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范本 财务制度范本(最新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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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一般应当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利润管理制度。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下面是www.xs5.com.cn细致的小编帮助大家找到的财务制度范本(通用9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会计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第2条 保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的预测、控制作用;规范公司投融资行为,第3条 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第4条 减少融资风险,第5条 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完善财务报告与分析,第6条 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加强会计档案和发票、收据的管理,第7条 提高财务保密意识。现根据《会计法》等有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同,第8条 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第9条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职责、目标

第二条 经理办公会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则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在经理办公会和总经理、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经理办公会和总经理、总会计师负责。

第三条 公司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运作公司的财务管理。

财务部行使以下职责:

1、公司经营活动数据的收集和稽核。

2、资金筹措和会计核算

3、资产管理及财务预算和分析

4、现金流量分析及预算控制

5、客户信用评估及商务评估

6、对外投资的监管与控制

财务管理的目标为:

1、 严格执行国家、经理办公会、公司的法规制度。

2、提高业务素质,以电算化为手段,以制度规范为基础,通过现金流量计划来合理筹措和运用现金。确保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起适合发展需要的规范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

3、提供及时、可靠、有效财务数据为公司经营决策,为各部门内部管理提供准确数据。

4、树立强烈的为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服务的意识,摆正位置,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三章 资产的管理

第四条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以及各项存货等。

(一)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管理

1、现金的管理:

1.1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1.2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1.3现金的开支范围为:职工的工资、津贴、劳保费、福利费、奖金等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零星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等。

1.4现金库存不得超过公司核定的库存,限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1.5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准以收抵支,不准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1.6领取现金时,要持有符合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的有效单据(如借款单或报销单),财务方可支付现金。

2、银行转帐支票的管理:

2.1属于市内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采用转帐支票。

2.2不准开空头支票。

2.3领取支票时,要持有注明借款用途、金额和公司规定的审批人员的用款申请单,并登记支票领用薄,方可签发支票。借款要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做他用。超过用款限额,必须事先征得原批准人和财务部同意,否则出现银行空头而被罚款,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2.4持转帐支票人员,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刻通知财务部,马上到收款单位和银行挂失查找,查找无效,需到电视台或报社等部门声明作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纳人员必须每月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所有借款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销清账,否则,财务部门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其中市内自借款之日起5日内,出差返回单位后10日内。

5、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6、各项外币资金的收付及存放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币与记账本币之间的折算,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银行账户印鉴不准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8、有价证券应按日期、类别、金额等相关信息设置备查薄逐笔详细登记。

(二)应收和预付款项的管理

1、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政策性补贴、其他应收款项等。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定期与客户核对确认,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重点客户实施欠款追踪。

3、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提供一份上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4、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报来的《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5、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负责所经手的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5.1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5.2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

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5.3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

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6、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账款,并填写应收账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账。

7、清收账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8、业务员收账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9、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10、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11、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1.1 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11.2 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11.3 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三)存货的核算和管理

存货包括:在途材料、库存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代销商品、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

公司的各种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出入库的各种手续,并设置有数量、余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加强管理。

公司的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外购存货、生产入库时,采购、生产人员要填制入库单。领用、销售存货时,领料、销售人员要填制领料单、出库单。详见附件《存货管理办法》。

每年的六月底和十二月底,财务部要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同意后,财务按有关规定处理账务。

仓库必须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库存,保证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一致,财务部每月月底做好材料稽核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第五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电子仪器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净残值率按照不高于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转移,报废等手续,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并按使用部门分摊。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机器设备,电子仪器的综合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的报废,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财务凭此处理账务。

对固定资产,每年必须组织两次清点。第一次在每年的六月底,第二次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盘点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对盘点结果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总经理、总会计师。 盘存数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预计累计折旧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的准备,正在施工和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公司实施在建工程前,应认真编制工程预算。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项借款利息及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或完工之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所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在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决算价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公司在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除因国防等特殊原因外,在建工程停建、缓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但停建当年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超过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30%;

