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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宿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值班值宿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值班室由保卫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 由挪做他用。 

三、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的老师及学校安全工作 的负责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 各种安全问题。

五、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 阅。 

六、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七、忠于职守,有效地防止重大案件、事故发生。

为了彻底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值班值宿,坚决杜绝学校财产的`丢失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受到各种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岗,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严禁私自离岗、空岗现象的发生。

四、严禁私自调岗,有事须向领导小组申明。

五、发现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注:领导成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六、执班者要不定期巡视,严格禁止值班时玩牌、麻将,更不能赌博。

七、不得勾引社会闲散人员到校玩耍。

八、注意防火、防汛安全,值班者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危险电器,以免发生火灾。

件等,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明确职责,恪尽职守,把我局的“四防”工作做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

三、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四、增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

五、遇特殊情况需换班,要请示办公室同意,无故不到岗者,罚款100元,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七、值班值宿人员,每天都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办公楼内。

九、机关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办公楼时,要由分局领导批准。

十、值班值宿期间,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

1、 每天值班人员要对校内设施认真检查,详细记录。

2、值宿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禁止外来人入校。

3、搞好值班的交接工作。

4、严格遵守时间,做到不漏岗、不离岗。

5、 各部校要建立值班值宿轮流表,表要上墙。

6、不准在岗期间做私活、赌博等活动。

为了彻底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值班值宿,坚决杜绝学校财产的丢失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受到各种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一、带班领导、值班值宿人员应准时上岗。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守24小时值班制,夜间须在值班室过夜。正确使用报警器。带班领导要经常查岗,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时,应及时通知到人,并加强平时值班的指导工作。

二、值班值宿人员认真巡视校园,对重点要害部门要经常查巡。发现情况及时反映或报警,依据值班护校异常情况处理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应积极做好进出学校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内。发现外来人员滋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情节轻微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通知学校领导。

四、夜间查班巡逻应坚持到晚上23:30,要认真查看教室、办公室。临睡前要检查重点区域的大门是否关好。发现班级的门窗未关并关好。

五、夜间报警器发出警报,应根据报警方位,及时前往查看,查看时应带上必要的防卫器械。发现可疑人应全力擒拿、及时报告。

六、值班人员有事时,应事先向带班教师或领导请假,并做好替班工作。

七、对于擅离岗位或不认真巡逻或发现情况不及时组织处理而造成损失者,应负全责。

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于常规工作时间外根据工作需要及公司要求,由各部门/生产单位、各科室安排值班值宿人员,值班值宿人员应负责下列事项:

1、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时采取各项必要措施。

2、预防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3、 随时注意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4、做好相关记录。

5、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节假日值班,其时间地点规定如下: 上午八时三十分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必须在值班室或管辖生产区域。

值宿人员应留宿矿山,以处理临时事件。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及时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应在指定办公地点办公,并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通畅。若擅离职守,视情节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十元至二百元。

第八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饮酒上岗按旷工处理,醉酒上岗视情节处以罚款人民币一百元至五百元或开除。

第九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xx公司

xx年xx月

一、保安员职责

1、严格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当班时,必须着装整齐,并确保通讯畅通;

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把好人员、货物进出关,维护秩序,保障住宿人员安全;

5、熟练掌握宿舍区域内安全防范情况及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保安员值班制度

2、做好来访人员的会客登记,征得被访者同意后方可让来访人员进入;

3、公司员工需住宿的,必须持有集团后勤部盖章或签字的书面证明方可入住;

4、当班门卫收到后勤部开具的'证明后,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在住宿证明上签字;

5、当班门卫当天应对1#宿舍楼进行最少两次巡查,夜间巡查应在晚十点左右进行,主要针对夜间电视声响及人员喧哗等情况,确保宿舍住宿纪律。

为切实加强xx支行班后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值班值宿人员由支行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必须在值班室值班),不准迟到、早退、漏岗,不得擅离职守。

二、值班期间,如遇到紧急和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及时处理。凡遇到没有把握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三、值班人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和记录工作。对当班期间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交接工作。当班期间未了事项,必须向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待,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搞好衔接。

四、非值班值宿人员不得在值班室留宿,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将单位领导及员工家庭地址、电话号码任意告知外人;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娱乐活动、酗酒、吸烟等。

好临时替代人员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私自串班上岗的,发生一切问题,由当班者负责。

七、环境卫生。值班值宿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公物设备,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交办前值班人员要值班室内将卫生搞好。

九、值班值宿人员迟到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漏岗一次扣发值班人员当月工资200 ,值班人员未到,打更人员没有向主管安全保卫行长或综合管理部经理报告,一次罚款200元,三次辞退。值班人员漏岗两次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三次由行领导进行问责。

十、节假日值班时间:上午8:00 下午17:00;

日常值宿时间:下午16.30:00次日上午7.30:00

机关值班值宿制度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墙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因生病、临时外出、学习、开会、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报请带班领导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剂。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落实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生在辖区内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以及居民群众安全等事件的处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按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的,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五、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严禁在值班期间内打私人电话长聊,严禁擅自将值班室电话转接至其它通讯工具,以免影响对外办公的联络通讯。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秩序。

七、值班实行补休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按1天/班核计,节假日按2天/班核计算。补休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一周内补休完毕,逾期不予补休。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值班行为,构建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汉薛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领导及时间

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每班值班时间为48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值班当日早上8:00,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任务及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坚守岗位,做好来电及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详细记录来电和群众来访的时间、事项以及交办人员。

2、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除留守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由值班领导带领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进行妥善处理;若发生重特大事件,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3、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及二楼楼道门(早7:00、晚9:00),并检点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全面负责机关安全保卫、防火以及保密工作,保证机关内公共财产的安全;若值班期间发生人为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5、值班期间,会议室、楼道、楼梯以及领导办公室卫生均由值班人员负责,确保机关整洁卫生。

三、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的通知、通报和来客来访登记,并对值班当天机关所发通知进行记录。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同级别人员代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4、严格考勤制度:每月月底,由带班领导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告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5、严格奖惩制度: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将进行不定期查岗,若发现未经带班领导批准,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者,一次扣除50元,不在岗三次以上,扣发全年奖金,当年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不能作为后备干部使用。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工作。

二、在值班时间内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礼貌,并及时作好记录备查。对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委领导报告,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妥当。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如因故不能到岗时,要事先找好值班的替代人员,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发生。

四、坚守值班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中途若有事离开值班室,必须有人替代;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或联系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已办或未办需移交下一位值班人员办理的事项都要如实填写清楚。值班结束后要及时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乡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实施

1、乡机关值班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制值班表。

2、乡机关值班工作实施“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原则。遇特殊情况时,以乡党委、政府届时所作出的调整决定为准。

时间安排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任制,其值班责任时间区间为值班当日规定上班时间至值班次日规定上班时间。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时,值班责任时间区间与上班时间相同。

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值守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责任时间区间内的值班地点为乡机关。带班领导在值班人员中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值班电话值守。

值班职责

1、处理公务文电;

2、接待来访人员;

3、处理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4、在正常情况下,由带班领导于20:3021:30使用值班座机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值班情况;遇有重要(突发)事件和情况时,由带班领导在临机处置的同时立即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乡党政主要领导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做好乡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场所清洁卫生,完成乡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6、做好值班交接。

纪律要求

1、凡纳入乡机关值班安排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安排时间全部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迟到早退、溜岗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值班责任时间区间内迟到早退、溜岗脱岗的,按照《下东乡机关出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应值班而未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不到岗的,以旷工处理。

2、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不得在值班期间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因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带班值班的,带班领导须提前落实替班领导,值班人员须提前落实替班人员,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通报乡党政办公室备案。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并由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值班当日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在值班记录中交接清楚。

5、因违反值班纪律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罚的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导致扣减乡目标绩效考核分的,按照所扣减分值的2倍处罚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系值班人员的,按照所扣减分值的1.5倍处罚当日带班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政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有序高效地处理各项政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运转正常、工作高效、服务优良。

