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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如下是敬业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的法律意识淡薄的反思范文(精选7篇)。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篇一
关键词:农村;土地;资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033-1
基层土地管理工作包括——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建设用地、土地市场、耕地保护、土地科技教育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农村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几年来,发现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1 农村宅基地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多数是宅基地,解决纠纷最多的问题也是邻里之间的宅基地纠纷问题。因此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应该非常谨慎,农村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从宅基地的定义不难看出农村宅基地的特征。首先: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效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他的集体所有。其次:宅基地使用主体特点,只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特定成员使用。第三:一户一宅,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一旦村民出卖、转让宅基地后绝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但事实上,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的也不少;村民出卖转让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现象也不少见;一户多宅的现象也不稀奇。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一项重要任务。
2 设施农业建设问题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疏菜大棚、养殖小区规模不断扩大,设施农业有了较快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看护房面积逐渐扩大,引起土地违法现象发生,有些地区甚至形成了村外村的现象。很多违法者以发展经济为名,乱占土地搞企业。
3 农村土地存在问题原因
3.1 村干部和村民依法使用土地的法律意识淡薄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一些村组干部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私下越权非法批划宅基地,以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村委会办公问题占用土地。村民不顾法律约束,把房子建到自己的承包地内等,发生这些现象,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
3.2 有些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管理职责的缺失和越位
首先是村级组织的管理越位。有些村委会实际上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履行国土局的职能,随意允许村民以建设养殖小区为名,占用土地。其次是乡镇政府管理职责的缺失。在实际工作中,在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上,乡镇政府过多地把天平砝码偏向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幌子下,没有能够正确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这种缺失是造成土地违法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3 有些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是涉地违法的主体
首先是违法主体的多样性。据调查,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违法主体既有村民等自然人,也有村委会等法人组织。其次是违法现象的群发性。根据全国多次卫片检查显示和通过我们的调查,农村土地违法呈现出群发性态势,很多乡镇和村庄都有。
4 农村土地管理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农村土地监管、动态巡查
1.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
3.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村(居)委会要确保辖区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4.全方位推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加大土地巡查、检查力度。
5.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6.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分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监察信息员的协同配合下,每周对所辖村(居)委会采取例行巡查和突出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巡查,并填写“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记录簿”。
7.建立健全巡查监测体系,建立处、村、组三级监察信息系统和巡查网络,划分巡查区域、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动态检查监测。
8.制定相应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办事处与村(居)委会签订全年目标考核责任书。
9.定期组织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0.建立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情况组织自查,写出自查报告。
4.2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利用
1.加强农用地的土地集约利用。
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3.加强乡镇企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4.加强农村村庄建设的土地集约利用。
5.加大土地登记发证力度。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篇二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
一、农村基层民主进行法治化建设的意义
我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行人民民主制度,不断加强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当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建设必须与依法治国的战略紧密结合,实行法治化,依法保障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互不可缺
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没有民主也就不存在法治,而脱离了法治,民主也就没有了保障,无所依靠,只能是一个口号。在农村基层民主主要体现在农民进行民主选举、监督、管理及决策的权利等,这些权利的实施必须有法�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合法权益需要法治的保障
在农村由于农民法治观念普遍淡薄,经常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一些农村存在宗族、帮派主义以及欺善怕恶等问题,一些农村甚至有黑恶势力或村霸出现,这些现象都扰乱了村民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日常生活,对村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因而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民利的实施必须有法治保护。