2、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如工程在建期间由于技术更新、拟进行改建或重建,致使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准备的情况,如在建工程遭受灾害影响而部分毁损、经技术测试无法达到设计使用要求等实际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场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投资人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协议或者企业申请书中所列金额以及由企业负担的有关费用入账;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有关费用入账。

无形资产应自公司开始受益起按照预计的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受益期无法确认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公司在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部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其中土地使用权可参考烟台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近期公布的同类土地的交易指导价;专利权、商标权与非专有技术等类无形资产如有市价的,可参考市价确定;没有市价的,可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确定。

(二)公司的其他资产是指上述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

第四章 投融资管理

第七条 投资管理

(一)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指长期投资,包括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二)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引进项目、合资合作项目、参股项目、兼并收购项目、科研计划项目的审查、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充设计的申报审批。

(三)投资的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4、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及控股企业设立新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搞新项目开发,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

1、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4、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5、投资收益;

6、税务论证。

(五)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批的项目,由公司在末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相关部门:

1、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

2、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有关合同、(协议)草案;

5、资金来源及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

6、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

7、政府的有关许可文件;

8、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

(六)长期投资以取得的实际成本入账,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按不低于10年期限摊销。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在被投资单位占有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占有20%以下或虽占有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年终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或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计算我方收益,并及时清收股利。

第八条 融资管理

(一)本制度所指的融资,仅指债务资本融资方式,即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二)融资的原则

1、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

2、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3、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4、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三)债务性融资

1、各控股企业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2、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万利达总部审批:

(1)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2)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3)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4)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3、未经万利达总部同意,控股企业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第五章 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九条 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一)成本和费用包括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耗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及制造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营业费用。

公司必须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工业企业必须分清各种产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二)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有权机构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成本费用按照以下原则计量: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2、公司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工时、产量记录等资料,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公司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质的补贴,也应计入各工资项目。公司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3、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三)费用管理

1、营业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科目按费用项目分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

1.1公司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

1.2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1.3支付给代理商的销售佣金及代理费;

1.4按照协议规定按产品的销量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在该项产品的收入中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2、管理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科目按费用类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2.1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和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2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取暖津贴、劳动保护费、职工退职费、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人各项经费等费用;

2.3公司的经理办公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或者应由公司统一负担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租赁费、保险费等公司经费;

2.4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费(包括经理办公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2.5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和公证费等;

2.6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

2.7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2.8试验检验费、设计制图费、外宾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与开发费、出国人员经费、警卫消防费、排污费、上级管理费、绿化造林费用、水土流失防治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削价处理积压物资损失、水利基金、汽车费用等相关费用。

3、财务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科目按“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其他”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利息支出”科目应下设“短期借款利息”和“长期借款利息”三级明细科目;“汇兑损益”科目应下设“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三级明细科目。

第六章 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管理

第十条 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管理

(一)公司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商品销售的实现: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本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费用的口径必须一致。

本月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上年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已经销售的商品,由于质量较差或其他原因,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给予销售折让,其折让金额在本月销售收入中减除。

(二)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企业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实际投资数额或账面净值的差额等。

投资损失是指企业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实际投资额或账面净值的差额等。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其中: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法定公益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应付股利;

5、转作资本的股利。

对每月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活动分析,提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意见,报总经理。

按上级主管部门和经理办公会决议规定比例,按期正确分配股东的税后利润。对于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可用企业的公积金弥补。

第七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财务预算管理

(一)预算目标确定与分解的目的

1、将预算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使计划得以落实,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确保各控股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均在量化的预算指标体系下运作,增强企业整体控制与考核的可操作性;

3、为预算编制提供前提和基础,使预算成为企业管理的导向。

4、财务部要按照公司的要求,编报年度资金计划、基建投资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并分解到季度、月度,按月上报下达。

5、年度财务计划编报后,送总经理审查,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预算目标设定的原则:

预算目标的确定需考虑行业特征、企业生命周期、公司发展速度、公司市场规划与导向等因素。

预算目标的确定遵循先进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原则。预算的先进性是指预算是要经过企业员工的努力才能够完成的。先进的预算有利于调动企业员工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目标。预算的现实性是指人们经过努力确实具有完成预算的可能性。预算只有同时具备先进性和现实性,才可能具有科学性。