第二条  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推进值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县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带班,、县政府主任办公会成员值班,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值守,具体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县政府统筹安排。县人大会、县政协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好值班工作;人武部的值班工作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乡镇(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安排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值班;节假日期间要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带班。

(三)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职能特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和工作无缝衔接,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干部职工值班。

1、常年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机要局、政法委(县维稳办)、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防汛办)、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疾控中心、外宣中心、县电视台、县供电局、县供水公司等。

2、节假日、双休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贸局等。

3、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县纪委、组织部、统-战部、县总工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等。

4、其他部门和单位: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敏感时期,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8小时工作时间要在岗值班,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离开中心城区,确保随时到岗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

(二)带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原则上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节假日带班期间原则上8小时工作时间要在岗(办公室),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第四条 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值班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负责了解并参与处理值班时段以内发生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

(二)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第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坚守值班工作岗位。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符合政策、严肃认真、迅速准确、热情周到,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回音。

(二)负责处理急文要电。保证本级党委、政府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下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之间政令畅通、运转有序。

(三)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信息。对本行政区、本部门、本系统内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安全保密。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逐级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的重大情况及其动态。

(四)掌握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联系方式;掌握本级各部门值班电话、负责人电话和上级、下级党委和政府值班电话。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紧急信息为: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涉及国防、外交和港澳台地区的重要紧急动态,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以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具体包括:

(一)主要江河发生10年一遇洪水或超警戒水位,小ii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乡镇(区)所在地以上城镇受淹或较大范围发生洪涝,倒塌房屋50间以上,一次性造成农作物绝收6万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因灾死亡1人及以上或群众被大水围困的汛情;5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强降水达50毫米以上,2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降水达100毫米以上;1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的冰雹,县域内的倒春寒或7天以上秋风、凝冻;烧毁房屋10间以上,森林过火20公顷以上或重特大草场火灾;3.0级以上地震;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二)发生区域性干旱,致10个乡(镇)农作物受灾,致5个乡(镇)或县城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受影响;暴发性病虫、鼠害,涉及1个乡(镇)范围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新传入境、转基因生物灾害或重大有害生物暴发、流行等。

(三)一次死亡或生死不明3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累计10人以上,或大型活动和群众性节假日娱乐活动中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事件、案件;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生产、交通等安全事故;飞机失事、列车相撞或颠覆等事件。

(四)县城(含中心城镇)全城性供水、供气中断;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通信、信息网络、金融支付和清算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涨幅较大,出现商品抢购或粮食供应紧张。

(五)重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严重泄漏、丢失或被盗。

(六)肺鼠疫、肺炭疽在1个村(社区)及以上范围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例以上;霍乱在1个乡镇(区)区域内1个周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涉及2个以上乡镇(区),或发生在县政府所在地城市;乙、丙类传染病在1个乡镇(区)区域内1周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平均水平1倍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1个以上乡镇(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腺鼠疫、新发传染病疫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动物间发生1个以上乡镇(区)区域的传染病暴发,或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达50例以上,或可以造成人与人之间传播的重大动物疫情;重大植物疫情等。

(七)造成人员伤亡或5人以上人员中毒的食物中毒事件、急性中毒、职业病或其他中毒事(案)件等。儿童、学生服用预防药、预防接种致群体性发病;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毒种丢失等。

(八)可能引发或已经发生的暴-乱、骚乱;机关、学校、看守所等重要场所遭非法冲击或造成严重后果;军地、军警、警民群体性冲突或造成人员死亡;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案。

(九)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包括罢工、罢教、罢课、罢市、罢运、阻工、抗税、哄抢、静坐、请愿、游-行、集会、示威、金融挤兑、到省进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堵塞干线公路、城市主要街道,有境外背景的非法宗教活动,因权属争议或环境、生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等。各类非法结党、结社活动及动向。

(十)爆炸、纵火、投毒、暴狱案,死亡、重伤累计5人以上的杀人案;劫持汽车、船舶、人质案;抢劫或盗窃金库、运钞车,抢劫金融机构现金5万元以上;抢劫或盗窃10万元以上现金或价值50万元以上物品等案件。

(十一)抢劫、盗窃或丢失军用枪支(含小口径运动步-枪)、50枚以上雷管、10公斤以上炸药案件;牵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剧毒物品或放射物品案件;重大邮寄危险物品案件;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案件;重大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砍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5千克、鸦片30千克)或制造毒品案件;盗窃、出卖、丢失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事件、案件等。

(十二)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实施的核、化学、生物、爆炸袭击等,给国家利益和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危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十三)因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校园安全事件;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妨碍执行公务引发的矛盾纠纷;故意伤害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或国家工作人员自杀事件;省(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的伤亡事件、事故等;计划生育工作中发生的人员死亡和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精神病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劳-改人员、在押人员、外籍人员等特殊人员意外死亡或引发的纠纷。

(十四)其他需要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七条 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与处理程序:

(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将初步了解的基本情况通过电话报告党委、政府,并在事发后9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准确报告最新情况;对情况尚不明确、要素不齐全的信息,实行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正常核实中”。

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信息,各级各相关部门须在事发后6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并及时跟踪续报最新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一般通过传真。事发或接报后90分钟内无故不报的视为迟报,24小时不报的视为漏报,72小时不报的视为瞒报,接报未经核实、报告失实的视为误报或谎报。

县直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各乡镇(区)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时,必须先向、县政府报告。

(二)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核实情况。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核实了解和续报详细情况。接报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后,应迅速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情况直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同志报告和有关部门传达。

(三)从接到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保持联系,必要时派人深入现场,确保掌握和报送最新情况,及时传达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动态情况。

(四)接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反馈情况。对接报的紧急信息报告、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整理归档保存。

(五)发生突发事件后,所在地乡镇(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所在地乡镇(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六)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属于特大事故的,、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到现场指挥处置。

(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机构和人员承担信息工作,做到机制健全、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确保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第八条 确保值班工作政令畅通,运转有序。

(一)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特殊敏感时间的应急值班安排。节假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书面报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值班室电话(传真):22732600、22732618,传真:22732683。县政府值班室电话(传真):22732670,传真:22732668。县政府应急办电话:22732170。

(二)各乡镇(区)党(工)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办主任,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秘书科科长)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通讯号码变更后,要及时报告办秘书科,县政府值班室。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值班纪律。

(一)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执法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值班工作。

(二)各乡镇(区)党政办公室和县直各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是值班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值班制度不健全,值班人员不到位、脱岗的;

2、通讯联络不畅,带班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联系不上的;

3、在重要紧急信息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机关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落实不力的;

4、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阻挠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信息的,对在重要紧急信息和急文要电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强化值班工作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改善值班条件,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安排好值班人员的食宿,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全面提升值班工作水平。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正常值班

1、党政办公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时间由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

2、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依次轮流。值班期间出了问题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

3、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如有会议、检查或接待活动等,需有关人员参加时,应参加人员必须服从安排,随叫随到,积极参与。对因节假日、双休日而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罚款3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严肃处理。

4、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要准确的记录在《电话记录簿》上,对需立即办理的,由带班领导妥善处理。需立即答复的,如有把握答复应立即答复,若无把握答复,经请示后再做答复。如不需要立即办理或尚未办理完结的,要搞好交接;如遇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除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外,必须立即报告书记、镇长。

5、对来办公室反映情况、办理公务或找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的,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并问明来人姓名、单位和意图等情况,凡应由有关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安排办理,需要找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应先向领导请示,然后按领导意图办理。

6、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除党政办公室外,财政所、计生委等单位也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在值班过程中,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不定期地对其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因失职、渎职造成的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夜间值班

1、值班时间:晚6:00次日早8:30。

2、值班地点:党政办公室

3、巡逻范围:镇党委政府院、计生委院、政法院。

4、值班要求:

(1)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带班领导分管并负责督查,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交接。

(2)每晚由带班领导和党政办值班工作人员,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3)财政所、计生委等单位自行排班,值班名单报党政办,值班人员一并到党政办签到,接受值班管理(防汛值班由党委统一安排)。如发生失盗,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罚款300元,当晚值班人员视情节每人罚款500元以上。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缺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提前向分管负责人请假,并调人替岗。否则缺岗一次,罚款30元,按照考勤制度当月兑现。

(5)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赔偿金从值班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奖金中扣出。对值班期间勇于负责,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员,给予重奖,每次奖现金500元,并通报表扬。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办所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镇纪委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条  值班时间:白天(含正常上班时间)每天9:00时至17:30时(冬天:9:00时至17:00时),夜间17:30时(冬天17:00时)至第二天上午9:00时。

第三条  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保证信息畅通,接听电话,每班必须有12名领导干部值班,26名正式职工及有关人员值班。并履行好以下职责:a、作好值班记录;b、接待上下来人来访;c、回复办理县镇交办的事项;d、处理事务、群众投诉、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  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服从安排或在值班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离岗或因值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a、值班期间,无人值班或脱岗致使信息不畅通,造成工作失误的;b、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c、值班期间,、县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件没办理回复或不认真办理造成退回重办的。

第五条  值班人员遇事应立即处理,如无法当即处理,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员,涉及人接通知应立即到岗到位共同解决,重大事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整洁,自觉遵守其它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相关设备,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根据县政府要求,委机关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实行值班制,值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遇重大中心工作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值班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经带班领导同意,告知办公室做另行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公务。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下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五、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和机关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好一切公共财物。对不负责任、擅自离岗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处理。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双休日,段值班室由段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值班,夜间由机关全体干部担任值班。

2、值班时间分白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晚班19:3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晚班18:0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24小时干部值班不离人。

3、保卫部门必须在节假日5天前安排好干部值班,上报总公司及公安部门,双休日及夜班由段办编排干部值班,各室按编排秩序安排好本室值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所在室予以安排。

4、由段办对干部值班进行考核,值班迟到、早退的,扣奖金20元,无故未值班的扣当月生产奖,属股室负责的,扣股室主任当月生产奖。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提高警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并经常用电话检查各车间安全和值班情况,做好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段领导汇报,按照段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6、值班室钥匙由段门卫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值班时到门卫领取,下班后将钥匙存放到门卫。

值班值宿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值班值宿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值班室由保卫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 由挪做他用。 

三、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的老师及学校安全工作 的负责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 各种安全问题。

五、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 阅。 

六、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七、忠于职守,有效地防止重大案件、事故发生。

1.教师在值班期间,要按时到岗,8:00前、16:00点与更夫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手续。不迟到、不早退,未经请假不准不来。认真填写值日值宿记录簿。

2.值班教师要多次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保护校舍安全设施完好。

3.值班教师对学校的外来人员要做好详细地记载。

4.值班教师要认真收发并做好记录,及时传达上级的通知。

5.教师在值班时要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酿酒、不赌博,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6.值日值宿教师都要爱护值班室的物品,保持室内清洁。

7.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坚守岗位。

8.迟到、早退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值班值宿人员为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推诿、拒绝学校安排的值班值宿工作。

二、学校值班室由保卫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做他用。

三、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的老师及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

四、值班值宿人员负责对校区的门卫、宿舍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并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重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协助学校保卫处和有关部门处理事故、案件。

五、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阅。

六、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七、忠于职守,有效地防止重大案件、事故发生。

1.及时到岗,做好记录。严格按值班表执行,领导查岗如发现漏岗、睡岗的情况,按正常考勤的“旷工”处理。

2.到岗后与更夫对学校室内外安全进行巡逻检查,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学校内不允许出现用电现象。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奖金25元。

4.出现安全问题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在岗期间不允许用学校电话聊天。

6.在值班期间学校财产发生丢失、毁坏现象,由当事人按原物进行赔偿。

7.所有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得酒后值班。

8.不准擅自留校外人员住宿,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奖金。

值班值宿规章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照统一安排, 不得迟到、早退,中间不得脱岗,认真填写《xx-xxx 银行值 班值宿登记簿》 。

二、值班人员上岗后,首先检查更夫人员到岗情况,组 织更夫人员检查各部门窗落锁和灯、机电源关闭情况。

三、每个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行内外打来的电话要认 真记录,属于领导和部门当晚急办的事情,要迅速通知有关 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缓办的事情第二天向有关人员汇报。

四、值班人员夜间值班期间,要督促更夫巡查院内治安 和火险情况,发生火情、火灾及时组织人员扑灭,并视情况 通知公安和消防部门。

七、值班人员如违反上诉条例,均按我行安全管理制度 严肃处罚,绝不姑息。

一、单位实行值班值宿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表值班时间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留宿外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填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详细进行记录。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每隔2小时要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单位车库、库房、花棚。楼内水、电、门窗要经常进行检查,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主任报告。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备案后自行找其它班次人替班。

为明确职责,恪尽职守,把我局的`“四防”工作做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

三、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四、增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

五、遇特殊情况需换班,要请示办公室同意,无故不到岗者,罚款100元,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七、值班值宿人员,每天都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办公楼内。

九、机关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办公楼时,要由分局领导批准。

十、值班值宿期间,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

财政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6、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四、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政府值班值宿制度

三、值班值宿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将非本机关人员带国土到机关,更不准收留住宿。

四、值班值宿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现象和遇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向有关领导同志汇报。

五、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清扫值班室,爱护值班室内的公共物品和设备,造成物品和设备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查当值人员的责任。

六、要节约用电、用水,负责一楼楼前、走廊和厕所电灯的开关,做到天黑开灯,天明关灯。

七、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把当值期间遇到的情况及收到的'信件、电话、文件、报纸等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1、在值班时间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值班时间白班早8:00-下午6:00,晚班下午6:00-第二天早8:00。白班人员吃饭时间由晚班人员替换。

2、值班时加强巡视检查。白班人员每天要对值班室卫生进行打扫。每天上岗时要进行一次巡查,关好门窗,安置好院内物品。如实填写值班、值宿记录表并做好交接-班,做到准确,及时,具体。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详细登记,指导办事程序。

3、夜间值班时要加强室外管护,如发现异常或听到异常声音要立即进行室内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给带班领导。

4、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加强防电、防火,坚决避免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经常检查电路及用火场所,防患于未然。遇有火灾、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5、除乡政府工作人员、客人以外,不容留任何外来人在乡政府住宿,也不得容留外来人在乡政府娱乐游戏。

6、管理爱护好乡政府的每一件物品,勤俭节约,避免浪费。

7、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允许离开值班室,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找人临时替班,发现漏岗等现象罚款100元。(职工干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如发现迟到、早退现象参照此规定执行,有事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8、对节假日(春节、元旦、中秋、端午、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值班、值宿的人员,白班每天补助20元、晚班每天补助30元。补助按节假日值班、值宿表发放,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可自行找其它干部职工串班。

办事处值班值宿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的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及重要时期的信息畅通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办事处领导具体分管,党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时间等。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处理公务来文来电,答复电话咨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向带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并按领导批示,处理相关事务。

4、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

三、值班工作的纪律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禁漏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关闭移动电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按规定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提前找人替班,并办好值班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按指示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自行串换值班,值班期间不许容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赌博或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5、对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酿成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将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

四、值班岗位补贴及处罚

为调动干部值班工作积极性,对安排值班的干部予以适当补贴(节假日、夜班等),每次20元,发现脱岗、漏岗1次,处罚200元。

五、监督检查:由党办负责

为了及时处置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心,树立街道办事处服务居民的形象,圆满完成上级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工作事务,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处置事件的范围