(三)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要求
中国的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与城镇相比农村的法治极其薄弱,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农村法治建设,加强法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动村民自治,保障村民依法进行民主选取、管理、监督及决策的民利,督促干部依法办事,确保农民能够知法用法、守法护法,为依法治国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受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影响,广大农村地区对民主观念的认识基本处于空白。新中国的成立虽然了封建统治,但是封建残余思想并没有得到彻底根除,封建思想在农村仍然具有严重的影响,民主思想以及法制观念在农民群众中没有形成,严重脱离了我国倡导的民主法治建设。由于封建等级以及尊卑观念的影响,加之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一些农村出现村干部打骂群众、恃势凌人等恶劣事件时,受害农民却是敢怒不敢言,不能够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此,必须大力向广大农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知识的水平,增加农民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坚决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推进提供保障。
(二)基层自治组织两大权力中心争权夺利,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弱
基层自治组织和党组织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两大权力中心,二者之间的矛盾客观存在,两者关系处理的好坏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具有直接的影响。当前,农村的村支部以及村委会的干部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为农民服务,而是专注于争权夺利,一些地方村党支部书记独揽大权,强调书记的核心作用而不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的村民自治;一些地方村委会主任则以自身选举的群众性自居,独自搞“自治”,两个相辅相成的组织却因争权夺利而长期不和,对村民自治的进行造成严重影响。此外由于封建的影响,一些村干部缺乏民主和法治的观念,,,损害农民利益,脱离人民群众,严重败坏了村干部人民公仆的形象,影响了农村依法行政工作的展开。
(三)经济落后影响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
由于经济条件落后,农村尤其是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产力落后的地方,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难以进行,而法律的效力在这些地方也受到影响。此外,广大农民群众忙于解决自身及家庭的温饱问题,大多时间进行生产劳动,加之文化水平低,农民无暇学习法律知识,忽视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有时即使农民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权也常 这些现象表明农村经济的落后制约了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的进行。
三、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的建议
(一)大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为有效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必须加强对广大农村干部及群众民主化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农民直接接触的党政机关基层工作人员民主法治化教育,因为他们是民主化实现的最直接向导,他们民主素质的高低和民主制度工作的能力,对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的形成和民主实践的有效展开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些最终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的开展。此外可以通过组织多种宣传教育活动,普遍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村干部的法治观念,依法行政, 使民主理念深入民心,农民熟悉民主制度,运用民主的方法,享受民主法治化带来的好处,提高农民的民主热情,进而推进农村民主化建设。
(二)通过提高对村干部的考核标准及处罚力度,督促村干部自觉学法、守法,增强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相关制度及规定保证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自觉地学法、用法和守法,对各级职务职责范围内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出明确的要求,将领导干部执行法律的情况作为首要的考核标准,同时加大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对在职期间不依法行政的人员,免除领导职务同时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于已经离职或者调任的干部,也要追究相关责任,对领导干部形成强大的外部压力,督促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从而提高村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发展农村经济,为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经济基础
民主法治化建设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贫困会阻碍法治化的建设,因而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的经济。转变农村经营机制,将农民推向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让农民进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同时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多管齐下发展农村经济。
参考文献: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篇三
关键词:村民 法律意识 分析
我们对石家庄、邢台等地的一些村民进行了法律意识情况的调查,发现村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仍缺乏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因此,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对健全农村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有着重要作用;对实现中共“十”明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一)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首先,村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过去当村民的权利受到威胁时,大多村民会选择不了了之,但现在多数村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会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想到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当村民的财产遭受偷盗时会选择报警;当村民之间有了纠纷、矛盾时,会想到选择司法解决;当村民权益受到侵害并且找有关部门没有回应时,会给相关法律节目打电话,借助媒体的力量来解决。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有一些村民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冲突,他们没有像以前一样选择武力解决,而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可见村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