(三)预算反馈

为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应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的财务部每月编制预算执行表,比较实际与预算目标的差异,并作差异分析;并对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制度改进建议和相关的规程修正建议。

(四)预算考评

1、预算考评内容

对各控股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进行对比,考核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

2、预算考评的实施

考评为财务部门考评,由各级财务部门依据预算标准对预算执行部门的各种经济行为实施事中审核,确保预算执行机构在预算标准框架下运营;

3、预算考评机构和考评依据

财务部与人事部共同完成预算考核指标及其标准的制订;考评的基本依据是各控股公司的可控预算目标。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万利达总部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可以设立下列奖项:

3.1对于各控股公司超额完成的利润部分,将以超额完成数的一定比例奖给各控股公司经营者及员工;

3.2节约奖:对于成本费用有节约的,公司按一定比例奖励费用发生部分;在物资采购方面,在相同质量情况下,将比预算降低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采购单位。

3.3预算先进管理单位奖:对于全面预算管理做得好的单位,由经理办公会评出预算先进管理单位,并给予奖励。

(五)预算调整的条件:

1、产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

3、公司组织、战略的调整,如:出于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部门或控股公司之间进行整合,业务范围进行调整等。

4、财务部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如:各种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经理办公会的追加任务等。

第八章 企业清算

第十二条 企业清算

(一)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经批准宣布终止时,应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全面清算。

企业自宣告终止之日起,应按国家及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负责对企业财产清算的日常工作: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收取企业的债权、偿还企业的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纳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将清算意见提请企业投资者通过后处置企业剩余财产。

(二)清算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账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企业清算完结以前。除支付清算费用以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企业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等,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三)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损益入账: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四)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企业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3、尚未偿付的债务。

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清偿。

企业清算终了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国有企业的剩余财产全部上交国家财政。私营企业的剩余财产归个人投资者。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集体企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应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五)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清算报告和收支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财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九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它是企业向外界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形式,企业通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供给社会各方面。正确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有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规划,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

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快报,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快报是企业每月在正式编制会计报表前,所提供的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通过快报可以及时的了解企业本月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正确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产经营的问题。

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每月6日下午(节假日不顺延)必须将快报以电传和电子信箱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报表内的指标不得缺项,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与正式报表不得有较大误差。

公司汇总快报,必须每月8日下午下班之前报出,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同时,要对快报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便向总经理和有关部门提供合理的决策依据。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1、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以及公司为管理需要增加的有关报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和集团公司因管理需要增设的其他附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利润分配表应当按照利润分配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2、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2.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2.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2.6企业合并、分立;

2.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2.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2.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3.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3.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3.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制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企业不得违反本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违反本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企业应当依照本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订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

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企业依照本制度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可以要求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对其内容保密。

第十章 经济活动分析

第十四条 经济活动分析

(一)对公司整体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出书面报告。

(二)对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具体量化分析,通过期间比较,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对预算执行情况、费用开支、资金收支计划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四)负责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保证准确及时,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费用分析表、趋势分析表等。

(五)分析公司收入、利润实现情况,提出增收合理化建议。

(六)对公司内控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与措施。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 财务审批制度

(一)坚持全部财务收支只能由总经理一人审批的原则,防止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不一致。

(二)严格审批制度,一切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领导审查,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基本建设支出必须有现场监工人员签字,主管施工领导初审,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凭证;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它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其它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管理规定类:制度、办法、规定;文书类:经济合同、工作计划、总结等。

2、形成的各种会计档案应按顺序排列,依次在右上角编写页号,按年度立卷,移交专人保管。

3、对破损的会计资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己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4、磁性介质会计档案包括:磁盘、光盘、硬盘等。

5、卷内封皮,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案卷题名简明,能确切反映案卷内容,并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6、案卷采用三点一线的方法装订。

7、归档的会计档案均应保持齐全完整。

8、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专人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9、移交档案室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会同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档案保管

1、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得防火器材;

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会计档案室内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2、会计档案的借阅