凡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和居民群众安全的事件等,均应及时进行处理和积极参与处理。如各类自然地质灾害、安全事故、隐患、重大社会治安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事项,均属当班值班人员处理的事务范围。

二、值班人员处置事件原则

(一)值班工作人员接到上述事件的报告后(即无论是电话、书面或口头反映的事件),应立即做好记录。值班工作人员在分清责任范围的同时,一般事件由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视事件轻、重,是否报分管领导处理,由值班领导决定。

(二)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同时派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处置,并将处置措施,处置结果记录在案。

(三)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直接报街道主要管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三、值班人员处置事件要求

(一)值班人员对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反应的情况要核对清楚,明确记载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过程和涉及的单位等。

(二)遇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口头向领导报告情况,要迅速、准确,简明、扼要,不得延误。

四、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的岗位要求

(一)节、假日值班由街道办公室统一安排。街道领导、纪检不定期对街道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的值班安排,不得随意调班、顶班。不得1人值班和找人代值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者,须报经党、政领导或值班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整,报办公室备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取消参加街道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资格等。

(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接、交-班时间以街道值班表为准)到岗进行接、交-班工作;交-班人员必须遵循下不到上不交的原则。值班期间离岗或接-班人未到岗时,值班人员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四)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值班记录、汇报等工作,检查办事处门窗、电源和随时检查做好办事处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

二、负责检查办事处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盗窃、火灾、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三、值班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防止坏人袭击,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追查。

四、记录好当班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一、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以一星期为一个周期,办事处全体干职工轮流值班(特护时期值班另行安排)。党政办按值班表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到位,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每天都要及时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并负责值班时期内机关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须离开值班区域的,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值班委托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及时办理好值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值班工作的衔接。

五、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重要情况,任何人员接到电话后,都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和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六、实行值班考核和追究制度。由党政办负责对机关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凡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办法扣分,直至追究责任。

七、值班干部要严守值班纪律,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和党政一把手,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凡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值班工作是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信息枢纽。对上 级重要文件的`及时传达,对本办事处内部事务的及时处理等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重要任务必须离开 时,应找人替代,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

2.要认真处理好当班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妥善保管、处 置好来文来电、重要来访,严格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着落。

3.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值班任务的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认真检查办公区的情况,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表》。

4 . 值班人员须及时处理协调值班期间的突发事情,并详细做好记录。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联系办事处领导。

5 .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喝酒和聚众娱乐,不得带无关的人员入岗。

6 . 当值班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无法值班时要及时安排其 它人员代班,并于回来后予以补班。

7.办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做到文明亲切,听话、说话准确, 1

记录完后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终止通话。在写电话记录时要做到字迹工整,用词准确。

2.值班记录要按要求写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事项内容等。

3.信息传达要做到内容清楚,范围准确。即该传到哪里就准确 无误地传到哪里,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传递的范围。

4.值班人员由于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人 员代替并报领导批准。

5.值班下班前进行交接,把当天未处理完的事项详细记在值班 记录上,并须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夏县业务办事处

一、机关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值班人员。

三、值班人员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 做好文件收发和电话记录,并及时处理;

(二) 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协助联络;

(三) 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务,并报告办理结果;

(四)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请示;

(五) 严禁将值班电话转接手机接听;

(六) 协调紧急用车等临时事宜;

(七) 保持警惕,加强戒备,防止坏人破坏,做好重要电话保密;

(九) 注意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整洁,维护机关正常秩序。

(十) 值班期间个人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

四、值班时间

(一) 夜间值班人员从当日晚八点半至次日早晨上班八

点。

(二) 白天值班人员从早晨上班至当日下午下班。

五、机关目标绩效考评小组不定期检查工作人员的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值班值宿制度

1、值班值宿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穿工作服,配证上岗。

3、上班时严禁睡岗、结伙聊天。

4、上班时不得私自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班交接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6、对进厂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证、登记。

7、值班时不得喝酒,严禁赌博和拉帮结派。

8、服从上级分配,做好夜间保卫安全工作。

9、夜间值班人员如需要调班(轮流值班),必须告知主管领导。

10、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11、夜间值班人员交-班时,必须由当日接-班人员签字。

一、车间实行停气后值班值宿制度,车间主任负责安排轮流值班值宿。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留宿外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填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详细进行记录。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每隔2小时要对车间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有重要设备和电气设施的部位。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向车间领导请假,经批准备案后自行找其它班次人替班。

八、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彻底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值班值宿,坚决杜绝学校财产的丢失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受到各种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岗,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严禁私自离岗、空岗现象的发生。

四、严禁私自调岗,有事须向领导小组申明。

五、发现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注:领导成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六、执班者要不定期巡视,严格禁止值班时玩牌、麻将,更不能赌博。

七、不得勾引社会闲散人员到校玩耍。

八、注意防火、防汛安全,值班者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危险电器,以免发生火灾。

件等,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胜利二中

为了确保学校管理正轨化、制度化,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严格管理校园,增强值日值宿教师责任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制定学校值日、值宿制度。

一、值日、值宿教师必须准时到岗,不准脱离岗位。常巡视检查教学楼及校园,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二、教师在值日、值宿期间,禁止中途离岗。

三、对值日、值宿教师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漏岗,空岗者罚款50元;学校当日出现一切事故,或造成损失,责任与损失由当日值日或值宿教师承担。

四、值宿教师做好清楼工作,不许外人在楼内过夜,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五、值日、值宿教师不得在校内搞非法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现象,责任自负。

六、值日、值宿教师搞好值日、宿室的卫生,保持地面洁净,被褥叠放整齐,记好值日、值宿记录。

七、值宿教师应按时起床,并和更夫做好交接安排工作。

八、禁止私自串宿。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九、值日、值宿教师在离开值班时,应及时查看并关闭楼内电源。

十 值日教师要做好报刊、文件、书信的收送工作。

十一 值班时间,值日: 7:3011:30

12:30-16:30

值宿:18:00- 6:00

更夫: 6:00- 7:30

11:30-12:30

16:30-18:00

19:00- 7:30

以上各项制度因工作失职出现事故,责任自负,此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为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此制定值日值宿制度如下:

1、值班教师要尽职尽责,及时到岗,做好交接,并填好记录。值宿教师在学生就寝前半小时到岗,次日学生起床半小时后方可离岗。

2、值宿教师协助舍务教师检查,管理学生。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向校长请假,不许擅自找人替班,否则按漏岗处理。

4、假日正常值班。

奎勒河中学

局值班值宿制度

为加强全局政务值班值宿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办公楼内部政务值班值宿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编排,每周的值班值宿人员安排表由信息科统一在一楼电子屏幕上及时公布。各驻外单位日常的政务值班值宿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编排,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安排统一上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局办公楼内部政务值班地点设在一楼门卫室,值宿地点设在二楼值班室;各驻外单位政务值班值宿地点由各单位自行设立。

三、全局政务值班时间为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2:004:00;值宿时间为每晚6:00至次日早上7:00。(值班值宿时间可据市政府具体安排而进行调整)各驻外基层单位参照此时间,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定。

四、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找他人替岗;原则上不允许自行串班,但因病、因事或公出等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值班值宿的,应向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请示,经请示同意后,可由领导安排或请他人代值。代值者应履行值班值宿期间的一切职责,出现问题由代值者负责。

五、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时承办的事情要处理完毕,未及时处理的,要向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六、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负责值班值宿期间的来访接待、文件的签收、电话接听与处理,做好登记和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在遇紧急事件发生时,可根据事件紧急程度和职权范围自行处理,同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和报告。

七、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不得将领导的家庭住址、电话随意告诉他人,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的“三防”工作。

八、带班领导及办公室应不定期抽查值班值宿情况,发现擅自脱岗或离岗者,第一次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局办公室备案,在全局进行通报;第二次罚款500元,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若无故脱岗延误紧急事务处理的或造成损失的,将对脱岗人员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处分,工作另行安排,并根据事态大小追究其责任。