其次,村民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仍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如一些村民包括一些村干部在回答“村委会进行管理所依据的相关法律都有什么”时,答案是“不知道”的占61%,答案是“知道”的占39%;在回答“加强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方面,您认为法律建设存在的不足是什么?您的希望和建议是什么”时,回答“不知道的”占大多数;在回答“村民有什么权利时”,许多村民除了选举权,其他都不清楚等。尽管村民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来看,相对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的要求,仍然具有很大距离。村民没有整体的法律知识体系、法律意识相对缺乏,农村社区平时也缺少丰富多样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二)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法律意识淡薄的反思范文(精选7篇)
其次,村民的维权意识淡薄。维权就是维护合法权益,维权意识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例如,一些村民在回答“请问假如您在外就餐时,发现食物中有不卫生的东西,会怎么办”时,他们大部分会选择更换一份,如果不能更换,只能自认倒霉,原因多是因为大家是熟人。再如,现在农村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度有待提高,有时村民基本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村民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知情权,而是权当不知道,怕引来麻烦。可见,村民的维权意识较弱,缺乏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保障。
再次,一些村民对运用法律维权行为认同度差。在农村如果村民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时,大部分村民会议论,认为这样有悖于常理,或是应用了一些非正常手段。在农村这个熟人社会中,村民普遍认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过于偏激,不利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希望其他村民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也不认为通过法律能够公平公正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对运用法律维权行为认同度差。
二、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
首先,一些村民认为“一年官司十年仇”。大多村民彼此认识,甚至很熟悉,假如村民之间存在纠纷,他们不会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而是缩小与对方的接触范围,如疏远对方。
其次,村民还存在传统的封建思想。在农村中,养老问题很突出,有些老人的子女不少,但有的子女不把赡养老人当成自己的义务而是把它当成累赘,形成了谁都不管的现象,而老人只能忍气吞声,不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采取法律手段制裁子女有悖于道德,愧对祖宗。可见,传统的思想观念阻碍着村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村民生活空间狭小影响法律意识提高
虽然城市化过程使农村很多年轻进城,扩大了眼界,但还有一些村民的生活空间、接触面都较小,而生活空间、接触面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村民的思维方式。他们很少走出去,去看外面的世界,也没有在农闲的时候通过学习来增强自己的学识与修养。他们没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接触的大部分人和事没有涉及法律,所以其法律意识就相对较弱,难以形成法律思维方式。而见多识广的人法律意识就比较强,如调查中有一位走南闯北的村民接触较多的法律案情,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看到别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会主动提供帮助。可见,接触面、生活空间的大小影响着村民法律意识的形成。
(三)学习法律的动力较为缺乏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在中共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条件下,法� 而普法中相对重视个别条文的解释和宣传,缺乏对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对法律精神的认知和内化,缺乏在生活中自觉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的内在动力。
其次,农村缺少法律知识和精神宣传。在农村法律宣传没有渗透到村民的生活中,村民也没有切身体会到法律带来的益处,村民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意愿。而出生在70、80年代的村民相对于他们的父辈来说算是有文化的年轻村民,虽然他们接受过教育,但他们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动力不足,在闲暇之余他们宁愿上网玩游戏也不愿拿起书本学习法律。村民缺乏学习法律的动力阻碍着农村法制建设,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对策的分析
(一)加强法律宣传
首先,随着电视、网络普及程度的提高,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时效性、直观性、权威性较强的传输途径,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改变传统的说教方式。在农村,我们可以利用公益广告、法制节目等电视手段来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如中央台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河北电视台的警方报道、法制河北,各县电视台的法律事件报道,如村民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件等,以丰富村民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提高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思维方式。
其次,县政府、镇政府应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农村法律知识,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让法律知识的宣传不再仅是停留在政策方面,而是深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来。如采用村民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如戏曲、秧歌等娱乐节目,可以将法律知识融入这些娱乐节目中,这样不仅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而且让农民受到了法律知识的熏陶。此外,给予村民适当经费,让村民自编自演,形成节目,扩大宣传范围,这样更有利于村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加强和完善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包括法治制度、行为、精神等方面。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既要注重完善农村法治制度,对村民的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更要加强民主法治精神的构建,使村民知法懂法护法,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以守法、执法、用法为荣。