公司内部各部门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放原处;需要查阅入库档案室必须持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领导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和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详细记载有关内容。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本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下表所列期限执行。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顺序号 档 案 名 称 保 管 期 限 备 注

一、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

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永久

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二、会计账簿类

3 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4 明细账 15年

5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7 辅助账簿 15年

8 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

9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月、季度会计报表 5年 包括文字分析

11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2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3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5年

14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

(三)档案移交

会计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移交时,由原管理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会计档案所属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己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双方应就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清查无误后办理交接,并由分管领导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由公司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要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

销毁后,监销人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公司负责人。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十三章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1、企业必须按发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发票。发票和公司收据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发票。

2、发票及收据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发票及收据,并在误填的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开具的收据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收到发票后此收据自动失效”。

应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及收据,造成后果由发票保管人负责。

3、发票丢失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和财务部负责人报告,并登报予以公告。

4、企业必须凭合法的发票入账,凡与企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付出,均应索取合法发票。

5、一般发票及收据由财务部档案保管人员统一负责收发及建档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与保管由办税员负责。

第十四章 财务保密制度

第十八条 财务保密制度

1、会计凭证、账雹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制度第一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雹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雹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雹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英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财务制度准则 篇二

(一)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二)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五)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七)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八)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九)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应和调控。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财务管理和公司营运管理应该同步,业务和财务管理要充分融合。基于这样的观点,财务管理不再是简单的事后核算和财务数据处理问题,而应该是在业务活动环节和过程中,充分渗透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的意识、手段和方式。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加强财务管理能够促进企业节约、控制费用、降低消耗,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防止资金的浪费,更加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优化,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流程和制度:

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首先要赋予和定位好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即财务部门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角色如何定位,同时也包括岗位的设置与岗位职责的界定。公司赋予财务部门的职能,决定着财务体系的搭建模式;财务体系的运作模式,又决定着财务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对于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如何设计呢?下面看看财务部门常见的管理职能有哪些,以及财务岗位职责有哪些。

财务规划职能,在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财务规划要与企业发展充分融合,企业的发展规划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财务目标上,那么这些财务目标的实现,就需要财务管理的规划职能。财务规划是财务管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财务管理的整体规划,决定财务管理体系的模式。财务规划包括: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结合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对财务运作模式、流程与制度进行规划,并不断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和改进。财务管理体系的规划输出形式包括:财务管理政策、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流程与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能。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设定公司中远期财务目标,以及阶段性财务目标,并制定和实施财务目标的实施方案,对财务目标实现过程和达成结果进行监控。财务目标的规划,不仅仅是财务指标的设定,要承接企业的发展目标,在业务运作中找到重要切入点。财务目标的规划还包括实现和达成目标的路径和方法,以及为此而规划相应组织及资源的配置。财务规划一定要与企业的业务运作充分融合,对业务运作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强有力的预警和监控作用。

根据企业财务组织的角色定位,以及业务运作特点,组建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并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岗位人员。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要不断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财务管理需求,不断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财务关联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质素。财务管理组织规模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不是越庞大越健全。

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应该是充分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规划,重点在于财务管理体系的科学设计和全面规划上,而不应将财务管理的组织规模扩大化,以行使财务管理的所有职能。换而言之,财务管理的组织规划,不是简单的人员叠加,而是通过合理规划,将财务管理融入企业的业务运作之中,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达到财务管理精准快捷,财务管理组织精简高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投资料融资进行规划、制订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执行。

根据成熟市场及新客户情况,与市场部门一齐对次年度的销售规模、销售量进行预测,预算次年度的销售额。预算销售额是财务预算中其它预算类目的基础和前提。

成本预算,主要是业务运作过程中,所有发生成本的科目,包括物料、设备、设施、人员、场地、物流、信贷、税务等。

收支预算是将所有产品或服务销售额预算汇总,以及所有成本预算汇总,来预算收支平衡收益表。根据销售额与成本预算结果,可以对各个科目的收支额度预算,为资产、负债、投资、融资预算奠定基础。