九、因上级主管单位(如公安机关、纪检委等)抽查发现擅自脱岗或离岗者,处罚单位的罚款由脱岗或离岗者自行承担,单位将对当事人追加罚款500元,同时在全局进行通报,经局党组研究后,给予当事人政纪处分。

一、值班、值宿是每个单位职工应尽的义务,所有工作人员要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值宿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脱岗、不空岗。

二、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办公室安排,值班早8:30时至下午5:30时,值宿晚5:30时至次日早8:30时。

三、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注意防火、防水、防毒、防盗事故的.发生,值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暖气、电褥子等设备。

四、值班、值宿期间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如发现重大和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局领导汇报。

五、值班值宿期间严禁饮酒、打扑克、玩麻将、下象棋及搞其它娱乐活动,必须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不许有空岗,要自行衔接好。

六、因故不能值班、值宿与其他同事串班的,应事先征得办公室的同意,值宿人员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住宿。

一、     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机关安全的重大责任。

二、     机关干部值班以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为准,夜间值班时间为晚8:00次日早7:00,上班期间必须做好值班记录,配合更夫做好夜间巡查和检查门窗等事宜。

三、    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向代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若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而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将视实际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    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得喝酒,不得参与娱乐活动,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值宿记录,在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一、            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机关安全的重大责任。

二、            机关干部值班以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为准,夜间值班时间为晚8:00次日早7:00,上班期间必须做好值班记录,配合更夫做好夜间巡查和检查门窗等事宜。

三、            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向代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若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而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将视实际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            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得喝酒,不得参与娱乐活动,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值宿记录,在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为了确保办公楼的安全,维护单位财产和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上班期间,各科室、各单位人员全部外出办事时,要随时锁门;下班后锁门关窗;凡因室内无人未锁门关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2、为延长用电设备的使用寿命,节省电能,用电设备工作结束后要随时关闭其电源;下班后全面检查所有的用电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凡因未切断电源引起火灾,造成后果由所在单位或科室领导负责。

3、周末、节假日值班的女同志和晚间值班的男同志一律到一楼值班室值班,白天值班同志要同保安人员一起认真登记外来办事人员,并解答外来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对当日的有关通知、政务进行及时处理。值班值宿人员有权要求保安人员认真履行保安职责,要督促保安人员及时检查楼内的电源、门窗是否关闭。值班人员不在一楼值班室值班视为脱岗;凡因值班值宿的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发生被盗或失火等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值班值宿人员负主要责任。

4、周末、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下午18:00。晚间值班值宿时间为当日18:00到次日清晨8:00;值班同志要同保安人员一起对整个大楼不定时巡查,交接-班时再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是防火、防盗,严格执行巡更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警或报告给局办公室。

6、节假日休息时贵重物品和钱物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特别提示:外出旅游或休假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车辆安全和驾驶安全,节假日期间单位车辆一律入库,外出时一律向主管车辆的局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车。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三、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六、保持值班室、院内外无关人员在门卫值班室闲谈、娱乐或堆放危险物品。 

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队队长、值班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参加值班的人员所有电话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和国有林场(苗圃)要设立护林防火值班室,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记载天气情况。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严禁交接-班手续不齐,留有空档。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间的协调,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定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森林防火期,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坚持领导带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火情报告,迅速准确地进行上传下达,下情上传,不得贻误时间。

三、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做与森林防火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村干部值班值宿制度

为了推进村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村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规定工作日,由村干部在村办公室集体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二、五、八全体)。

二、其余时间分别由两委成员2人/周轮流值班(全天)。

三、值班人员包括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和村、村委会主任等。

四、值班任务:

1.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予以及时调处。

2.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答复解释居民提出的问题。

3.受理村民委托代办事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工作。

4.负责处理日常居务工作。

5.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

6.及时更新村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7.保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集体财产安全。

8.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村支部书记、主任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并通知村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

五、有关要求:

1.村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聚赌等行为。

3.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班。

中共柿子村支部委员会

2015年1月1日

一、值班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党员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和乡党委、政府报告。

4、按要求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有专人打扫。

5、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为办理各类事项;接待上级督查和外来人员办事。

6、搞好资产管理和办公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7、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8、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要求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轮值坐班人员为在职村干部,每个村干部都要参与轮流值班,每天(含法定节假日)保证村委活动室有一名村干部轮值坐班。值班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各村轮值坐班安排表,轮值坐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委活动室外上墙公开,方便党员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附表1: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

2、建立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建立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对在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轮值坐班人员工作例会,回顾总结上周处理村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纪律 

4、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2、强化督办检查。乡党委、政府不定期派人到村督查村干部轮值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情况全乡通报。并将村干部轮值情况与村干部岗位补贴、村办公经费挂钩,经发现村无人值班的,第1次通报批评,第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第3次以上每次扣发当月30%的村干部岗位补贴和本村办公经费,第5次将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免谈话。统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查岗和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村干部轮流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10次以上无人值班的村,不得发放村干部岗位补贴和村办公经费。

3、严格追究责任。乡党委将把村干部轮流值班情况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工作报酬、评选先进、责任追究挂钩,严格奖惩兑现。对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蛮横、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村,发现一次通报批评一次,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资格;累计通报10次以上的,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诫免谈话,对长期无人值班的村要坚决调整村支部书记。对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蛮横、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村干部,发现第1次通报批评,发现第2次警告并取消评先资格,发现第3次扣发当年5%的工作报酬,发现第4次实行诫免谈话,发现第5次坚决予以调整。对因值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一是明确村干部值班内容。要求各村明确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值班时间、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内容,并将其公布,让村民知晓,让村民监督。

二是完善村干部交接-班制度。排好村干部值班表,将村干部轮值安排表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便于群众查找和镇党委不定期检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作好值班记录,处理好日常工作。

三是建立村干部值班督查制度。镇党委成立督查组对村干部值班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查到值班村干部一次不在岗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两次不在岗的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不在岗的取消值班村干部全年绩效考核奖励部分,并取消村集体及值班村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健全村干部值班考核制度。把村干部值班列入年终对各村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将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与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严明奖惩。通过考核,对群众满意率高、工作出色、兑现承诺的村干部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按要求轮值、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对该村“两委”班子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值班人员、村、村委会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学校食堂值班值宿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营养餐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值班工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食堂值班领导代表学校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开展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食堂值班责任制。食堂值班期间遇到问题,一般性事项由值班人员协调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对需要答复又把握不准的,请示领导后再予答复;紧急情况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迅速处理,确保工作不耽误。

三、严格食堂值班纪律。食堂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实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临时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带班领导请假,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值班人员要经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对当天当班期间的情况要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在周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周一、周三和周五是谢中兵、周二和周四是吴远成,谭大立负总责。

四、实行食堂值班考勤制度。学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总务处负责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作为对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值班要求:

1、食堂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食堂,并对三餐和营养餐做好记录,记录要清楚准确,有问题要请示报告要及时,处理要及时迅速,办理结果要作记录。值班期间要保持联络信息畅通。

2、食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带班领导谭大立汇报。

3、食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旦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

4、食堂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和学校日志,整理好当日值班台帐。向值班领导及时报告值班期内的重要和重大事项。

5、食堂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总值班或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食堂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程序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7、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时,各类人员应以保护师生的安全、各类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紧急处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约。

牛河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2年2月

为了彻底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值班值宿,坚决杜绝学校财产的丢失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受到各种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岗,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严禁私自离岗、空岗现象的发生。

四、严禁私自调岗,有事须向领导小组申明。

医院值班值宿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院总值班管理,确保院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范的是医院总值班每日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参加值班的同志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

二、院总值班由行政职能科室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医院的行政、业务方面的重大和临时事宜,确保全院工作正常运转。

2、接待非办公时问来访、签收文件、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3、负责协调组织赴外地的出诊抢救和院内外急会诊。