首先,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使村民有效地参与到选举、决策、管理与监督中来,提高村民的主人公意识,加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全面推行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奖励制度,如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当村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村委会要对这种正确行为进行适当的奖励,激发村民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的热情,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其次,发挥村委会依法正确引导村民行为的作用。村委会应依法管理村社,为村民依法办事做出榜样。当村民遇到矛盾或纠纷时,村委会应进行正确的行为引导,帮助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同时,建立村民法治人物和事件评选制度,通过典型人物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让他们在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村民自己的行为提高法律意识,改善周围的法治文化氛围。
再次,加强法治精神的构建。法治精神包括依法治理的精神、权利义务精神等。宣传法律知识不仅让村民懂得法律条文,更要明白条文背后所体现的法律精神。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不仅是体现我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更是民主法治精神的发扬光大。村干部带头模范守法,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更是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法治人物评选不仅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和学习的手段,更是法治精神在实践中结出的硕果。因此,村民在一个遵法守法的文化环境中,就能潜移默化地树立法治精神。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农民只有法律意识提高了,才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是村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利用法律知识协商共识、化解矛盾,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1]中共十报告全文。2012-12-12.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篇四
关键词:农村党员 思想状况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26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0-0042-0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 农村能否在2024年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目标,主要要靠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而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否充分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关键在党员。另一方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了解和把握广大党员的思想状况,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当前凝聚党心民心、引领群众统一行动的重要途径。
近日来,我们通过深入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尝试对我国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当前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绝大多数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比较坚定,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带领农民群众奔小康的强烈愿望,这是农村党员思想状况的主流。但同时,也不能不看到,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广大农村的利益格局也在发生深刻调整,农民价值取向日益趋向多元。加之部分农村地区村级集体经济较为脆弱,农村党组织不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少数党员存在理想信念淡化或缺失、党性观念淡薄、思想陈旧、法律意识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理想信念淡化
一是表现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不坚定。在我们收回的400多份调查问卷中,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坚定或比较坚定的占到了受访党员的85%以上;认为共产主义理想离自己太遥远的接近5%;另外还有约10%的党员认为自己“说不清”。
在走访过程中,还有极个别党员表示理想、信念、主义等这些问题与自己关系不是太大,他们更关心家庭、工作等这些所谓“现实”问题。
二是表F为部分农村党员存在“不信马列信鬼神”现象。在收回的调查问卷中,有超过20%的农村党员表示自己相信或曾经相信过风水、面相、生辰八字、周公解梦、星座预测等这些迷信形式。其中,信奉风水预测的农村党员占比较大。而且,在我们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存在的情况。
(二)党员意识不强
一些受访群众表示,在他们身边,一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个别党员表现还不如普通群众。一些应� 虽然近年来各地农村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村干部待遇,但总体而言,大部分地区村干部待遇仍然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比如,在走访中,就有的村干部抱怨说“当村干部不如外出务工实惠”;还有极个别党员认为,老是强调党员要敢于担当,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实在没什么甜头”。还有一些党员纪律涣散,不愿接受组织约束。他 还有受访党员当我们面表示,个人就是有点自由散漫,但农民天性如此,“不是什么大毛病”。
(三)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农村党员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法积极性不高,缺乏学习意识和动力;守法意识不够强,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习惯于用“老方法”“土方法”处理问题矛盾和问题,忽视法律法规;部分农村干部存在“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独断专行等。
从山东省某地级市近年来查处的多起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来看,当前村干部身上以下几种情况比较突出:有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截留侵占机井建设和抗旱补助资金;有的村干部违规为自己和亲属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有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小麦直补面积套取小麦直补款;有的村干部在征地拆迁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宅基地,套取国家补偿款;有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侵占集体资金;还有的村干部存在违法涉黑情况。上述案件的发生,均反映出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对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等学习不够重视
一方面大部分农村党员自主学习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而且,由于农村外出打工党员比例较大,留守村内的党员大部分是老党员,有些农村党员居住比较分散,且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党员要到镇上甚至本村参加集中学习,都要走很远的路,集体学习较难开展。