有了销售额预算、成本预算和收支预算结果,即可以预算出利润额(率)。原则上,企业的利润率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间(值),即利润率通常是企业既定值。率利润额(率)的预算,可以按照订单为主体,也可以按照企业的组织为单位,分别进行预算。

财务核算职能就是按照财务制度和要求,对实际业务结果与财务预算进行全面充分的核查,不仅仅是对数据的核对,也是对问题的核查。对偏离财务目标、财务预算结果的,要找出原因,要求业务部门制定改进方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现实中很多中下企业,财务� 财务核算的项目通常有:

财务报表、档案、票据的管理,应结合官方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具体见本章后面的内容。档案管理通常包括:

①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财务管理的总体规划,包括财务策略、风险管控、融资管控、税务管理等;

②规划财务运作模式,制订各项财务管理目标,制订和优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②拟订公司适用的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管理规范,并付诸实施和持续优化和改善;

③财务预算、税务预算、资金预算的拟订,预算执行报表的日常审核及监控;

⑥指导属下工作,内外事务协调及其他上级交待的工作;

⑦部门团队建设与人才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①组织公司之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分析、合并报表、税务统筹等工作;

⑤部门团队建设与人才培训,内外事务协调及其他上级交待的工作。

①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及日记账登记,合理调配及监控资金的使用;

①负责全盘账务,出具会计报表,申报各项税务报表及统计报表;

②负责日常报销的费用、预提待摊项目、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折旧、其他应收(应付)、成本等科目的管理,编制记账凭证;

①负责部分会计核算工作及审核公司账务,编制合并报表及财务分析;

企业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收入、费用和利润作出的预计;资本预算是对企业的资本性投资方案所进行的计划和评价;财务预算是企业预算管理的一个分支,也是预算管理的核心部分,财务预算则是在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现金流量的安排,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损益表和一定时期末的资产负债表的预计。

预算管理是在科学经营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与规划,使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预定的计划与规划进行流转和,以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管理的有效机制。

企业为了求得生存、盈利和发展,必须打破传统职能管理的界限,将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在战略目标及战略计划的指导下,注重企业内部综合协调管理,强化企业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职能。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子目标与企业整体目标趋同,从而使得投资者的战略决策与经营者的管理行为相一致。这种管理格局无疑需要企业管理有一条主线,将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和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贯穿起来,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经验证明,这条主线就是预算管理。

企业的财务活动已成为连接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不再是简单的资金收付活动,而是包括资金筹措、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等多项内容在内的十分复杂的活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要对不同的投资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还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筹措资金,以及对资金的日常运用进行管理。企业能否有效地预算所需资金的金额,能否有效地筹集资金,并将其配置在适当的地方等,这些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通过预算管理,可以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资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长期在市场上获得最大收益。在市场销售一定、销售价格一定的情况下,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预算管理要实行程序化管理,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讨价还价”过程,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将经济效益目标落到实处,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企业预算管理的重心从经营结果(目标利润)延伸到经营过程(业务预算和资金预算),进而扩展到经营质量(资产负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时间。

公司根据企业在预算期内的发展战略和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

财务预算在分权制管理模式下,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全员参与”的原则进行编制。在集权制的管理模式下,应根据“自上而下、逐级配额”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项目。

财务预算编制的周期可根据企业业务属性以及管理需要,按照季度、半年、年度分类执行或混合执行。预算编制周期的确定,应有利于预算达成结果的考核,以及有利于刺激财务管理的活动和过程。

各预算执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按照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填写各自的预算表格,经预算单位确认、汇总,上报至公司财务预算委员会。

财务预算委员会对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时,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于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修正后的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最终核准。

经修正后的财务预算草案,经公司批准后,形成财务预算决议。

财务预算决议一旦形成,由财务预算委员会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财务预算决议应确保其权威性,不得随意私自修订,对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所有职员工都具有“约束力”。

财务预算决议一经下达,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个环节及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财务预算的执行,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以及每个流程与制度的管控成本意识和管控力度上,即财务预算最终体现在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