4、如遇紧急重大事件、重要疫情时,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立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带班院领导汇报,按照带班院领导的指示办理落实。(注:如遇紧急情况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设备,掌握电话的使用与操作,值班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四、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00一14:30分,下午17:30~第二日上午8:00时。节假日24小时/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值班人员要协助做好值班室的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注意维护室内卫生,爱护值班设施。

六、院总值班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要掌握基本的管理知识,例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电话、疫情的处理程序、急会诊的有关程序及每日的值班记录等。

七、院总值班在履行职责期间,遇有大型抢救,如:车祸、中毒事件等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及上级机关。同时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协同有关科室组织抢救。

八、院总值班在遇到院内治安问题及医护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时,要协同保卫科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九、院总值班可调配的力量:

1、急诊科、临床科室人员情况

如遇大型抢救、院内急会诊请在10分钟内赶往现场,可调配内科总住院医师、各临床科室值班医生前往诊治、分诊病人,同时通知各科主任及时补充医务人员。

2、全院医技科室值班人员包括:检验、放射、超声影像、西药房等部门值班人员。

3、后勤、财务、保卫等部门值班人员包括:总务科及所属班组、住院处、收费处、保卫科值班人员。

十一、院总值班的经常性工作有以下几项:

1、组织抢救:调动有关医护人员,协调科室间的关系。

2、处理投诉:分析原因,耐心说明,淡化矛盾,以求公平合理的解决。

3、办理欠费:接到急诊科收治“110”、“120”欠费病人,如须院总值班协调,请及时通知入出院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办理过程中可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并请其签字留据,嘱其尽快交款。

4、协调床位:如遇临床科室需收治急诊病人,但暂无床,请总值班协调有关科室,借床以解病人之急。

5、取血:如遇紧急用血,请总值班通知“120”值班车辆到急救中心血站取血。

6、借仪器:为急需科室协调呼吸机、监护仪等抢救设备。

7、接上级指令性任务、会议通知等,如需协调处理的紧急事宜,请及时请示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8、如遇媒体采访,请及时通知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9、解决临时性问题。

十二、院总值班工作程序

1、每天早上8:00正式交接-班。

2、熟悉掌握院总值班职责。

3、病房或急诊科出现问题应在10分钟内到现场了解并处理。如遇重大抢救,要报告带班领导和区卫生局总值班。

4、对于病人投诉,要热情接待,在不违反医疗原则的情况下,设法为病人解决问题。

5、如遇外伤、脑外伤、烧伤及传染病等需转院时,一定要先行联系,说明情况之后再做安排。

6、在值班过程中,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要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件内容、处理结果等)。

7、次日晨8时,由总值班人员将钥匙,交接-班记录本等交下一个总值班人员。

1.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患者)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当掌握全院危重患者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转院患者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总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 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 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 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干部值班值宿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的治安秩序,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理各类案件,搞好防范工作和值班值宿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处办公室负责制定《保卫处干部值班安排表》(以下简称《值班表》),保卫处干部均应按照《值班表》值班。

二、凡保卫处保卫干部均参加值宿。

二、值班值宿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指导在班期间的防范工作,检查督促门卫守卫人员、重点部位、宿舍更夫的守卫工作。

2、负责处理当班发生的校园内的刑事、治安和一般案件,及接待处理有关事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巡逻队,进行校区巡逻与地区巡逻,排查一切安全隐患。

四、值班值宿人员应该认真,严肃处理当班时发生的一切事件原则上不过夜,处理不完的由值班人员向处领导汇报后,由处领导安排移交工作。如有重大事件发生,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请示。

五、值班值宿人员,一律在指定的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及时检查,指导防范工作。并及时认真做好值班值宿记录,不准随意串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有事必须向领导请假。

六、值班值宿地点: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8036110、88036119、88036098。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干部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干部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委性,确保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安全。

1、 职责范围: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传并负责妥善处理;对宿舍区、教学区、食堂工作区、图书馆、仓库、微机房等重要地区进行安全检查;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清校;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2、 值班巡视规定:要特别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护校工作,做好护校日记。干部值班巡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重点加强夜深人静容易发生案件时段的巡视,避免案件的发生。

3、 干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巡视时除外),做到无绳电话不离身,不允许人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酒后上岗或聚众玩耍。

4、 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一旦发现问题或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保护好作案现场。 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

干部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干部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委性,确保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安全。

一、职责范围: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话任务并负责妥善处理;对教学区、仓库、监控室等重要地区进行安全检查;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清校;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二、值班巡视规定:要特别加强节假日的护校工作,做好护校日志。干部值班巡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重点加强楼梯、东西消防通道的课间巡视,避免学生磕碰伤事件和学生斗殴事件的发生。

三、干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巡视时除外),做到无绳电话不离身,不允许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酒后上岗或聚众玩耍。

四、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一旦发现问题或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主管领导报告,事件比较严重还要向公安部门和教育局汇报,保护好案发现场。

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

小学校值班值宿制度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为维护学校秩序,加强治安巡逻,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人员、安全管-理-员、传达室工作人员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校园的执勤、巡逻任务。

二、巡逻执勤期间,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检查、勤巡逻。

三、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保卫学校各要害部位及公、私财物安全。

四、执勤人员负责处理发生的一般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执勤中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的行为。

六、执勤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被盗情况,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发现火灾要及时扑救、报警,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执勤人员要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遵守纪律,处理问题时,要耐心教育违反规定的同志,要依法办事,以理服众。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学校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或打110,做好当天记录。

4、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每个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7、保证大门口前每天清扫,做到干净整洁。

8、每天检查学校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带班领导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记录。负责本班护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10、每天必须巡视各教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青州市谭坊镇赵坡小学

局机关值班值宿制度

一、服从的安排,按时交接-班,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一次巡查,夜间来人登记。

三、、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情况报案,并通知带班。

四、准时上下班,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事件。

七、值班期间职责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1、机关干部按要求轮流进行值班值宿。

2、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对机关所属楼层负全面责任,同时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调度。

4、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进行调换,但必须与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漏岗处理。

5、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办公室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警告,两次不在岗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6、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一条 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办公室会值班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本局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实行由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或确需全部外出办事的,需事前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办公室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递补值守办公室。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机关内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信息传真接收和传达工作。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 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对上门推销产品、回收杂物等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办公楼(室)。

第七条 本制度从20**年*月起执行。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6、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值班工作,规范值班行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省厅《值班局领导坐镇指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市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局统一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机关值班工作由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值班监督检查列入警务督察范围,由局领导、纪委、督察、政治处和指挥中心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长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大队。

第二章  值班组织

第四条  机关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和民-警轮流值班制。

第五条 局领导实行正副班和周带班制度,局领导每轮带班时间为一周(本周一8:30时至下周一8:30时),白天可以在各自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晚上正班局领导在市局总值班室值守,副班局领导随时待命。值班期间,应保持电话和350兆电台通信畅通,正、副班局领导应每天进行沟通联系,认真记录《值班日志》,并做好班次交接工作,交接-班在总值班室进行。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实行值班长负责制,值班长由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民-警轮流担任,在110接警台24小时值班,实时掌握110接处警情况,及时处置接警员遇到的各类复杂警情,必要的情况下直接指挥调度。

第七条 值班民-警(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大队中层以上领导)按政治处每年确定的值班次序循环轮流值班;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值班自行安排。值班民-警白天在本单位上班,晚上在市局总值班室值守。

第三章  值班职责

第八条  正班局领导主要职责:

(一)情报研判。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维稳形势,根据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特点、规律,指导有关单位科学部署警力;针对近期未破重大案件,督导采取有力措施攻坚;针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督导采取有效稳控措施。

(二)勤务指挥。熟悉重大案事件处置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对当日重大、疑难案(事)件,开展分析研判、决策部署、指挥处置等工作。