(二)缺乏党性锻炼,个人意识增强
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
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对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
有些农村党组织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学习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方法
要特别强调对、党规、党纪、党史的学习,要用心学、深入学,要建立提高农村基层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长效机制。结合当前“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制度,组织广大农村党员认真学习党规,认真学习十以来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农村党员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手段,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 二)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注意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带领农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在农村进一步强化普法教育,强化党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的党风建设,这样才能更好地对农村基层党员进行思想教育。[1]
(三)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思想建设的内容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本着贴近农村党员生活、贴近农村党员思想实际的原则,不断丰富和优化农村党员思想建设的内容。要根据当今时代变化、当今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当今农村党员对思想教育的新要求来优化内容。除了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外,还应将人文环境教育等纳入到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内容中去,彰显思想建设的时代气息和与时俱进,努力实现先进性教育、广泛性教育和层次性教育的差别性统一。[2]
(四) 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相结合
对农村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善于利用生动活泼的例子,特别是利用好群众身边的例子,并注意一定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同时也要利用好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在积极开展各种争先树优活动、大力宣扬正面典型的同时,可采用集中观看警示片、以案说法等形式,针对农村党员思想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要将严肃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活泼生动文化活动紧紧融合在一起,这样可以给党员干部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大局意识薄弱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篇五
大局意识薄弱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篇1: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模板)
阿伊加玛(姓名)教师(单位职务)
一、政治上不够坚强的具体表现
法律意识淡薄的反思范文(精选7篇)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的对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缺乏长期作战和艰苦斗争的准备。有的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的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的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情感搞渗透破坏活动,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甚至视而不见、麻木不仁。
三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的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片面执行。有的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有的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三股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搞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缺乏最基本的鉴别能力,甚至把民族分裂主义等同于民族问题,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于宗教问题。有的对“三股势力”的政治图谋、反动本质、丑恶嘴脸、罪恶行径认识不清,甚至丧失政治立场,信谣传谣造谣,散布负面言论。??四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有的对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执行无力度、落实不到位,在结合实际创新上不用心、不扎实,使决策的意图难以实现,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在执行决策部署时,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遇到困难和矛盾就回避躲闪、不敢担当。有的一手硬、一手软,对非法宗教活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能勇挑重担、避之唯恐不及。有的对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不及时通报,在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分四个方面写(每个方面可分段表述):
(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充分认识到
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造成学习自觉性不强,在学习内容上偏重于经济、科技、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明显不足;在学习方法上表现为表面学、零碎学、按需学,缺乏深入学、刻苦学、联系实际学,尤其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停留在凭经验办事多,紧密结合屏南的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强。如顺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的趋势,如何结合屏南实际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以增强发展的人才支撑问题,做的还不够。三是不善于处理工学矛盾,缺乏“挤”劲精神。平时较多时间忙于开会,参加会议,疲于应付各种检查、评比,迎来送往,难以静下心,坐下来,学进去。如班子成员
平均每月都要参加一、二十场会议,开会时间往往挤了原定学习时间,过后也没安排时间补上,造成理论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四是向先进学习还需加强。虽然这几年,县里每年都组织党政代表团到沿海县市考察学习以及学习詹红荔、李彬等先进事迹,市委市政府也时常组织学习活动,但学习的面还不广,针对性还不强,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选树宣传地方先进典型缺乏具体措施要求,平时重表彰奖励,轻挖掘宣传亮点,用先进典型来引导、教育队伍的意识不强。