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执行过程管控机制,及时向各预算执行部门及财务预算委员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及其导致财务预算目标偏差的影响因素,保证财务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决议,要保证其权威性,一般应不予调整。各预算执行部门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等确需调整财务预算决议的,由提出调整预算的部门向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财务预算委员会对预算执行部门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编制财务预算调整后的现金预算及预算损益表,提交公司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

财务会计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不含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公司财务制度准则 篇五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篇六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创新与突破

(一)根据改革需要,充实了相关科目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为配合国库进行集中支付,新增了两个“补助收入”科目,包括:“财务应返还额度”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加强核算财务投入资金

新的会计制度中,要求重点加强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事业单位应该详细的核算财政补助支出,并针对相应的补助支出和收入情况进行设计,比如详细的处理过程或者完善的流程图,对有关部门的资金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

旧的会计制度中,领取的经费和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拨入事业单位资金才算是财务补助收入,然而新制度强调事业单位得到的补助款必须从同级财政部门获得。较之旧制度,新制度的核算口径大大缩小。

(三)非财政收入的分配、结转及结余有了更深层次的规范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并没有对非财政补助和财政补助进行区分,新制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为的就是对各种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进行核算,通过设置这些明细科目使账务的处理流程更加完善和科学。

(四)完善并强化新的会计科目体系

为了使我国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在新会计制度中,对会计科目进行了改革。在制度改革过程中,对一些过时的会计科目进行删除,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新的会计科目。并修改了其中一些科目的名字,以便适应新的会计科目体系。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入账和计价管理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对于无偿、捐赠获得的固定资产,并不入账或者没有统一的核算方法。对于此类问题,新的会计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此类固定资产在获得时,有相关会计凭证的,按照会计凭证的记载入账;没有会计凭证的,按照市场上的公允价值入账;如果获得时没有相关凭证,并且公允价值也无法获得的,按照资产名义金额入账,并且在会计报表中进行相关披露。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产生的影响

(一)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新会计制度是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制度更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资金收支和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的宏观调控。

(二)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前事业单位记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使会计核算过程产生很多问题,因此在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是很有必要的。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提高,可以对真实的财务状况进行反映。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规范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同时也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资产使用情况。

(三)统一了会计信息

为了使我国事业单位创造出经济效益,应该适当的改变和调整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以发挥我国事业单位的自主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实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与旧的会计制度不同,新的会计制度对很多方面进行了改革,比如报表结构、计量基础、会计科目设置等。会计人员要想适应新环境,只能加强自身的素质和专业技能。而且国家财务部门可以针对新会计制度需要注意的细节印制一些文件,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发放,或者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者进行统一讲解和培训。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该加强

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保证就是固定资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新制度下,要求从2013年1月开始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如果对以前的固定资产也做如此处理,十分的不科学。这就要求国家财政部门运用相应的措施,对事业单位进行相应补助,保证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顺利实施。

(三)明确事业单位处理基本建设投资的方式

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按照新制度处理基本建设投资的相关业务时,也应按照国家规定单独建账和核算。但是新制度下,地方政府的单位自筹建设经费、基本建设补助款、拨款等不再直接转到基本账户,而是由政府统一拨付。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账户没有了资金来源,形同虚设。因此新会计制度应该对其作出明确规定,以使它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四)衔接好新旧两种会计制度

旧会计制度是新会计制度的基础,但是它们之间又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衔接好新旧两种会计制度变得尤为重要。为了响应财政部门的要求,同时有效实施新会计制度,在新旧两种制度进行衔接时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四、结束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关键是事业单位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在新制度顺利执行的过程中,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加快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进程。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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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篇七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人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 篇八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

(1)进行业务收款之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将发生业务的'数量,准备好收据、发票,收据、发票数量应略多于将发生业务数量;

(2)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

(3)会计人员当天根据原始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纳人员应保管好所收款项;

(5)项目收款结束后,核对账、款无误后,出纳人员将所收款项存入公司账户;

(6)会计人员于每月月终登记会计账簿。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在当日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相应的帐簿。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修订、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总经理办公室及财务部对本制度共同拥有解释权。

xxxx有限公司

时间:

公司财务制度准则 篇九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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