(三)信息审核。督办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工作,对拟上报、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重大紧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四)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掌握全市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夜间巡防及当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五)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在指挥中心召开的视频会议。

(六)急需处置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副班局领导主要职责:

(一)一旦发生重大、疑难、紧急警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待分管业务局领导到达现场后,做好交接工作。

(二)实地检查基层单位值班备勤、巡逻执勤等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情况记入《值班日志》。

(三)正班局领导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代为履职。

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值班长主要职责:

(一)带领接警员认真受理、登记当日的报警、求助电话,按规定下达指令,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做好重大、疑难、紧急警情的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向值班局领导和指挥中心主任报告,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全体局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并跟踪报告、通报处置情况。

(三)指导接警员做好110报警、求助电话的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中心主任。

(四)检查110接处警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机关值班民-警值班期间,要当好值班局领导的参谋助手;一旦发生重大、疑难、紧急警情,迅速赶赴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员开展处置工作。

第四章  值班纪律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警容严整、精神饱满、行为规范、严守警务秘密,保证通讯畅通,准确掌握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做到随叫随到,快速反应。

第十三条 正班局领导值班期间,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应报请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副班局领导接替主班职责后,方能外出。

第十四条 机关当日值班民-警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事因病或因公出差必须按程序批准后报主班局领导批准后,由本单位另行安排替班民-警。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市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重大、疑难、紧急警情:

(一)数额特大的盗窃、诈骗等侵财性犯罪警情;

(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情节较为严重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警情;

(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警情;

(五)重特大灾害事故类警情;

(六)两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警情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警情;

(七)其他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妨碍社会正常秩序的警情。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指挥中心负责解释,自传发之日起执行。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执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觉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验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耗损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根据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规定如下:

一、双休日、节假日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一名科室人员值班,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或门房。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带班领导批准可提前协商调换。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对值班脱岗或对无故不到岗人员,一经发现,扣除当月优化发展奖,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局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处理。

九、值班工作情况由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

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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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应急值班主要职责:记录和处理来电、来访、传真及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负责山西省粮食局每日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并及时处理每天24小时各种应急信息,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向省局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

第三条 应急值班人员职责

(一) 应急值班员职责

1、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熟悉有关规定,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2、负责接收上级部门下达的通知和下级单位(或个人)上报的相关情况信息,要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地作好记录,并填写《值班信息》报告带班领导,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将有关情况处理意见上报或下达。

3、熟悉局机关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非工作时间及公休、节假日接待来访人员要准确答复,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向带班领导请示。

4、管理好应急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不得使用应急值班电话拨打正常工作以外的任何电话,更不能使用应急值班电话拨打声讯电话和聊天,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5、加强值班室管理和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更不得在应急值班室进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二)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对值班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批、阅知领导和承办处室,并通知承办处室,若能处置的直接办理,处置后报告局领导。

2、负责值班信息、处置信息的上报下传。在带班期间,若有未处置完的事宜,应向下一位带班领导详细交待,并指出需要续办事项及时间。

3、带班期间所收到的信息和处置情况要清晰、简明地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4、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第四条 应急值班安排

(一)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分白天和夜间两班负责制。

(二)应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处以上领导轮流轮流带班。

(三)应急值班安排,每月20日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下个月带班领导,并将值班表发至有关人员。

第五条 应急值班处置程序

(一)应急事务处置。要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要求,做到“及时受理,按职责分工,分类报出,按领导批示上传下达”。

1、做好电文、信息收录工作,对来往重要电文信息要在专门的应急值班记录本上认真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电文信息等内容,若有不明事项要询问清楚;值班记录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完整准确、书写清晰。

2、对接收的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下级单位上报的情况和紧急事务信息,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按处室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批示进行处置。

3、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将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同时,对事故进行认真判研,进一步详细了解基本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和涉及的范围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省政府、国家粮食局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报文字报告;来不及呈报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局领导意见,在1小时内直接向、省政府、国家粮食局报告。

第六条 应急值班人员守则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记录信息准确 、高效,反映情况迅速及时。

(二)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三)接听来电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表述清楚,同时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熟悉应急值班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能严格按照程序,有条不紊,沉着处置。

(五)值班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带班领导若离开太原市,需重新确定带班领导,并通知应急值班室,值班员要在值班日志上记录。

(六)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加强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着保安服上班。

二、早晨6点开门,晚上11点关门。

三、值班人员白天值班不得离岗,做好来访人员及办事人员、车辆的登记、询问工作,培训班学员凭住宿卡进出大门。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无关车辆不予停放。

三、代收邮政信件和报刊杂志。负责大厅电子显示屏及监控系统的开机和管理。

四、做好值班室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五、夜间11时锁门后本单位、居住在院内的职工家属驾驶汽车、摩托车进出一律不能按喇叭并要低速行驶,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值班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员晚间在值班室就寝,并加强晚间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叫门要立刻予以打开。

七、进出大门因有坡度,要提醒车辆和人员特别注意安全。

八、负责单位院内的路灯照明管理。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1、        县教育局机关值班共分为七个值日组,实行行轮流值班制度。

2、        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每组值班人员从周一上午8:30到下周周一上午8:30。

3、        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上传下达。

4、        遇有上级交办的'事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交主管局长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局长。

5、        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人员要相互通报情况。

6、        出现值班人员缺岗空岗情况,罚款30元。

7、        出现治安案件的,追究带班人员和有关责任人政治经济责任。

1、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分管局长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2、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下班时各科、室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电脑、热水器、电灯、电扇等所有用电设备开关,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实行节假日及晚上轮流值班制度。平时按值班表值班,重要节日按临时值班表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4、晚间值班时间按市政府规定执行。因故原排定人员不能值班时,由所在科、室内部自行调整,不得出现脱班现象。

为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局机关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迅速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按年度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白天上班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值班工作,下班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值班。

2、重大事件、春节、国庆节值班,另行安排。

三、值班人员主要工作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6、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管好值班室的工作生活用品。

四、值班工作要求

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迅速报告局主要领导,然后按主要领导的意见办理,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3、对市安监局、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等单位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加强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并对值班人员登记考勤。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以便安排。局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一次值班未到位的,扣除当班人员当月全部值班工作经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它严重后果的,要依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得聚众打牌。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认真搞好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交-班前必须做好清洁卫生,清点好值班工作生活用品,交给接-班员。接-班员要负责核查核实,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办公室。

4、严格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水情、雨情、风情、雪情、雾情等灾害情况和来电、来客来访登记,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如有领导办公或开会,值班人员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民政局值班表。值班人员共分七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成员由34人组成。每个小组每周值班1天,按分组顺序进行,本周星期日值班后,星期一连续值班,其他小组值班时间依次顺延。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昼夜值班,第二天早晨按正常上班时间交接-班。

三、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留守接听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等交接-班时通知有关人员。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人员记入《值班记录》,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不空岗。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全体值班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

4、如上级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空岗现象,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关人员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切实做好农业局机关值班工作,确保机关有序安全高效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值班实行统一安排,由办公室按月排出值班人员和领导值班顺序,每天挂牌提示。

三、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协调本单位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单位负责人调换其他人员替班。单位负责人外出不能值班的报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单位人员替班。局领导外出不能值班,由办公室主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协调安排。

四、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每个值班组人员3名,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局领导担任。

五、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来客登记,遇有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根据批示进行处理。

2、认真填写来客登记,引导群众到有关科室、单位办事。

3、交接时须将来客登记、值班钥匙及有关情况交代清楚。

4、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急需离开,必须告知带班领导。

5、严守值班纪律,不准将单位外人带到值班室留宿。

六、局里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空岗,对值班人员提出批评,并由责令相关人员说明情况。

七、被、政府和上级机关通报空岗的,对空岗人员除按上级规定处罚外,罚款50元;一年内同一人员被上级通报空岗两次的罚款100元,取消本人一切评先资格,并做出书面检查。因为个人失职,对单位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我局将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夜班制度。现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自觉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替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巡视,接-班、交-班、值班期间定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车库门锁、大门及其他重点部位安全情况;加强巡逻与监管,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4.值班人员当日值班结束后,要及时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及时清理值班室卫生。