五是贯彻落实不够到位。贯彻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上还存在开会过场算落实,发个文件当贯彻的现象。有时没有全面地、准确地理解上级部署要求,不能很好地把上级精神同屏南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贯彻上级政策时有时没有找准结合点,照本
宣科的多,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少,使得政策运用不力,甚至出现偏差。六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平常面上的工作部署多,督促落实抓得不够,存在“以会代干”、“发文落实”现象。工作落实方面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尤其缺乏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大家干好干坏没有较为明显的不一样,无法充分发挥干部真抓实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潜能,致使许多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一直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无法抓在实处、抓出成效。
七是民主生活会会前查找问题不够深入、准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碍于情面,往往批评只是蜻蜓点水,说些无关痛痒的话,相互表扬的多,民主生活会达不到预期效果。
八是有时还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由于屏南是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当前机遇又很好,县政府领导班子很想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以不辜负上级组织的赋予重托和屏南人民寄予的重望,很担心错失机遇,贻误发展,总想把屏南各项事业办得更快、更好。因此,在工作指导上,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需加强。没有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同人民群众保持广泛的密切联系,许多事情与群众商量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对群众的意见和上访,存在怕麻烦的思想,有时不能沉下心来做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对基层干部群众的疾苦关心不够。到基层调查研究较少到矛盾突出、条件艰苦、生活困难的地方去。对一些群众长期反映的热点问题解决不力,对贫困户、下岗职工、困难干部职工、困难老党员的关心,往往只停留在年节时送去慰问金和衣物上,但从根本解决问题方面考虑不够,采取的措施也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
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下基层浮于表面、走马观花、蜻
蜓点水多,往往是提前打招呼,按“规定路线”走,抓住典型深入研究少。如驻乡驻村时间少,有时甚至一天跑两三个乡镇,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看不到“后院”和“角落”,很难听到真话、了解到实情,深入调研存在不足。
二是发扬民主还不充分。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还不强,把民主当作一般的工作方法,满足于一般化执行。办公会议有时安排时间过于仓促,有关部门发表意见不充分。对重大经济决策有时民主不够,广开言路不够,致使有的工作决策存在瑕疵。
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有时满足于开会布置了,领导强调了,具体要求说明了,只做上篇文章、忽视下篇文章。对政策法规研究不够透,工作方法较简单;陷入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的潮流中,有时把上级的指示当教条,脱离实际,照搬照套。
会议活动不够精简。文山会海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会议多、文件多、套话多的现象仍然存在,挤占了一定的办公时间,影响了工作抓落实。
三是领导宏观经济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对全球、全国宏观经济环境和走势研究甚少,对县情了解还不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发展经济的具体措施研究不深,对经济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如工业经济发展缺腿明显,产业大项目、好项目十分不足,工业新增长点形成缓慢;旅游发展存在十分明显的淡旺季问题,篇2:个人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个人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针对自己前阶段在查摆“四风”上存在的问题,以及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本人要做到认真改、认真做,努力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整改措施
1.针对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具体表现:工作多从自己的本位来考虑,从发展中去谋划、去思考问题不够,用党的政策去指导法律的适用,还有不到位。整改目标:提升综合理论素养,谋划项目全局工作。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执行省委、南平市委决策部署。一是增强与项目征迁工作相关联新政策和业务知识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转变学风来推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学习与工作的主动性。从为了工作的“要我学”转变为提升自己理论素养的“我要学”。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围绕项目规划要求,制定“项目序时进度表”自加压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推进。
进度安排:立即落实,9月底前取得成效。
完成时限:今后长期坚持。
2.针对政治敏感性不足,脑子简单的问题。
具体表现:对政治上的自我要求简单而机械,做事、办案搬条条框框多,应对形势的要求也不够紧密。
整改目标:加强理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法律意识淡薄的反思范文(精选7篇)
进度安排:立即落实,年底前取得成效。
完成时限:今后长期坚持。
3.针对站位不高,要求较低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退居二线后,政治上的自我要求低了,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执行不够彻底。
整改目标:转变思想作风,主动调查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个人学习,把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现在做起做到每周自学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两次,每月都能做些读书笔记,写些体会文章来增强自己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把丰富自己的政治理论作为修身立志,联系群众、抵制“四风”、清廉务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围绕我 篇3: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3
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三严三实”简洁凝练、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是关于办公室主任的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力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导致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和执行政治纪律的坚定性不够。有时对社会上一些不当言论没有敢于纠正制止。学习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往往是“临时抱佛脚”,工作中用到什么才去翻阅书籍、网上查找。
整改措施:坚持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
分尊重和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
2、群众观点不牢固,在“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上缺乏高度自觉。有时写材料首先想的是对不对领导思路,合不合上级意图,没有认真了解和思考群众想知道啥、想听啥。
整改措施: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倾听群众呼声,从深入群众中汲取营养、学习智慧,在以文辅政、办文办事的具体实践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够到位,有时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有陪吃、吃请现象,尽管很少,但影响很不好。偶尔有借公车私用现象。
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取信于民。时时处处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人格修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委办公室的形象。
4、工作有时脱离实际,习惯于闭门造车,在对工作推进上指导不力,效果欠佳。工作中下基层调研较少,对实际问题掌握不透,思考不深,导致写出的材料缺乏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招、真招。整改措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每周下基层调研至少一次。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办公室的联系协调,及时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提升信息调研服务水平。
5、与分管的信息科、政研科的同志们谈心交流较少,工作缺乏具体指导。有时材料任务过重,只是简单把一堆任务压给科室,没有很好地进行指导,帮助协调解决一些问题,造成同志们工作压力大。整改措施:树立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岗位职责,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带领科室全体人员,围绕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发扬苦干、实干精神,加班加点做好工作,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峡口初级中学薄弱学科整改措施 篇六
峡口初级中学薄弱学科整改措施
我校 “薄弱”学科较多,具体为现在初一的生物;初二的语文、物理;初三的语文、物理、化学。整改措施
一、领导重视,群策群力。校领导与薄弱学科教师逐个进行了面对面交谈。而且充分发挥教研组集思广益的作用,积极为提高薄弱学科筹划对策。
二、坚持给学生进行学法指导。学校充分利用集会、班会等形式,坚持给学生进行学法指导,使学生树立信心,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三、加大听评的力度,增强教学实效性。本学期通过“不打招呼,推门听课”制度,加大对薄弱学科的听评议课,对教师进行学法指导,监督教师的常规工作,要求向45分钟要质量。鼓励教师采用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手法,增强课堂的实效。
四、开展树优促薄活动。学校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中均开展树优促薄活动。学校督察指导,以确保这项活动落到实处。
五、重视单元练考。学校要求重视单元练考后的质量分析工作,特别是薄弱学科,要认真详实的做分析,查找问题,并寻找解决办法,从而正确的引导学生学习。
六、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学困生是影响质量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所以,对学困生的转化显得尤为重要。
七、培养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选拔责任心强教师担任教研组长,每周开展一次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改革教学。
八、积极探索使用学案导学和小组合作、兵教兵等模式,提高整体水平。
总之,本学期将由教导处组织,教研组具体实施的模式,通过各种形式(例如:精品教案、作业;课堂检测;课后辅导等)加强薄弱学科的教学和学习,努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使 学生的学习得到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篇七
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思维与主张,是保障国家健康发展的基石。作为中国社会的末梢神经,农村法治建设对整个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尤为重要,但是在缺少法治传统的农村社会,这项工作依然艰巨。
农民“不知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
王太吉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4年“百村观察”项目“农村法治建设”专题调查调研员,项目组像他这样的学生有200多人,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王太吉参与调查的地点是甘肃省陇西县赵家岔村。“这里村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甚少。”王太吉说,绝大多数村民有“冤死不告状”的固有观念,发生纠纷很少求助于法律,一般会选择各自都熟悉的中间人或族内长辈说和了结。
“农民是否依法维权在一定程度上与农民的法律认知水平有关。如果农民对法律一无所知,那么当其利益受到侵犯时,法律途径自然不是农民维权的首选途径。”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对此作出解释。徐勇是上述“农村法治建设”专题调查负责人。
来自于该项目的调查数据(以下简称调查数据)显示,在受访的3993位农民中,四成多农民不知晓《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可见,不知法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民不知法直接导致农民不懂法,这也是农民无意依法维权的原因之一。”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任路博士说。
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农民认为钱和权比法更能解决问题
不容忽视的是,即便一部分农民知法、懂法,但在维权活动中仍存在“知法不用法,维权不依法”的问题。原因又在哪里呢?
“受人治思想的影响,在许多农民的观念中,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比法律更可靠,在遇到问题时,更愿意找人、找关系,而不愿意按照法律规范来解决问题。”徐勇说。
“打架之前先摸摸钱袋子。”在湖北省安陆市李店镇某村,调研员陈业烽告诉笔者,2013年该村共发生纠纷17起,最终都是通过钱解决了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认为,部分基层干部知法犯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也影响了农民对法治社会的认同。“在农民看来,法律执行过程中,一方面权大于法,另一方面钱大于法。”调查数据显示,七成多农民认为钱大于法,这在较大程度上导致农民不愿推开依法维权的大门。
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对法律的信任感较弱,部分村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诉诸暴力来解决问题。“这说明法治基础薄弱,依法维权无门也容易导致农村不稳定因素的集聚与爆发。”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教授熊彩云说。
打官司“太麻烦”或“太费钱”,成为农民依法维权的障碍
除了法治运行不规范、执法不公外,法律本身程序复杂是影响农民依法维权的重要因素。在陕西省洛南县洛源镇某村,不少村民向调研员李敏反映村低保分配不均,“我建议通过法律来寻求解决,村民却表示这样做太麻烦。”李敏说。
“目前农村依法治理的基础仍不牢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张利明在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51.5%的农民不愿意依法维权的原因是“打官司太麻烦”,13.93%的农民不愿意依法维权的原因是“没钱打官司”。由于通过法律维权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诉讼,而现实中诉讼又充满不确定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农民依法维权的想法。