5.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饮酒、赌博等影响值班的娱乐活动。

四、及时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

六、认真检查机关各办公室和机房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八、因脱岗、缺岗或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视情给予当日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要按值班安排顺序表依次搞好值班。

2、带班领导要认真落实值班督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值班负责人要搞好协调,保证人员在岗,如确实不能到岗,必须安排他人替班,并同时报告带班领导批准。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以保安等人代替值班。要按规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来人登记、休息时间工作治安巡查,保证不发生治安事件;要负责打扫值班室的卫生;要落实好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认真查收值班钥匙、值班电话卡及值班室的办公生活用品,如发现值班用品不全,要与交-班人查清丢失原因,并报办公室协调处理后方可接-班。

4、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值班工作中不遵章守纪以及其他失职行为实行通报批评;对值班中擅自离岗、脱岗,不履行午间、夜间巡查职责和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的失职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连续一周的值班处罚;对值班工作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本年度不能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节假日值班值宿制度

1、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保证节假日全院水、电、暖以及后勤物资等正常供应,及时处理好各项应急任务。

2、负责节假日时的安全检查工作,提高警惕,尤其要注意防火、防盗。

3、加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接-班后立即检查通讯工具及值班手机是否处于功能正常状态。

6、接值班电话后,应在5分钟内做到响应或答复,重要事项必须到现场处理。

7、如遇重大问题,立即报告院总值班和后勤保障部科长。

8、凡值班人员因公差或外出学习,不能参加值班时,应提前通知后勤保障部负责排班的工作人员,以免影响排班工作。

一、健全值班工作机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工作制度,根据岗位责任制,恪守其岗,各司其职,确保节假日期间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一)严格考勤和外出登记制度

严格单位考勤纪律,对迟到、早退、换班、脱岗等不良行为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正职及局机关科长以上领导,节假日期间若离开本市,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事先书面报卫生局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值班管理

1、各单位要坚持班子领导和能力较强、资历较高、经验丰富的同志带班,值班必须坚持24小时全覆盖,业务值班表和应急值班表须于节假日前3天报送卫生局办公室。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值班电话和传真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信息报告和传递畅通,各项值班记录齐全。

3、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杜绝麻痹思想,遇有紧急、重要和突发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果断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4、单位总值班要经常巡视各个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重要岗位要安排二线值班人员,需要时,二线值班人员要保证随叫随到。

5、局机关值班人员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值班情况的督查,并把督查情况详细记录,报局办备存,纳入年度考核。

(一)医疗救治

1、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顺畅的急救“绿色通道”,保证急重症患者及时快捷得到救护。要有固定的急救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经常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数量和质量,要保证救护车良好性能状态,特别要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急救防备工作。

2、医务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各项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要按照规定做好疫情直报,加大对重点传染病和常见病的监测和控制,提高警惕,对群体性卫生安全事件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遏制。

(二)疾病防控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上报的疫情、信息、资料及时汇总、分析,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食品安全

卫生监察大队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密切关注饮食、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加强对重大活动场所、学校、医疗机构供餐的卫生监督执法,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要强化96301电话功能,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对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四)血液保障

中心血站要利用节假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愿、无偿献血,保证血库各型血液的存储,全面保障临床医疗用血来源充足、质量可靠安全。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把手要亲自抓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在节假日前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以往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隐患,狠抓落实,并做好相应整改记录,以备查考。

(三)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单位消防设备的管理。

(四)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强化防范措施的落实,节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医疗安全、交通安全教育,保证未经相应安全教育的人员不上岗。

(五)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泄密工作,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在节前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并化解不安定因素,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种矛盾,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一旦出现问题苗头,党政领导要及时妥善处置,努力化解,防止酿成事件。

(三)要密切关注网上舆-论,专人负责做好单位网站内容维护,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访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解释、处理,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有发现推诿、不接待、态度恶劣等并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

节日期间要认真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要在医疗卫生系统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单位,加强水、电、汽、油等能源和耗材的节约,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类物品、器械、设施、设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做好当天记录。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紧急信件或电话直接与本人联系。凡进出幼儿园的车辆及所有进校人员都要进行登记。

3、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每个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6、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带班领导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记录。负责本班护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8、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9、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三、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 各科在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日值班人员表报院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排班。

2、 各科负责人,负责落实并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及设备,保证节假日中使用。

3、 节假日前,院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院各科室的值班安排及急症抢救准备进行一次检查。

4、 各级值班人员均应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 各级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换班者,经院长同意批准,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6、 进修人员节假日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7、 各级值班人员,应患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节

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急症抢救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各级值班人员应服从院总值班的工作调度。

1、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

2、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

3、值班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做私活。

4、填写好值班记录,并收发好书刊杂志及上级来涵,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5、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做进一步解决。

6、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7、做好校园门前三包工作。

8、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1、 各科在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日值班人员表报院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排班。

2、 各负责人,负责落实并检查各种应急器材及设备材料,保证节假日中使用。

3、 节假日前,要对有关科室和全院各科室的的所有水,电,暖等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4、 各值班人员均应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5、 各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换班者,经领导同意批准,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6、 各值班人员,应患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各种应急抢修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各值班人员应服从院总值班的工作调度。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儿分院

一、设置交接-班时间表,由公司组织专人进行交接-班。

二、中午12:00和晚上8:00进行交接-班,安排专人值夜班。

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公司,在值班时间表上登记完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在值班期间,当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做到无缝对接。

四、接-班人员如有急事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接-班的,应在当天上午9:00之前写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另行安排人员。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为驾驶员和乘客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学校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教师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服从学校管理。

二、值班教师必须按时签到参与值班,值班时间上午7:3011:40下午1:305:00。有事必须向值班组长请假,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须巡视学校各教学楼,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或事情。

六、不准学生在休假期间到校活动(踢足球、打篮球、乒乓球等),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

七、若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和其它恶性事件,所有安排的值班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八、值班期间中途私自离校或半途而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值班任务的将适当罚款50元。

九、不准带孩子在办公室乱翻其他教师办公用品。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安值班值宿制度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利益、安全以及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保安人员)作为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精神饱满,尽心尽职;

2、纪律严明,严于律已;

3、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4、反应迅速及时,时时提高警惕。

二、门卫(保安)的主要职责

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员工人身安全;

2、协助行政部门维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肃性;

3、协助行政部门维护宿舍秩序和宿舍管理;

4、协助行政部门的员工招聘工作;

5、维护及监督厂区及公司大门口的清洁卫生;

6、维护公司交办的其它保卫事务。(如:厨房用餐纪律等)

7、向行政部负责和适时高效完成行政部交付的任务;

8、协助行政部门负责厂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等。

三、门卫(保安)值班细则和任务

案;

9、严禁不明身份人员或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和不能说清被访人员姓名的来访者进入厂区。

11、夜间22:30关灯后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巡查,发现不良行为、风气,及时阻止、纠止、指导。

四、车辆进出管理

1、自行车进入厂区必须要求推行进出、以示对公司的礼貌行为;、

2、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开门后引领其进入指定外来合适的停车位置,以便予通行;

3、外来车辆的进出,必须对其作好详细记录,进出厂时间、公司名称、车牌号码。

五、巡夜及遇突发事件的处理

4、员工与领导发生纠纷或打架斗殴时,必须及时进行调解及劝阻,并尽量让事情平稳,然后再通知上级领导处理。

六、门卫(保安)值班的权力

1、有权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提醒、警告或者处罚人民币5-15元不等;

2、有权对公司的某些不良风气、习惯进行阻止、纠正及引导、教育等;

3、有权对外来车辆(有疑问的)进行检查、记录、拒绝放行并通知行政部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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